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RS-001人力资源配置方案RS-002人力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和调整程序RS-003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RS-00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RS-005招聘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RS-006人员紧急替代程序与替代方案人事管理制度目录(RS)RS-007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审核、认定管理规定(试行)RS-008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RS-009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试行)RS-010中层干部请销假制度RS-011中层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RS-01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考核办法RS-013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制度(试行)RS-014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RS-015医院职工培训制度RS-016职工岗前培训实施办法RS-017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的上岗前培训制度RS-002人力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和调整程序(新增)为了适应医院工作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力资源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能、合理的人才队伍,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卫生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相关要求,制定我院人力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和调整程序:一、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原则和标准:1、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2、岗位配置数额应与医院床位数、医院及科室规模、人均工作量等密切相关,既满足诊疗过程的刚性需要,也应考虑服务沟通等软性需求,同时兼顾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进修学习等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备较为充足的人力资源。3、人员配置工作应以加强医院的临床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引进和培养学科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对重点学科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在人事调配中优先考虑。4、具体岗位设置要求(1)、岗位编制总数:按照床位数与工作人员之比1:1.40比例核定。(2)、管理岗位:职位设置数占全院编制数的10%左右,主要科室有: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人事科、质控科、党务办、财务科等。(3)、专业技术岗位:职位设置数占全院编制数的85%,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按20%∶40%∶40%的比例进行配置。(4)、工勤技能岗位:职位设置数占全院编制数的5%,主要人员构成有司机、保安、收费、后勤维修人员等。二、人力资源配置程序:1、根据各科工作实际情况,人均工作量及工作总量超过往年25%以上的科室,可提出增加人员的需求。根据科室用人需求编制医院当年进人计划,包括引进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招聘应届毕业生等。2、招聘、考核与录用:(1)、科室提出用人需求,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由医院人事科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公开招聘;招聘分面试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通过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试用期阶段,通过试用期考核者,医院可正式录用。(2)、对于高职称、高学历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医院制订进人计划,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开招聘考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进编手续。三、人力资源调整方案1、按照《医院职工聘任办法》要求,对在岗职工进行每三年一次的岗位聘任,对于未继续聘任的职工将进行岗位调整。2、在聘期内发生调离、退休、长期病休等情况时,可随时补充人员不足。3、对于在岗期间发生医疗问题,或技术能力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者,应予以进行岗位调整。4、因为身体或健康原因无法适应原岗位者,本人提出调岗申请,科室同意后由医院进行相应岗位调整。四、人力资源调整程序科室提出调整需求,交人事科,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进行岗位变更具体事宜。岗位配置具体方案,详见医院岗位设置具体情况。RS-003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新增)一、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为基本准则。二、有适用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三、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的方案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一)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二)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三)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要求。(四)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当有人员的配比调整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五)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四、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机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要求。五、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均是拥有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证。六、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价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七、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是急诊、夜间与节假日。八、有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的规范与措施。RS-00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二、适应范围和对象(一)、本办法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聘任条件、聘期考核等。