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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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专题一概述本专题主要内容一、公司和公司法概述二、公司法的一般制度三、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四、股份有限公司(重点)引入小问题:1.判断题:企业是公司的一种。2.判断题:子公司和分公司是同一概念。3.甲目前准备设立一公司,并准备将来上市,你对他有什么好的建议?4.甲,乙丙是某公司的三位股东,公司对外欠债50万,而公司的财产只剩30万,对于剩余的20万债务,三位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内容: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二、公司的分类(重点)三、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四、关于公司法的几个重要概念一、公司的概念及特征p371、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公司——依《公司法》成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法律特征:p37(3)依法设立;(2)公司是具法人资格的企业;(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4)以股东投资为基础设立的股权式企业。(5)股东的有限责任二、公司的分类(重点)P37-391、依据股东责任2、依据管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3、依据公司的控制关系4、依据公司的国籍5、依据转让方式母公司子公司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开放性公司封闭性公司6、依据信用标准7、按公司资本构成来源属性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私营公司国有公司合营公司我国只允许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两种(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1.定义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分类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3.特征P39补充引申: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劣势优势1.规模一般较小,资金需求量小2.股东人数少,易于管理3.设立程序简单,公司组织机构灵活。4.不必公开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保密性较好劣势1.发展规模受限制2.股权转让困难3.债权人利益保护差小练习及提示1.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资本具有公开性,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具有封闭性。2.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以完全根据股东的个人意志来设置。总结提示:公司设立人向公司出资成立公司后,即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出资额(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表现为股份(股票)(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定义:又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特征:(1)公司资本总额划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2)公开发行,依法自由转让;(3)一股一票表决权,股东以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股东权利所拥有的股份数量成正比)(4)股东有最低人数限额;(5)财务会计报告公开(6)设立程序较为复杂(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和区别联系:从公司法角度来讲,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相同点就是责任形式相同。股东责任形式都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而公司责任形式都是“以公司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1、规模大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的都是中小型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是大公司。这一点从注册资本最低要求就可以看出2、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封闭型的公司。这主要体现在募集资本和帐目是否公开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募集主要是面向社会,在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仅要求公开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而且要求公布其重大事件。而有限责任公司就没有这些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和区别3、股东人数的多少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最高人数限制,而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不能超过50人。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达到几百万。4、组织结构的繁简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规模大,所以组织机构十分完善。而有限责任公司就十分灵活。5、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几乎是完全分开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则可能分离,也可能不分离,不分离的情况比较多。6、筹集资本的方式不同股份有限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通过出资认购筹集资金的。7、股权的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认购的资本称之为出资,法定的表现形式是出资证明书;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资本称之为股份,表现形式是股票。补充引申: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母公司,是指拥有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的经营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习题A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B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套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A公司承担三、公司法的基本概念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修订,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共十三章219条,原法中只有二十余条内容未变。立法体系与法律结构更为合理。新《公司法》的立法理念更为适应市场经济之需要,体现了鼓励投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精神,取消了诸多不必要的国家干预的条款,废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强化当事人意思自治,突出了公司章程的制度构建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四、关于公司法的几个重要概念(一)公司的法人财产权(补充)(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P50(三)公司治理结构(补充)(四)《公司法》的几个用语第一,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来源于股东投资股东一旦将财产投入公司,便丧失对财产直接支配的权利,只享有股权,由公司享有对财产的支配权,即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要与股东的财产明确分开,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投资,或者占用,支配公司的资金、财产。第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2006年2月××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1个月,但是贷款后,张××即以控股股东的身份以公司欠自己款项为由,从银行提取100万元,后用于赌博全部挥霍完毕。到期后公司不能还款”。按照旧《公司法》,银行处于尴尬两难的境地,因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及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只能向公司起诉,但由于此时公司已经被控股股东张××抽成一个空壳,无法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此时控股股东张××已经滥用股东权力,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已经被否认,应该对银行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含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piercingthecorporation’sveil)或“揭开公司面纱”(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条《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公司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又译为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法》上的几个用语(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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