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者个人简历笔者,男,汉族,初小文化,户口档案1958年12月14日出生;1968年9月至1972年9月在清镇县站街区甘沟公社洗大队小学读书;1972年9月至1976年12月在洗马生产队务农;1976年12月应征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四军炮兵团(35202部队42分队);1977年5月在部队参加开远县马者哨公社抗旱期间受嘉奖一次;1977年7月6日至26日在部队参加雨季拉练期间受嘉奖一次;1977年9月4日在部队加入共产主义共青团,并被评为年度学“雷锋”标兵;1977年11月至12月在部队冬季拉练期间受嘉奖一次;1977年12月26日在部队参加开远县沪江河改造期间受嘉奖一次;1978年2月4日在部队被炮兵团授予三等功一次。1978年8月24日在部队从一营指挥连调到部队司令部中灶食堂;1979年1月1日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月21日在参加自卫返击战临战之前被战斗报(第14期)刊登表扬;1979年2月17日至3月12日在部队参加中越自卫返击战;1979年4月12日在部队被部队授予“中越自卫返击战”三等一次;1979年5月8日在部队被部队司令部提升为中灶事务员;1980年8月24日在部队出席第十四军炮兵团第五次党代会;1980年11月1日在部队被部队司令部管理股嘉奖一次;1981年4月1日在部队从部队司令部调到汽车教练连学习汽车驾驶;1981年9月26日在部队汽车教练连学习驾驶期间被嘉奖一次;1984年1月退伍回到家乡;21984年2月至1985年在清镇县计生委开车;1986年4月被借北京中国科学院开车(为西北综合科考队服务);1987年9月被借贵州省人大办公厅开车(为青年电影制片厂拍摄“多彩的贵州”和“我们的贵州人”服务;1988年3月至1989年在清镇县委农村工作部(后改为农委)开车;1989年5月至1991年5月在清镇市检察院开车;1992年5月至2007年在清镇市农业办公室开车;1996年8月26日获得汽车专业技术中级职称;1999年7月20日获得贵阳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专毕业;2000年12月被清镇市农业办公室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8月30日获得汽车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004年9月被清镇市委、市政府评为“4.30”特大雹灾、救灾先进工作者;2006年1月被清镇市农业办公室党组评为“十五期间”扶贫开发先进工作者;2008年7月15日获得中央中央组织部“缴纳特殊党费”证书;2008年10月至2012年在清镇市大岩村、油菜村、盖陇村、腰岩村驻村帮扶;2010年7月清镇市农业办公室合并为大农业局后,继续驻上述村帮扶;2012年1月14日至4月25日在清镇市青龙办事处黑泥哨村开展网格帮扶;2012年4月25日至次年1月21日在清镇市百花社区毛栗山村开展网格帮扶;2013年1月21日2016年6月在清镇市巢凤社区水晶西部开展网格帮扶;2014年4月2日被清镇市农业局评为年度优秀等次;2014年7月被清镇市委评为优秀诚信党员;2015年3月被清镇市农业局评为年度优秀等次;32015年4月被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诚信职工;2015年12月被清镇市文明办评为优秀志愿者;2016年7月1日被任命为清镇市农业局离退休党支部书记;2017年1月被贵阳宣传(总第127期)选为“六名上榜人物”之一;笔者自1984年从部队回到地方后,先后在若干单位工作过,但不管在那个单位都没有因为自己的工作原因导致单位受到影响。在完成组织或领导交办的任何工作任务中,能单独完成或设法完成。没有不作为、不规范的言行举止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单位的名声。始终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感化身边人。