(二)、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在编、正式聘用的卫生(非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务聘任。三、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二)、评聘分开、可上可下、动态管理原则。四、聘任形式和周期(一)、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平聘(包含内聘,同级聘任)、待聘(等待聘任)、降聘(高职低聘)、解聘(解除聘约)四种。(二)、聘任周期:平聘(包括内聘)周期为三年、降聘周期为一年。五、聘任办法(一)、新聘人员取得高、中、初级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聘任条件,在各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同级聘用,若现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无岗位职数时,则在聘任周期内按照不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人)范围内实行内部聘用,若现聘任周期内聘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任现职(近三年)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新晋升高一级职称聘用(内聘)资格:1、任现职(近三年)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或任一年度门诊无故缺诊达五次及以上者。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工作能力、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达不到相应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要求的。3、近三年内任一年度考核有一次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4、近三年内任一年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经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为负有主要责任的责任人;同一医疗事故争议以最终裁决结果和最终裁决时间为准。5、近三年内任一年度内待岗一次1个月(包含1个月)以上者。6、近三年内任一年度医德医风考核为“一般”等级的。(二)、降聘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降聘:(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的。(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年度考核连续二年为基本称职的。(3)、当年医德医风考核为“较差”等级的。(4)、医疗事故争议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鉴定为负有完全责任的责任人;同一医疗事故争议以最终裁决结果和最终裁决时间为准。(5)、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6)、工作中有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7)、受到医院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2、对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以及聘期不符合续聘条件未续聘人员,在原聘专业技术等级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聘任(低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级),降聘期限一年。3、降聘人员降聘期满后,按新晋升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包含内聘)条件,重新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的聘任(包含内聘)。4、降聘人员执行所聘等级的工资待遇。因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受降聘处分而降聘的,则从降聘之日起按降聘职务重新确定其档案工资,执行所聘等级工资待遇。(三)、解聘人员具备以下情况之一人员予以解聘:1.出国、出境逾期未归的。2.负刑事责任的。3.开除公职的。4.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的。5.其它符合解聘条件的。(四)、续聘人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称聘期内(近三年)考核合格且达到续聘条件的方可续聘,续聘(包含内聘)条件:除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条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RS-006人员紧急替代程序与替代方案(试行)为提高我院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患者就诊的连续性,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职能科室人员紧急替代程序与替代方案(一)各职能科室应做好岗位培训,保障出现突发事件时能顺利实现人员替代。(二)医院行政总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的,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替代人员。(三)医疗工作出现突发事件,由医务科负责安排替代人员。(四)护理工作出现突发事件,由护理部负责安排替代人员。(五)医院安全保卫事务出现突发事件,由安保科负责安全替代人员。(六)医疗设备出现突发事件,由设备科负责安排替代人员。(七)医院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等出现突发事件,由信息科负责安排替代人员。(八)门诊挂号收费处、住院部收费及出入院处出现突发事件由财务科负责安排替代人员。(九)水电、电梯、配送、保洁等事务出现突发事件,由总务科负责安排替代人员。(十)氧气、药品配送等事务出现突发事件,由药剂科负责安排替代人员。二、临床、医技科室人员紧急替代程序与替代方案(一)白天:如因工作繁忙而人员不足,或当班医务人员因突发情况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当班医务人员需向科主任报告,请求安排相应人员替代,如有必要,可报告医务科协调解决。(二)夜间及节假日:如因工作繁忙而当班人员不足,或当班人员因突发情况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由当班人员负责联系本科室二线班人员接替,并报告科主任,如有必要,可报告医院行政总值班,由医院行政总值班联系医务科协调解决。三、门、急诊人员紧急替代程序与方案(一)、门诊工作人员替代程序与方案1、普通门诊因突发情况不能出诊,应及时报告本科室主任安排其他人员出诊。2、专家门诊因突发情况不能出诊,应及时报告本科室主任,并安排相应职称的人员出诊。3、门诊部发现缺岗时,通知科主任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到岗。(二)、急诊工作人员替代程序与替代方案1、因工作繁忙而当班人员不足,或当班医务人员因突发情况时,当班医务人员需及时报告科室主任,请求派相应人员替代。如有必要,可报告医务科,予以协调解决。2、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岗。3、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节假日急诊科有急诊患者需要会诊,发现相关科室会诊人员缺岗时,应及时通知医院行政总值班或相关科室主任安排相应的人员到岗应诊,不得延误急诊病人的诊治工作。四、手术人员紧急替代程序与替代方案手术中若发生手术人员,尤其是手术者因突发情况不能坚持完成手术时,由其下一级医师(第一助手)替代其完成手术,同时向其所在的科主任报告,请求派相应资质的医师上台完成手术,必要时汇报医务科协调解决。五、科室负责人紧急替代程序与替代方案(一)、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因事不在岗,应指定科室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指定对象依次为科室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