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第一节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产生于发展第二节支付体系及其构成第三节支付系统及其运营第四节中国支付体系建设及发展第一节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产生与发展一、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含义二、中央银行支付清算运作的基本原理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四、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产生的原因五、支付清算职责及其重要性一、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含义★支付、结算与清算支付:付款人对收款人进行的当事人可以接受的货币债权转让。结算(Settlement):指为实现因商品(服务)交易、金融活动、消费行为等引发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而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从地域的角度划分,结算分为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两类。从支付工具的角度划分,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转帐结算)两类;★清算(Clearing):指通过一定的清算组织和支付系统,进行的支付指令的发送与接受、对账与确认、收付数额的统计轧差、全额或净额清偿等一系列程序。★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和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和资金转移顺利完成,以保证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定位于行间清算领域,中央银行不仅提供行间清算服务,还主持制定行间清算制度、设计行间支付安排、审核支付系统操作规程等,并对有关支付清算机构及支付系统运行实施指导与监管。为利用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金融机构需要在中央银行开设账户,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存款是清算资金的主要来源。二、中央银行支付清算运作的基本原理(一)中央银行在银行间清算中的地位★为利用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金融机构需要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清算账户)。★由于中央银行不会对帐户开立者构成任何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故其拥有国家最终清算权威机构的特殊地位。★中央银行通常要求金融机构在账户中保持一定余额,以保证清算的顺利进行。★清算参与银行的资金来源:在中央银行储备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主要来源中央银行信贷通过货币市场借入的临时性资金由于结算时隔所产生的在途资金1.双边代理安排两个银行最简单的清算和结算安排是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即每个银行均在另一个银行设立账户。付款人A付款银行A收款人B收款银行B?资金转帐的结果使付款人A在A银行的存款余额下降,收款人B在B银行的存款余额增加。★相互交换指令的银行有两种选择:或者A银行增加B银行在A银行账户上的存款金额,或者B银行减少A银行在B银行账户上的存款金额。基本原理:2.结算代理人银行通过共同设在第三方的账户进行相互结算,大多数情况下,由中央银行承担这一角色。在这种情况下,A银行在央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减少,B银行在央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增加。付款人A付款银行A收款人B收款银行B结算机构A银行B银行C银行D银行4080105030907060203.全额结算资金的流动如图表明,支付指令的传送是双向的,在全额结算方式下,每一笔支付都将通过中央银行的结算账户来进行。A银行4.双边净额结算双边轧差涉及到每对银行间应收应付款的对冲。系统中,每个银行有3个相互独立的净头寸,头寸或者是净支出,或者是净收入,或者是零。B银行C银行D银行4070503020405.多边轧差结算每个银行计算出自己的净头寸,也就是每个银行只需进行一笔结算央行A银行B银行C银行D银行13010030支付系统的多边轧差结算最终要通过清算所来进行。清算所是传送支付指令的中心,它负责计算多边净头寸并传送给中央银行,使之最终反映在银行的结算账户上。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组织票据交换★提供异地跨行清算服务★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净额清算服务★提供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服务四、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产生和发展银行业务的急剧增长,资金清算的分散式操作难以有效实现资金在同城和异地间的迅速流转。★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支付清算活动主要以手工操作为主,效率低下。★电子计算机和自动化技术的引用,极大地提高了支付清算效率。★随着国际间经济、贸易、投资及民间往来的增多,跨国支付清算业务量迅速扩大。★支付系统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五、中央银行支付清算职责及其重要性(一)中央银行支付清算职责的基本内容1.法律责任2.运行责任:构建并运行重要的核心支付系统3.安全责任:防范支付体系风险支付系统风险类型★信用风险:指在支付过程中,因一方拒绝或无力清偿债务而使另一方或其他当事者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可发生在交易或支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流动性风险:指交易一方并未发生实质上的清偿危机,只是由于资金不能如期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期履约支付(即延期支付),致使交易对方无法如期收到款项的风险。★系统风险:指在支付系统运行中,因某一参加者不能履行债务义务而造成其他参加者无法履约,从而使系统陷入整体性运行瘫痪的可能性。中央银行对系统风险最为关注。★法律风险:指关于支付系统及其参与者权利、义务、责任的法规不健全或不清晰,将可能引起支付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法律纠纷的风险。★其他风险:其他因素和突发事件也会引起支付系统运行障碍和紊乱。支付系统的技术结构、信息处理能力、安全性能、信息传送和通讯设施的有效性等,都影响支付系统的安全。系统运行人员的错误操作甚至违法操作威胁支付系统的安全性。金融犯罪对金融安全的威胁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随着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的发展,支付系统对公共通讯设施等外部资源的依赖程度愈来愈高,面临不法攻击的可能性也愈来愈大。4.监督管理责任5.建设责任:根据金融设施的基础条件,组织支付体系的总体设计、设施建设、运作实施。(二)中央银行支付清算职责的重要性促进支付体系安全与效率第二节支付体系及其构成支付体系是经济金融基础设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决定这各类经济金融活动的安全和效率,支付体系通常由支付服务组织、支付工具、支付系统及法规制度等共同组成。一、支付体系的含义及作用(一)含义支付体系是在既定的法规制度框架下,由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通过支付工具的应用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综合金融安排。