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之星”、“季度之星”评选方案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月度之星”、“季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评选原则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评选周期月度之星每月组织一次评选,季度之星每季度评选一次。三、评选范围凡在本公司入职满3个月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四、名额分配以各车间或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每月可评选“月度之星”员工各一名或多名。季度之星可从“月度之星”中选取,也可从整个大团队中选取一名。五、评选标准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不计较个人得失,有乐于奉献的精神。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能获得同事的好评。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5、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六、评选流程1、部门推荐。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优秀个人,并于当月25号前报部门经理,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2、候选优秀个人公示。由生产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推荐和选取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名单于下月的1-5日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综合管理部提出质疑,综合管理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3、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最终召开颁奖会议,并将当选“月度明星”在公司宣传屏幕上公示表彰。4、“月度明星”评选流程除周期是三个月以外,其余与“月度之星”流程相同。七、奖励办法1、获得“月度明星”称号的员工,可获得由公司提供的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2、获得“季度之星”称号的员工,可获得由公司提供的奖金3000元,并颁发证书。3、“月度明星”、“季度之星”的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将从“月度明星”、“季度之星”评选结果中优先产生。八、本方案在试运行阶段,公司将视具体情形,有权作出调整,并逐步完善。九、本方案自二○一五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