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理财规划师三级教程第一章现金规划(一)本章结构1、分析客户现金需求2、制定现金规划方案(二)本章要求1、掌握现金规划的一般工具和融资工具2、了解进行现金规划的动机3、熟悉流动性比率的计算4、理解流动性与收益性之间的关系1、进行现金规划的动机(1)交易动机:个人或家庭需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为了进行正常的交易活动。(2)预防动机:为了预防意外支出而持有一部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动机。(3)投机动机:人们为了抓住有利的购买有价证券的机会而持有的一部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动机。2、现金规划需考虑的因素(1)对金融资产流动性的要求(2)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成本3、流动性与收益性的关系:对于金融资产,通常来说其流动性与收益性是成反方向变化的,高流动性也意味着收益率较低。4、流动性比率的计算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每月支出对于工作稳定、收入有保障的客户来说,可以保持较低的流动性比率,而将更多的流动性资产用于扩大投资,取得更高收益。对于工资缺乏稳定行、收入无保障的客户来说,应建议客户保持较高的资产流动性比率,通常流动性比率应保持在3左右。5、现金规划的工资程序6、现金规划的一般工具(1)现金:流动性最强,但收益率低(2)储蓄存款:了解8种储蓄业务的计息期、计息方式等(3)货币市场基金①可投资的金融工具②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③最低资金需要量7、现金规划的融资工具(1)信用卡融资①信用卡融资的免息期与超过免息期利息的计算②信用卡优缺点③操作提示(2)其他银行融资方式①凭证式国债质押②存单质押(3)保单质押(4)典当融资第二章消费支出规划一、本章结构1、住房支出2、汽车消费支出3、信用卡消费支出二、要求1、能够分析客户的住房、汽车消费需求,会选择适当的支付方式;2、能够根据因素的变化调整支付方案;3、掌握信用卡及大额耐用消费品信贷的基本知识。第一节制定住房消费方案1、住房支出的分类(1)住房消费:自用居住、出租(2)住房投资我国居民大多在购房自用的同时也有投资的目的。2、购房的财务决策(1)购房财务规划的基本方法①以储蓄及缴息能力估算负担得起的房屋总价②按想购买的房屋价格来计算每月需要负担的费用(2)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契税、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印花税等。(3)购房财务规划的主要指标①房屋月供款与税前月总收入的比率,一般不应超过25%——30%;②所有贷款月供款与税前月总收入的比率一般在33%——38%之间。3、住房消费信贷(1)住房消费信贷的种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2)还款方式及还款金额: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递增还款法、等额递减还款法。(3)提前还贷选择权及提前还贷需注意的问题4、注意事项P535、掌握书上案例第二节制定汽车消费方案1、汽车消费信贷的贷款期限、利率、金额及还款方式选择2、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比较(1)贷款比例及年限(2)申请汽车贷款资格(3)车贷利率和其他费用第三节制定消费信贷方案1、信用卡的基本要点(1)免息还款期的计算(2)超额透支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3)当心部分偿还不能享受免息待遇(4)信用卡提现并不享受免息期待遇(5)信用卡存钱无利息(6)免年费,并非年年免2、案例第三章教育规划一、客户教育需求分析1、教育规划的原则(1)目标合理(2)提前规划(3)定期定额(4)稳健投资2、如何估算教育费用P75案例二、制定客户教育规划方案1、教育规划的主要资金来源(1)客户自身的收入和资产(2)政府教育资助(3)奖学金(4)攻读收入(5)教育贷款(6)留学贷款2、教育规划的工具及优缺点(1)短期教育规划工具:学校贷款、政府贷款、资助性机构贷款和银行贷款(2)长期教育规划工具:教育储蓄、教育保险、政府债券、股票与公司债券、大额存单、子女教育信托、投资基金3、教育规划注意事项P894、要求书上案例全部掌握第五章税收基础一、本章结构(一)税收基础知识1、税收基础知识2、税种(二)与个人理财相关的税收政策1、金融投资2、住房投资3、退休养老计4、其他相关税收政策二、掌握相关税收知识及与理财有关的税收政策第一节税收基础知识1、税收的概念及特征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特征主要表现在: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2、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3、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8个)掌握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4、所得税类(1)个人所得税①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②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例:张先生为某集团公司部门经理,2006年12月份工资2500元,赴外地讲学取得课酬4000元,12月份取得年终奖10000元,储蓄存款利息2280元。计算张先生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企业所得税要求:掌握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率(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了解)5、流转税类(1)营业税要求:掌握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及起征点(2)增值税要求: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税率(3)消费税要求: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环节等6、财产、资源税类我国属于资源税类的税种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财产税类下要求掌握房产税7、目的、行为税类(1)印花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3)契税(4)车船使用税8、进出口关税第二节个人理财常用税收政策一、金融投资常用的税收1、个人所得税:掌握相关税收规定2、印花税(1)从2005年1月24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2)个人购买债券免征印花税。(3)个人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免征印花税。(4)个人申购和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5)个人买卖外汇、期货,目前免征印花税。二、住房投资常用的税收1、印花税(1)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按购销金额的0.3‰缴纳印花税。(2)购房人与商业银行签订《个人购房贷款合同》时,要按借款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3)个人从国家有关部门领取《房屋产权证》时,要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印花税,每件5元。(4)个人出租住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按租赁金额的1‰缴纳印花税。