(二)支付体系的重要作用1.保障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2.促进经济发展3.有助于提高金融效率4.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5.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支付需求支付体系支付服务组织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系统法规与制度二、支付体系的构成(一)支付服务组织参与支付体系运行、服务、管理的专门机构1.中央银行2.银行业金融机构3.支付清算组织清算机构★清算机构是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中介组织,在各国的支付清算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清算机构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组织形式,有票据交换所、清算中心、清算协会等。★清算机构一般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必须遵守组织章程和操作规则,并需交纳会员费用。★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作为清算机构的主要成员,直接参与支付清算活动;也有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不直接加入清算机构,但对其实行监督、审计,并为金融机构提供清算服务。(二)支付工具现金和非现金1.票据2.银行卡3.电子支付单位、个人直接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4.其他支付工具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转账类产品(三)支付(清算)系统★支持各种支付工具应用、实现资金清算并完成资金转移的通道。支付系统对于一国而言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支付(清算)系统是一国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其运行效率对经济发展与金融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支付(清算)系统构造及其运行特征取决于多种因素,不同国家的支付系统、国内不同的支付系统之间,均存有差异。◆由于支付(清算)系统运行关系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对稳定货币、稳定金融与稳定市场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中央银行对支付系统的建设与监督极为重视。(四)法规与制度★规范支付体系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提供了处理纷争的依据与标准。第三节中央银行的支付系统及运营一、支付(清算)系统的种类二、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三、净额结算系统和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四、国际性支付系统一、支付(清算)系统的种类按所有者/运行者划分按支付系统的服务对象及单笔业务支付金额划分按支付系统服务的地区范围划分由中央银行所有并运行由私营清算机构所有并运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有并运行的系统内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境内支付系统国际性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零售支付系统)二、大额支付系统与小额支付系统(一)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支付业务,一般采用全额结算1.大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行间往来、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黄金和外汇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及跨国交易等大额资金转账业务。2.中央银行不仅直接运营大额支付系统,并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职责等紧密结合,对私营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提供最终清算服务,并实施有效监管3.大额支付系统的结算通常以中央银行货币进行,中央银行提供结算账户并作为流动性来源。4.大额支付系统通常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系统相连接。5.主要国际货币的跨国支付系统,均为大额支付系统。(二)小额支付系统服务对象主要是工商企业、消费者、小型经济交易的参与者。其特点是服务对象数目众多,支付业务量巨大,单笔交易金额较小,种类较多,覆盖范围广泛。★资金清算过程包括两个基本程序:付款行支付指令支付系统收款行支付指令a.b.收款行和付款行之间实现资金划转。★其中涉及到两个关键问题,一是结算金额,二是结算时间,按照结算金额可以分为全额结算和差额结算;按结算时间分为定时结算和全时结算。三、净额结算系统与实时全额结算系统结算种类全额结算净额结算定时结算定时全额结算定时差额结算实时结算实时全额结算清算系统将在一定时点(通常为营业日结束时)上收到的各金融机构的转帐金额总数减去发出的转帐金额总数,得出净余额,即净结算头寸。通过中央银行或清算银行进行划转,从而实现清算。(一)净额结算(差额清算)1.优点:A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为10B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为10C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为15202515如果采用全额结算,任何一家银行都无法支付,系统将“锁死”。如果采用多边轧差结算,问题将随之解决。这种节省账户资金余额的功能,对商业银行很有吸引力。2.差额清算系统的问题:★只在规定时点处理资金的转账划拨,在整个营业日内,参加清算的所有净债权银行向所有净债务银行实际上提供了日间信贷,从而产生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隐患。★在清算时刻,若净债务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头寸清偿债务,清算系统将无法完成清算。此时可采取的措施有:央行向净债务银行提供透支便利;根据清算紧急安排由参加清算的各银行共同分担净债务银行的债务头寸;取消所有与净债务银行有关的支付指令,其余银行重新计算净头寸。★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清偿危机,且引发了新的风险隐患。支付系统对金融机构的每一笔转帐业务进行一一对应结算,而不是在指定时点进行总的借、贷方差额结算。按结算发生时间的不同,全额结算又分为:(1)定时(延时)结算。支付结算集中在营业日系统运行期间的一个指定时刻,如这一时刻为日终,则称为日终结算。(2)实时(连续)结算。支付结算在营业日系统运行期间的任何时刻都可进行,支付指令随时发送随时处理,属于资金转账指令处理和资金结算同步、持续进行的实时全额结算。(二)实时全额结算(RTGS)实时:指在营业日清算期间内,非间断、非定期地持续进行;全额:指每笔业务单独进行、全额清算,而非在指定时点进行借、贷方总轧差处理。1.特征首先,RTGS系统的显著特征在于“实时”和“全额”,而不是在指定时点进行借、贷方总额轧差处理,从而实现了支付信息的“随到随处理”,提高了支付效率。其次,在净额结算中,从支付信息的发出到资金的最终结算之间通常存有一个时间差,即结算时隔。一般而言,时隔越长,支付完结的速度越慢,风险越大。RTGS实现了支付信息的即时处理,将结算时隔降至最低(甚至为零),且所有支付业务均是不可撤销的、终局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