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财务部收受支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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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酒店财务部收受支票管理规定内容:收受支票管理规定部门:财务部生效日期:2006年1月1日批准:目的:为正确使用和管理支票作出规定程序:1.收受支票1.1确认支票标志(真伪)、有效期、限额、用途、账号、开户行填写内容是否正确、规范。1.2收到空白支票,经确认后,必须于第一时间填写收款人—本酒店名称及用途。做好专门登记和交接班,妥善保管。1.3本地区转账支票的有效期是十天。从签发当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1.4结账日期不明确、有抵押性质的空白支票不要写日期,以免作废。2.填写支票2.1书写支票一律用碳素或黑墨水填写;2.2日期、金额大小写要规范: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正楷或行书填写,繁体字也可,标准如下: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佰仟万元角分整(正)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分”后面不必写“整”(或“正”)字。c.大写金额数字应紧贴“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d.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e.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页数:1/1编号:FD/PRO/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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