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牛店镇李湾小学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管理经验)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其他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3、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4、人员健康状况管理5、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6、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7、餐厨垃圾处理管理8、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指患痢疾、伤害、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指甲、饰物、口罩、手.....洗手和手消毒)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不得将与食品加工制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手的清洗消毒基本要求: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收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手消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洗手——其他操作餐饮业引发的食源性疾病60%以上是由人造成的,人造成的60%以上是由手造成的。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被污染的情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品前;(包括处理不同类型的食品)2、使用卫生间后;(大便时人的手被大肠杆菌污染的概率为90%)3、接触生食品后;4、接触收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比如垃圾、落地食物工具)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手的清洗消毒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应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2、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3、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室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手的清洗消毒洗手步骤:第一步:浸湿双手第二步:洗手液搓擦20—30S第三步:清水冲净皂液第四步:干手(风干、一次性纸巾)标准洗手方法1掌心对掌心搓擦2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3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4两手互握互搓指背5拇指在掌中转动搓擦6指尖在掌心中搓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手的清洗消毒含氯消毒液手消毒步骤(非残留性)第一步:含氯消毒液浸泡20—30S第二步:流动清水冲洗第三步:干手消毒浓度:250mg/L消毒时间:20—30S可看说明书,按说明书操作也正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手的清洗消毒用含醇类或醋酸氯己定复配的手部抗菌消毒液、75%乙醇溶液或70%异丙醇溶液等手部残留性消毒液消毒时直接接取药液,搓洗20—30S,直至错干就行。也可用一次性手套代替消毒,但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应洗手。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人员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集中培训。***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选址要求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合理布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生熟食品在存放、操作中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成品通道及出口、原料通道及入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送原料、半成品、成品,或者运送的食品应加以覆盖。一个比较标准的食堂场所布局图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食品处理区设置原料、半成品贮存场所均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场所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切配场所均应设置烹调场所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均应设置备餐场所专间凉菜配制应设置备餐专间集中备餐的食堂应设置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食品处理区宜符合《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布局推荐要求》设置独立隔间的场所。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宜符合《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布局推荐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水池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消毒水池各加工场所均应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与餐具洗消量和消毒方式相适应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大型以上(含大型)的餐馆、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宜设置独立隔间。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地面与排水要求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其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墙壁与门窗要求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宜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宜向内侧倾斜。以自助餐形式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或无备餐专间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宜设空气幕。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屋顶与天花板要求食品处理区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宜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饪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有效排出蒸汽、油烟、烟雾等。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厕所要求厕所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厕所内的洗手设施,应符合本条第八项的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厕所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应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应能自动关闭。厕所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更衣场所要求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并在门口处设有符合规定的洗手设施。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库房要求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应区分存放区域、分区存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构造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防鼠档板)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库房要求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隔墙离地)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专间要求(主要指备餐专间)专间应为独立隔间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宜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专间要求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距离地面2m以内凉菜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专间应设一个门,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外食品传送窗口应可开闭,宜设为进货和出货两个,并有明显标识,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相关药剂管理要求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处理区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ux,其它场所不应低于110lux。光源应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宜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染食品。冷冻(藏)库房应使用防爆灯。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记。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有害动物、昆虫的侵入和孳生,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每次供餐结束后应对废弃物容器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1、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2、餐厨废弃物应由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