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决定后,国家从此走上健康稳定的经济发展轨道。身为一名公民,笔者没有忘记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训,始终牢记勤劳致富这一宗旨。因此,在单位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尽心尽职把本职工作干好而外,在休息期间,别人玩得潇洒,自己却利用难得的机遇寻求小小的生意谋求发展。笔者知道:只有人人都富裕,国家自然就强大。虽然经过勤奋努力,使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但从未忘记还处在欠发达的人群,所以,曾经捐助和慰问过英雄家庭,资助过学生学费,捐助过孤寡老人和儿童,捐助过受灾地区,捐助过社会公益事业。据有记载的捐助、资助、慰问等详细情况是:1、2001年12月18日,清镇市站街镇洗马村寨内道路建设期间,向该村捐款1000元,打印各种宣传资料500元,合计1500元(证明人刘福忠)。2、2003年6月25日,洗马村修建周家寨大桥期间,捐资200元,打印各种宣传资料300元,合计500元(证明人刘福忠)。43、2004年5月6日,王庄乡蚂蝗井村小孩(薛雷)身上分文走在路上,笔者为他解决路费50元(证明人龙明全)。4、2004年8月15日,站街镇洗马村修建办公室期间,掏2520元购买水泥6吨捐送该村参与修建办公室(证明人刘福忠)。5、从2004年开始资助犁倭乡打鼓香炉村曹志华书学费到2007年教育改革止,前后资助1500元(证明人水电局)。6、2005年6月29日,出资300元租车到遵义市金鼎镇,后庄村金堡一组,慰问见义勇为献身的英雄王明贵烈士家,并向王明贵烈士家中捐助500元,合计800元(证明人廖玉祥)。7、2005年7月20日,出资120元租货车为犁倭乡代家庄村(孤儿)郑绍兵和郑绍红姊妹两赠送各种家具用品,价值2000元(证明袁老二)。8、2005年5月15日,站街镇太平村修化龙桥组穿寨公路期间,为该村召集大小会议及打印各种宣传资料出资500元(证明人许伦)9、2005年6月1日,为站街镇洗马村小学赠送办公书桌6张,价值1200元(证明人许荣华)。10、2005年6月11日,捐资500元为流长苗族乡天坪村白棵树组硬化串户路(证明人倪均江)。11、2008年5月18日,汶川大地震期间,向清镇市委组织部捐资1000元(证明人市委组织部)。12、2009年进入流长乡的大岩村、油菜村、腰若村、盖陇村双迁期间,为大岩村的刘德秀老人解决每月800元的生活来源5个月(证明人王志义)。13、2010年5月14日,玉树地震期间,捐款500元(证明人农业办公室)5自2012年1月,清镇市开展平安网格建设工作以来,为打好那场平安建设落后的翻身仗,笔者代表清镇市农业局被安排在村居开展“平安网格建设”转战三个村居开展工作。一、2012年在黑呢哨村开展网格群众工作期间1、2012年2月25日,为彻底处理好村民赵友贵家和黄志明家若干年来派出所及村支两委没有解决好的矛盾纠纷。笔者出资320元购买磨沙烟两条、金沙窑酒2瓶,分别走到两家拉家常,经过几晚上的喝酒交涉,成功调和了两家潜伏了若干年的矛盾纠纷(证明人黄得祥)。2、2012年2月27日,为让村民知晓组建治安巡逻队人员的情况,笔者自己出资460元制作一警四队宣传标语若干幅在黑泥村办公室和不同住户家的墙体上张贴(证明人黄得祥);3、2012年2月27日,为了团结好村级领导班子共同发动村民参与“平安网格建设”工作。在春节期间,笔者自掏500元钱购买金沙窑酒一箱分别向村级领导班子及守护队人员拜年(证明人杨厚志);4、2012年2月29日,笔者自掏150元钱为网格购买巡逻队值班登记小黑板、打印各种规章制度宣传栏(证明人黑泥哨村)。