1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培养方案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以厦门大学在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为依托,面向二十一世纪,为我国培养高素质的公共管理人才。为突显本单位培养优势与特色,我校MPA项目拟设立公共政策分析,政府改革与治理,公共财政与税务管理,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非营利组织、市政与公共事业管理五个专业方向。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和专业化要求的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2.基本要求(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掌握公共管理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知识面以及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结构,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指挥、激励、文字阅读与理解、口头与文字表达、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在其中的创新能力。(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二、招生、学制与学习方式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三年以上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3学分。根据生源背景和学习方式及其他情况的不同,修业年限为2-4年,实行弹性学制,在校学习时间累加不少2于6个月。课程学习采取全脱产(2-3个学期)、半脱产(两学年,每学期到校学习1个半月)和不脱产(利用周末和晚上)三种方式。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三、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MPA课程分为核心课、公共选修课、方向选修课三类:1.核心课(8门,共23学分)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2学分),外语(3学分),公共管理前沿(3学分),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政治学(3学分),公共部门经济学(3学分),行政法(3学分),定量分析方法(3学分)。2.公共选修课(每门2学分,最低修满10学分)公共组织理论,公共部门战略管理,公共政策,公共管理伦理,中国政府与政治,比较政府与行政,公共事业管理,领导科学,信息技术及应用,政府工具(公共管理的方法与技术)。3.方向选修课(每门2学分,最低修满8学分)(1)公共政策分析方向政策分析方法,政策规划,项目评估,经济政策专题,社会政策专题,人口、资源与环境政策(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2)政府改革与治理方向政府改革与治理,政府间关系,地方政府治理,国际政治与全球治理,政府营销,沟通、倡导与谈判,项目管理,公共部门风险与危机管理。(3)公共财政与税务管理方向财政预算与管理,比较公共财政,公共部门会计,税收政策与管理,国际税收,比较税制,金融政策与管理。(4)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绩效审计,国家公务员制度,人事政策与法规,人力资源开发,人才测评技术。(5)非营利组织、市政与公共事业管理方向3非营利组织管理,城市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科技政策与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文化与体育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6)科技政策与管理科技政策与管理、产业经济、火炬计划及发展现状、创新基金、孵化器融资、孵化器综合知识、孵化器项目评估、创业管理。此外,学员可以在全校本科、研究生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中选修;还必须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不计学分)。四、教学环节各门课程的教学按统一规范要求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实验、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撰写小论文、社会调查、实习、测验、考试等环节完成。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学习和研究大量管理案例;每门课程必须完成3次以上的习题作业或撰写2篇以上的小论文(调查报告);其成绩汇入相应课程总成绩中。五、学位论文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即可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去解决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