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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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醉酒驾驶入刑制作:航海091304第五组组员:范小胜吴震宗方磊陈兴强邓见军董伟周俊周星宇周阳邹豹梁汉维醉酒驾驶入刑喝酒伤肝,酒驾要命中华民族是一个无酒不欢的民族,酒是文化、礼仪、历史、风俗的体现,以至于诗仙李白曾对酒表现出“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的乐观情怀。单位年饭、朋友聚餐、客户联谊,这些场合难免要喝点酒才能尽兴。赶赴饭局到底是要喝酒还是要开车,对于不少司机来说,真是个两难选择。由此,醉酒驾驶的入刑问题,也再一次引起世人的关注。现就醉酒驾驶入刑的具体规定、必要性及其意义浅析如下。醉酒驾驶入刑的两则相关报道一二醉酒驾驶入刑的具体规定2011年5月1日起,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入刑的3个阶段2010年:醉酒驾车被确定入刑22008-2009:民间呼吁醉驾入刑312011年:醉驾入刑开始实施332008-2009:民间呼吁醉驾入刑这一时期,由于成都的孙伟铭醉酒驾车撞死多人案和杭州的胡斌“70码”事件,分别造成了四死一伤和一名牌大学毕业生身亡的严重后果,使得醉酒驾驶在社会中造成强烈反响。民众一时对醉驾入刑的呼声强烈。孙伟铭醉酒驾车撞死多人案杭州“70码”事件南京“630”特大醉驾肇事案2008年12月14日,成都市民孙伟铭无证醉驾,连撞5车后逃逸,造成4死一伤的严重后果。2009年9月,经省高院二审判决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9年5月7日,浙大毕业生谭卓在杭州市文二西路一斑马线上被肇事者胡斌驾驶的红色三菱改装车撞飞5米高,20多米远,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码左右,此报告一出,立即引起现场众多媒体和当事人同事的质疑和愤怒,诞生出“欺实马”这样充满嘲讽、愤懑意味的网络新名词。7月20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杭州飚车案胡斌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斌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2009年6月30日晚,某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盛路吃饭,醉酒后驾驶别克轿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死者中还包括一名孕妇。11月27日,此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事者张明宝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生。被撞车辆旁的地面上大块的血迹。11月27日,被告人张明宝在法庭上发言醉酒驾车属于何种犯罪的讨论醉酒驾车的确对公共交通安全危害极大。但此时国家在法律方面仍对醉酒驾车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以进行认定,同时醉酒驾车在法律适用问题上也存在属于何种刑事犯罪的问题,因而醉驾是否入刑暂时未定。2010年:醉酒驾车被确定入刑这一年的河北大学李刚门事件在社会中再度掀起轩然大波,而同时就在这一年,公安部长孟建柱也表示将加大酒后驾车处罚上限和惩处力度,并明确表示醉驾应该入刑。2010年:醉酒驾车被确定入刑李刚门事件再度掀起轩然大波2010年10月16日,河北大学校区内,醉酒驾驶的李启铭驾驶机动车撞到两名在校学生,造成一死一伤。案件发生后,因李启铭继续若无其事照样开车,并称“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而让这一案件迅速在全国扩散。此后“我爸是李刚”也成为2010年的热门网络用语。[详细]公安部长孟建柱表示醉驾应该入刑同时就在这一年的4月28日,公安部长孟建柱首次表示将加大酒后驾车处罚上限和惩处力度,并建议研究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并提高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2011年:“醉驾入刑”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醉驾正式入刑。此后一时间全国各地被查处的醉驾人员频出,这其中还包括了京城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对应严格的醉酒驾车查处,民间也再度传出对醉驾入刑的质疑之声。[黑龙江半月拘留百余醉驾者]“醉驾入刑”实施各地醉驾人员频出面对“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查处的醉驾人员的巨大数量和民间屡屡传出的质疑之声,最高法也在近期多次表示醉驾并不能一律认为犯罪,并且可视案情取保候审,并向全国各地法院下发通知。[最高法:醉驾被刑拘可视案情取保候审]最高法:醉驾勿一律入刑可取保候审“醉驾”试法者不绝黑龙江半月刑拘百余醉驾者5月17日讯记者从黑龙江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从4月22日至今,黑龙江省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2390起,其中饮酒驾驶105起,醉酒驾驶134起。目前,醉驾者均被刑拘。据介绍,从今年以来的交通事故情况看,黑龙江省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2011年:“醉驾入刑”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醉驾正式入刑。此后一时间全国各地被查处的醉驾人员频出,这其中还包括了京城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对应严格的醉酒驾车查处,民间也再度传出对醉驾入刑的质疑之声。[黑龙江半月拘留百余醉驾者]“醉驾入刑”实施各地醉驾人员频出面对“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查处的醉驾人员的巨大数量和民间屡屡传出的质疑之声,最高法也在近期多次表示醉驾并不能一律认为犯罪,并且可视案情取保候审,并向全国各地法院下发通知。[最高法:醉驾被刑拘可视案情取保候审]最高法:醉驾勿一律入刑可取保候审最高法:醉驾勿一律入刑可取保候审昨天,北京市高院向本市各级法院下发通知,根据最高法下发的通知,对于醉驾案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可视具体案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称最高法所指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指的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近期醉驾案例昆明醉驾城管北京“醉驾入刑”被查第一人李俊杰北京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高晓松醉酒驾车5月1日凌晨,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醉酒驾车行至东城区朝阳门桥时,被民警查获。李俊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64mg/100ml。此人是北京市醉驾被拘留的第一人。