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律制度5.1.1劳动保护的规定(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1.1劳动保护的规定(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5.1.1劳动保护的规定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5.1.1劳动保护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的法律责任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法律责任2)4)1)非法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3)5.1.2劳动争议的处理协商是指当事人各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协商的方法是一种简便易行、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能及时解决争议,消除分歧,提高办事效率,节省费用,也有利于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5.1.2劳动争议的处理Textinhere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的履行调解组织5.1.2劳动争议的处理(1)从仲裁主体上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2)从解决对象看,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劳动争议,这是与《仲裁法》(3)从仲裁实行的原则看,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法定管辖,而《仲裁法》(4)从与诉讼的关系看,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1)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5.1.2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一次裁决原则合议原则强制原则5.1.2劳动争议的处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①争议案件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由各级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实行两审终审。5.2.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5.2.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5.2.1劳动合同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3)2)5.2.1劳动合同的订立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5.2.1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的时间长度限制试用期的次数限制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1)3)2)5.2.1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5.2.1劳动合同的订立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5.2.1劳动合同的订立(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部分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2.2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劳动报酬:(1)货币工资,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3)社会保险,即用人单位为劳动眷支付的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等保险金。5.2.2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5.2.3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2.3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IIIIIIIV随时解除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5.2.3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②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④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⑤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⑥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5.2.3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劳(2)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1)经济补偿的情形5.2.3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具体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2)补偿标准5.2.3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2.4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当事人5.2.5工伤处理的规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5.2.5工伤处理的规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5.2.5工伤处理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5.2.5工伤处理的规定1)工伤的治疗2)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3)职工因伤致残的待遇4)其他规定王某系一家公司的员工。2009年2月王某与该公司签订了自2009年2月16日至2012年2月15日的劳动合同。2009年3月4日,王某在去广州出差时所乘坐的大巴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王某不幸身亡。王某的亲属以工伤事故为由,向公司提出了工伤补偿要求。(1)王某的死亡系交通事故所致,是否属于工伤范畴?(2)其工伤应当由谁认定?(3)王某如果是工伤,其工伤补偿标准与内容是什么?(1)原理: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工伤。结论:王某其死亡原因虽然系交通事故所致,但其发生是在出差的路上,即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和工作原因,因此属于工伤范畴。(2)原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结论:王某的工伤认定应当由该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予认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A.法律援助B.支付令C.社会救济D.依法制裁用人单位[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