(5)个人出售已购住房,签订产权转移书据,要按所载金额的0.5‰贴花。2、契税(1)契税的纳税人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因此个人购买住房要缴纳契税。购买住房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契税的税率为3%——5%的幅度税率。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2)个人购房后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如果交换价格相同,免征契税;如果交换价格不等,由多支付货币的一方就差价款的金额缴纳契税。如,甲与乙换房,甲的房产价值为100万元,乙的房产价值为120万元,甲要向乙支付换房差价款20万元,如果税率为3%,则甲同乙换房甲要缴纳6000(=200000×3%)元契税。3、营业税(1)个人销售已购住房要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2)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3)个人出租住房,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全部租金收入。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4、个人所得税5、土地增值税6、房产税(1)个人的非营业用房即居民的住房,免征房产税。(2)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住房,要课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一般情况税率为12%)。第六章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一、本章主要内容(一)、民事基础知识(二)、商事基础知识(三)、民事诉讼及公证基础知识二、要求:掌握基本知识点一、民事基础知识(一)、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定范围内,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有四类: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理财规划服务合同的客体是理财规划师为客户量身定制的理财规划行为。(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事法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民事法律事实(1)行为事实:指由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如订立合同、设立遗嘱等。(2)自然事实: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实。如人的出生、死亡;时间的经过等。3、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理财规划业务涉及的主要是知识产权、物权、债权和继承权。4、物权(1)概念:民事权利主体对特定的物进行管理支配并享受物所产生的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自物权:所有权(2)分类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他物权抵押权担保物权质权留置权典权:属于他物权,但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双重性质。5、债权(1)债发生的原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理财规划业务中,经常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合同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6、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界定7、无效民事行为(1)类型: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的行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2)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8、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含义(2)诉讼时效的种类(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要求:会区分三者)9、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10、继承(1)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2)遗产转移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3)几种遗产转移方式的适用顺序11、合同(1)要约、要约邀请及承诺在理财规划业务中,客户所填写的申请书视为要约,而理财规划师所在机构寄送的价目表、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2)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在理财规划业务中,如果委托人未支付理财服务费用,理财规划师可以代表所在机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合同约定完成理财事务后支付费用的,如理财规划师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将不支付理财费用,理财规划师可以代表所在机构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提供理财服务。(3)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1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二)商事基础知识1、个人独资企业(1)含义及特征(2)设立条件(3)解散与清算2、合伙企业(1)含义(2)设立条件(3)入伙与退伙(4)解散与清算(5)需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的事项(6)合伙人对外代表的效力3、公司(1)概念及分类(2)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区别(3)公司的治理结构理解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各自的职责(4)公司资本区分注册资本、发行资本、认购资本和实缴资本(5)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比例(6)公司的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理财产清偿债务;分配股东权益;清算终结。7、有限责任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8、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条件(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3)有关于上市公司(4)独立董事制度A、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B、独立董事的职权(三)民事诉讼及公证基础知识1、民事诉讼管辖(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专属管辖,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举证:一般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