该案今天下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李俊杰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一千元北京“醉驾入刑”被查第一人李俊杰5月9日清晨5点35分,长安街祁家园丁字路口处,一辆京N车牌的英菲尼迪轿车将一辆白色菲亚特轿车“两厢撞成一厢”,紧接着又撞上了639路公交车。事故造成菲亚特车内一家三口中,司机和其女儿死亡,其妻子双腿骨折截肢。事发后,肇事的湖南籍司机陈家逃离现场,当天下午被交管部门抓获。中新网5月20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备受各方关注的北京长安街英菲尼迪车主肇事案今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家因酒驾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庭宣判,陈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月9日22时32分,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东5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现场发现一辆北京牌照的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与前方三辆车发生事故。肇事车辆驾驶员为国内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口中带有明显的酒气。交警按照规定对高晓松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过专业机构鉴定,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经超过醉酒驾车标准。1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晓松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高晓松当庭展示忏悔书:“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高晓松醉酒驾车酒令智昏,以我为戒昆明醉驾城管我是度假区的城管”,醉驾驾驶员用手遮着脸告诉交警。昨晚10时10分,一辆银色越野车被交警拦下,走下车的驾驶员身着写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蓝色制服,满脸红光,嘴里喷着一股酒气。昨晚在“醉驾入刑”后昆明首次统一整治行动中,在广福路与前卫路交叉口交通违法整治点,这位驾驶员酒精检测结果高达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287毫克,被当场查获。已经高出醉驾标准两倍。据了解,驾驶员姓蔡综述一醉酒驾驶入刑的必要性二酒后驾驶五大危害性三醉酒驾驶入刑的意义我国为什么醉酒驾驶行为屡禁不止?为什么因醉酒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一个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处罚太轻,原有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刑法根本没有对醉酒驾驶人造成压力,肇事者违法成本过低。众所周知,司机醉酒后驾车,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对他人、对自己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2009年1月24日,我市一魏姓司机因酒后驾车,先后在两处肇事,造成8死3伤的严重后果。2009年9月10日,魏某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这是河南省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此可以看出,醉酒驾车行为已经严重地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侵害了公民的切身利益。醉酒驾驶入刑,能对那些既不珍惜自己生命、也不顾及他人安全的贪杯司机形成更大的警示和威慑效果,当然也就有利于减少酒驾事故的发生。因此,醉酒驾驶入刑是很有必要的。危害性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使人不具备驾驶能力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醉酒驾驶入刑的意义1过去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设置针对危险驾驶行为的罪名,而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早就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罪名和严厉的制裁措施。如今《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对醉酒驾车、飙车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我国与国际接轨完善自我法律体系的表现,更是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回应。此为醉酒驾驶入刑的社会意义。2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由醉酒驾驶引发的案件有各种判例,有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缓的,也有处以较重徒刑的,因为没有专门的罪名来统一定罪量刑,所以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在社会上引发了众多的争议和评论。现在醉驾入刑,就可以更加准确统一地指导司法实践活动,填补了法律在此方面的空白。此为醉酒驾驶的立法意义。3醉驾入刑,肇事者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可以对贪杯司机起到更大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能够更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此为醉酒驾驶入刑的警示意义和现实意义。综上所述,醉驾入刑是很必要的,醉酒驾驶入刑问题也很值得关注和进一步研究。希望所有的司机朋友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珍爱生命,远离醉酒驾驶行为。结束语交通的三大要素的人、车、路,人的因素是主要的,参与交通的行人姑且不论,驾驶员这个特殊群体,由于安全意识的淡薄,由于责任心的冷漠,玩忽职守而造成,把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当儿戏,制造惊世骇俗的车祸惨剧,屡见不鲜。一件件,一桩桩血腥的报道,令人胆战心惊,一幕幕惨剧目不忍睹。只因为忽视了安全与责任,一个个生命如鲜花在瞬间凋零,带给社会、家庭、亲人只是悲痛欲绝的心身,沉重的打击和血的教训。到那时,这一切都为时已晚,我们失去的已经太多太多,对生命的关爱,不能只成为美丽的词藻,更应该化为我们的实际行动。对于酒后驾驶,亦或是其他的交通事故,我们反省与深思的还有很多。“醉酒驾驶入刑”只是个开始,对于彻底根除醉酒驾驶仍有一段艰辛的道路。有酒即无舵,早晚要闯祸,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为了你您和他人的幸福,请珍爱生命,勿做马路杀手!航海技术091304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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