5、2012年2月29日,笔者自掏670元钱召集村支两委及守护队人员(13人)在大修厂农家餐馆召开座谈会并聚餐(证明人杨厚志);6、2012年3月27日,自掏600元钱组织村支两委及部分村民代表到站街镇洗马村参观并招待聚餐(证明人杨厚志);二、2012年在毛栗山村开展网格群众工作期间61、2012年4月29日,毛栗山村时某等一行5人遇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两重伤的重大车祸,笔者听到后自己掏钱赶到医院看望并分别送两个住院伤者慰问金各200元,合计400元(证明人时洪智);2、2012年4月29日晚上,笔者赶到毛栗山看望遇交通事故身亡的死者家坐夜并送慰问金200元(证明人时洪智);3、2012年5月1日,借五一节际,笔者自己掏390元钱购买大米、菜油并标上农业局单位的名字与村领导胡红英一道慰问杨树云、谢国柱、钟世宽3家困难户(证明人胡红英);4、2012年5月9号,笔者自己掏570元钱召集村支两委及守护队人员在阳光左岸杨姓餐馆召开座谈会和喝酒就餐(证明人胡红英);5、2012年5月15日,笔者自己掏170元钱为网格制作守护队巡逻值班室登记台帐及签到册、打印规章制度宣传栏(证明人李鑫);6、2012年5月15日,笔者自己掏225元钱制作大型宣传标语5幅张贴在毛栗山村办公室围墙上和西苗路口及时洪智家墙上(证明人李鑫);7、2012年5月18日,笔者自己掏648元钱制作大型喷绘公示栏8幅,张贴在毛栗山延街两旁墙壁上(证明人李鑫);8、2012年5月25日,笔者自己掏300元钱为毛栗山村网格办公室购买警灯、电线、灯炮、安装值班室路灯(证明人李鑫);9、2012年6月1日,笔者自己掏420元钱为毛栗山守护队员冯志祥、冯志全、唐汝席、王开华、徐德明、陈兴华等6人购买巡逻慰劳物品(证明人冯志祥);710、2012年6月7日,笔者自己掏50元钱为冯志祥、冯志全、唐汝席、王开华、徐德明、陈兴华等巡逻人员配值班室开门钥匙10把(证明人冯志祥);11、2012年6月12日,笔者自己掏120元钱制作守护队人员公示栏挂牌,(证明人胡红英);12、2012年6月19日,笔者自己掏860元钱制作“七一.庆党生”大型宣传标语两幅,分别挂于周吉强家和西苗路口墙壁上(证明人冯志祥);13、2012年8月1日,笔者自己掏1200元钱在建军节期间组织村委班子及老兵到站街桃园参观交流、品尝桃子并招待就餐(证明人时洪智);14、2012年9月9日,笔者自己掏210元钱为网格巡逻队人员制作夜间使用的镇妖棍(拐杖)(证明人冯志祥);15、2012年9月15日,笔者自己掏320元钱打印便民电话号码宣传资料160份发给毛栗山村住户(证明人李鑫);16、2012年9月15日,应村民们请求笔者自己掏650元钱协调洒水车拉水为毛栗山街上烂而不堪的路面洒水降尘(证明人冯志样);17、2012年9月25日,在十八大期间为避免经常上访的黎丙菊不再上访,笔者自己掏380元钱购买大米100斤及两瓶金沙窑酒到黎某家进行交流沟通,感化她彻底不上访的念头(证明人李鑫);三、2013年在巢凤社区水晶西部开展网格群众工作期间1、2013年3月21日,为响应清镇市红十字会号召,在向白血病患者王天品同志献爱心活动期间,笔者捐助500元叫单位转交(证明人农业局)2、2013年4月7日,在西平棚户区,住户反映房屋无编号,笔者掏175元钱购买油漆与社工王颖为住户在墙上编写醒目房号(证明人王颖);83、2013年4月20日,笔者为更好地做好群众工作,每月自己掏100元,钱租用棚户区民房设立群众服务工作室(网格工作室)至2016年6月止,共计支出3600元(证明人秦晓玲);4、2013年5月1日,笔者为感化曾经追随法轮功的信徒人员,自己掏180元钱购买大米菜油,并印上农业局单位名字与居委会秦晓玲和格警金钺,慰问吴天华、姚庭昌、刘厚志家(证明人秦晓玲);5、2013年5月15日,笔者为方便接待群众,自己掏800元钱为网格服务工作室购买饮水机、办公桌、凳子及办公用品等(证明人秦晓玲);6、2013年5月17日,笔者为了提高“平安网格建设”的知晓率,推行爆炸式的宣传方式,自己掏1200元钱制作各种宣传标语24份,分别张贴在棚户区住户的墙壁上以示大力宣传(证明人秦晓玲);7、2013年5月19日,笔者为让群众体会到网格工作人员的亲切,住户胡声泉的老母亲去世期间,自己掏200元钱前往慰问(证明人秦晓玲);8、2013年6月4日,为让网格工作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放松紧张的工作压力。笔者自己掏360元钱邀工作人员到清纺酸汤鱼店聚餐(证明人秦晓玲);9、2013年7月25日,为调动群众参与“平安网格建设”,笔者自己掏1100元钱租车组织居委会及棚户区住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