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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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制度Q/HNJL-AS-12-2015发电运行管理办法2015-08-01发布2015-08-01实施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发布HNJL1发电运行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进一步实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电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运行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落实各级责任制,提高公司的发电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1.3发电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挥,保证发电、供热生产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电力、热力供应。1.4运行管理应坚持“安全为基础,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节能、环保政策,调动和发挥发电企业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切实做到安全、节能、环保运行,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满足社会用电、用热和环境保护的需要。1.5运行管理工作应结合电厂具体情况,发扬严、勤、细、实的优良作风,充分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科技手段,进一步实现运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1.6运行管理要在认真总结运行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尤其是总结各发电厂实际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应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逐步形成一套具有公司特色的运行管理模式。1.7运行管理要重视同国内相同企业的信息交流,特别是公司各电厂之间的经验交流。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及探讨运行管理中的问题,使公司的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9运行管理要贯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把经济运行管理工2作放到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各项经济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利用计算机进行机组热效率在线监测和热偏差分析,探索机组最佳经济运行方式。1.10运行人员的素质是实现安全、经济、文明生产安全目标的根本保证。运行管理要高度重视运行人员培训,要建立并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要重视从运行人员队伍中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发电厂运行管理岗位。1.11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1.11.1建立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1.11.2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1.11.3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文化技术素质高、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及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1.11.4建设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工作和生活秩序环境。1.11.5运行生产各项安全、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设计值,达到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1.12公司推行运行集控操作规程。1.13公司组织同类型电厂之间的竞赛活动。2运行管理系统2.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电运行管理有关规定和发电企业运行通用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参加集团燃煤发电企业全能值班员资格认证的管理。2.2公司安生部负责制定本公司运行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其辖区内各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审查、分析和上报相3关生产信息,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厂际发电机组优化运行工作。2.3发电企业是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发电运行生产工作;负责建立政令畅通、协调统一的运行管理机构和调度系统;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和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负责建设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生产技能精湛的运行队伍;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政策,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环保和稳定。2.4各发电厂厂长对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是:2.4.1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2.4.2掌握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2.4.3参加生产调度会,及时协调全厂各部门为运行人员创造良好工作条件,解决运行人员的实际问题,调动运行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2.5各发电厂生产副厂长是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要集中主要精力和时间加强对运行管理工作的领导,其职责是:2.5.1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运行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程,审批各级运行管理的责任考核制度和全厂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2.5.2加强对各级运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根据生产需要提出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调配的意见,主持对值长的独立值班考试及聘任。2.5.3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批准其职责和权限,每天至少检查值长工作一次。2.5.4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必要的会议制度,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指挥协调各生产部门的工作,解决运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2.5.5以身作责,深入现场,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巡视,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整顿生产值班纪律,搞好文明生产。42.5.6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厂级运行分析会,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分析总结运行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3安全运行管理3.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以安全作业规程、运行规程和各项运行管理标准为准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格规范运行人员行为,杜绝违章,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办法。3.2完善机组寿命自动监测管理系统,做好机组启、停记录及安全性评价分析。