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集团所属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酒店集团经济效益和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与酒店行业相适应的考核体系,为经营管理者的奖惩、任免提供依据,依照《上级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经营绩效及企业负责人考核办法》,结合**酒店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酒店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直属的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对所属企业经营绩效的考核坚持四个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按效益分配的原则;有利于企业科学发展的原则。第二章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绩效考核的执行机构为考核委员会,成员由集团领导和总部各部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委员会名单为:主任:副主任:委员: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1.制定集团对所属企业班子成员的经营绩效考核办法;2.领导实施集团对所属企业班子成员的考核和奖金兑现工—2—作;3.审批所属企业对员工的考核办法和奖金兑现方案。第五条绩效考核工作的常务机构是考核办公室,设在酒店管理部,邹积艺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办公室的职责是:1.草拟集团对所属企业的经营绩效考核办法;2.组织实施集团对所属企业班子成员的考核工作;3.与考核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第三章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第六条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利润指标”(利润总额)与“管理指标”两大类。第七条管理指标包括HSE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投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由集团总部各部室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并实施考核。第四章班子成员考核与奖惩第八条企业班子成员年薪分为年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年基薪按照集团相关规定统一执行;绩效年薪与考核直接挂钩,利润指标占70%的权重,管理指标占30%的权重。超额完成盈利指标,则在年薪之外按超出部分的10%对企业班子兑现超额提成奖;超额完成控亏指标,则在年薪之外按减亏部分的5%对企业班子兑现超额提成奖。第九条企业总经理(负责人)获得的奖金总额为绩效年薪和超额提成奖之和,奖金计算办法如下表:—3—完成利润指标比例绩效年薪超额提成奖利润指标奖管理指标奖90%以下00090%-100%0绩效年薪总额×30%×管理指标达标率0100%及以上绩效年薪总额×70%绩效年薪总额×30%×管理指标达标率超额提成奖总额×50%第十条党组织书记绩效年薪按总经理的90%兑现;副总经理绩效年薪按总经理的60%-80%兑现,具体兑现比例由总经理(负责人)决定。第十一条总经理(负责人)兑现超额提成奖总额的50%,剩余50%在班子其他成员间分配,分配比例由总经理(负责人)决定。第十二条对效益突出,或对解决企业历史包袱、扭亏解困有突出贡献的总经理(或负责人),由考核委员会另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兑现奖金。**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数不设上限,但宁缺勿滥。第十三条对于完成经营指标且盈利的企业,考核委员会将给予公开通报表彰,并授予“经营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对获得“经营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总经理(负责人)授予“优秀经营管理者”的称号。未完成经营指标及亏损单位均不得参加先—4—进评选。第十四条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力,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对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警告或戒免谈话。第十五条企业发生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企业班子成员绩效年薪为0,并依据事故调查结果,按程序做出相应处罚。第十六条企业发生3人以下轻伤事故,且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10万元(人民币)以下,企业班子成员绩效年薪减半,并依据事故调查结果,按程序做出相应处罚。第五章考核评价的工作程序第十七条经营目标的确定与调整1.上报考核委员会根据**酒店集团的整体年度经营目标,对所属企业提出制定经营目标的要求。所属企业将经营目标上报酒店管理部。2.审批酒店管理部负责组织机关相关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经营目标进行初步审查、汇总,并提出调整意见,经与所属企业充分沟通后,报考核委员会领导审查、批准。3.下达与签发年度经营指标由酒店管理部以正式通知的形式下达,并以《经—5—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签发。《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企业年度各项具体经营指标,由**酒店集团领导、企业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后生效。4.调整签发后的经营考核指标如遇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非可控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经营目标和执行结果之间发生重大偏差时,可以进行调整。若遇全国性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非可控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则由考核委员会按统一百分比对各企业经营目标实施调整;若由于地区因素或个别企业需调整年度经营目标的,由企业向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非可控因素对企业年度经营效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程度,及指标调整的具体建议。酒店管理部组织总部机关有关部室对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对确实需要调整指标的,提出调整方案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第十八条经营动态监控考核委员会对经营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考核委员会于每年6月下旬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7月10日前,企业应向**集团酒店管理部提交上半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半年经营分析报告,书面汇报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管理措施及成效,以及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提出下半年的经营措施。考核委员会对上半年经营总结工作实施抽查,并根据经营分析报告部署**酒店集团下半年经营工作。—6—第十九条年度考核1.经营目标指标签发后的下一年1月10日前,所属企业向酒店管理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经营分析报告,汇报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管理措施、工作成效以及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提出本年度经营目标。2.集团总部相关部室根据各自确定的对管理指标的考核细则收集数据,按百分制评分,并将得分汇总后报到酒店管理部汇总。3.酒店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考核需要的基础数据,计算各单位年度利润指标完成情况,并做好考核评价的基础工作。集团财务资产部按年终决算审计确认的结果,收集提供考核需要的基础核对数据。4.符合**突出贡献奖、经营管理先进单位、优秀经营管理者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由酒店管理部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定。5.考核基础工作完成后,由酒店管理部撰写《绩效考核奖惩方案》草案和《绩效考核评述》,与基础数据一起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第二十条考核兑现绩效奖金兑现数额由考核委员会确定后正式通知各单位,奖励费用进入各单位成本费用。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须于《绩效考核奖惩方案》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酒店管理部反映,由酒店管理部报考核委员会领导复核,并最后决定处理办—7—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酒店管理部负责解释。凡涉及企业绩效考核和企业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奖惩方面的文件与规定与本办法相矛盾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二条所属各企业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考核办法,并将考核办法颁布实施前上报酒店管理部备案。第二十三条所属各企业按照本企业制定的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兑现之前报考核委员会审批。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