3.3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和本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认真制定、切实落实反事故措施和相关技术措施,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加强检查、监督与考核。3.4发电企业应加强对运行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安全学习时间和效果,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3.5发电企业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落实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4运行调度管理4.1发电企业(包括水电区域公司的集控中心)应建立健全发电运行调度系统,包括值长负责制的运行指挥系统,并明确各级岗位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4.2发电企业重要设备的启、停及重大操作、试验和事故处理等实行全厂统一调度指挥,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对运行操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4.3涉网设备的调度和运行操作,值长应依据电网调度规程和本企业的授权,5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管理,接受电网调度人员的调度和指挥。4.4任何人不得违规干预值长正常的运行指挥。当厂内出现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值长应依据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原则先行处置,但事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5经济、环保运行管理5.1经济、环保运行是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要充分体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指导思想,把经济、环保运行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提高公司各发电厂的竞争力和效益。5.2各发电厂应认真开展运行分析,促进各级运行管理人员及一线运行人员掌握设备性能及其变化规律,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5.3各发电厂应利用计算机进行机组热效率在线监测和热偏差分析、指导运行操作。5.4针对电力市场特点,各发电厂应制定各类负荷下的全厂机组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提高运行的经济性。5.5各发电厂应试验、研究机组低负荷运行时稳定锅炉燃烧性能的措施,减少低负荷助燃用油。5.6各发电厂应积极探索夜间及周末机组启、停调峰的安全性、经济性及可行性,充分发挥机组先进性能的优势。5.7各发电厂应以同类机组的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为参照,定期开展对标和运行经济性评价工作。5.8各发电厂应认真开展机组热力性能试验工作,指导运行操作调整及设备系统的治理,不断提高机组的经济性能。5.9各发电厂应积极开展值际间的小指标竞赛活动,完善各项运行经济指标6的管理与考核,充分调动运行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探索机组最佳经济运行方式,赶超先进机组水平,提高发电企业的市场竞争力。5.10各发电厂应按规定格式要求填报日、月、年度经济运行技术指标报表及分析报告,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和对技术难点组织力量进行攻关。5.11发电厂应积极开展机组优化运行工作。燃煤发电企业应定期开展机组性能试验和燃烧调整试验工作,认真对系统和设备进行耗差分析,指导运行操作及设备系统的改进优化;水力发电企业应认真开展机组效率试验,优化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提高水能利用率。5.12火力发电企业应加强燃料入厂检斤、检质,保证燃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加强燃料存储管理,降低热值损失。5.13燃煤发电企业应积极开展配煤掺烧工作,加强入炉煤计量、化验管理,保证入炉煤质量。5.14水力发电企业应加强流域水情的收集整理和测报系统管理,提高水情测报准确率,为流域梯级优化调度及水库的优化调度提供准确依据。5.15发电企业应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6运行技术管理6.1运行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有关发电运行生产的各项规程、管理标准、规章制度、技术措施的制定与执行,以及其它基础工作。发电企业应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和运行管理的实践经验,建立、健全发电运行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和各项运行规程,使发电运行工作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76.2发电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运行管理(包括运行调度、运行规程和系统图的管理、岗位培训、台帐与记录、定置管理、经济运行、运行分析、检查与考核等内容)、交接班管理、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发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水工建筑物管理、防汛管理(水力发电企业)等相关标准。6.3运行规程应以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设计说明书以及反事故措施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运行系统图应以现场设备实际布置情况和国家有关电力行业制图标准绘制。运行规程和系统图应经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副总经理)批准,报上级公司备案。6.4每年应对运行规程及系统图进行一次修订,每隔3~5年或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对运行规程及系统图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对运行规程及系统图进行补充或修订。在变更设备系统投运前,应组织运行人员对修订后的规程及系统图进行学习。6.5发电企业各运行控制室现场应能及时查阅以下相关的技术文件和管理标准或规章制度:发电企业编制的运行规程、系统图、保护定值清单、消防规程、岗位工作标准、运行管理标准、运行交接班管理标准、发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标准、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管理标准、燃料管理标准、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标准、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设备异动管理标准、绝缘监督管理标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管理标准、励磁监督管理标准、电能质量监督管理标准、电测监督管理标准、化学监督管理标准、节能监督管理标准、环保监督管理标准、热工监督管理标准、金属监督管理标准、汽轮机(水轮机)监督管理标准、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标准、监控自动化监督管理标准(水电适用)、水工建筑物管理标准、防汛管理标准、应急管理标准、文明生产8管理标准和班组管理标准。集团公司印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事故调查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所在电网公司印发的电网调度规程(仅限于集控室或网控室)。6.6运行日志及其它记录应实事求是、详细认真,按规定的要求填写。运行历史记录不得更改,运行日志和运行表单保存期至少五年。6.7运行管理、技术人员应根据季节特点、设备特性、重要时段、事故教训、设备存在的重大隐患或缺陷等,及时制定针对性强的技术措施或反事故措施,并检查落实,保证发电生产安全。7运行培训管理7.1运行人员的培训是发电企业全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检查、奖惩。应建立健全运行人员的“培训、考核、任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运行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进行持续培训、动态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上岗机制,促进运行人员技能的提高。7.2通过培训,运行人员应做到熟悉现场设备构造、性能、原理及运行要求,熟悉运行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熟悉有关环保要求及消防规定,掌握设备的运行操作技能,提高事故处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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