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外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适应公司长期发展需求,满足员工学习发展的愿望,不断拓展培训模式,充分利用有效的培训资源,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加外训的员工。三、定义本制度中外训主要指因公司发展需要或工作任务需要,将员工派至外部机构参加的培训课程。四、外训管理1、需求产生方式1.1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或工作任务需要,指定某些人员有针对性的外派培训;1.2公司基于员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为员工规划长期的培训计划;1.3对于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可以外派培训的方式作为奖励,鼓励员工学习更多的技能和经验;1.4员工主动提出外派培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某项专业技能或经验,员工个人向公司提出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请求。但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公司连续服务一年以上;培训期与本职工作不相冲突,培训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公司认为有必要接受培训者。2、培训形式2.1专业证书教育;2.2专项技能培训项目;2.3公开课、论坛、交流会;2.4其它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3、申请流程3.1由申请培训的部门或员工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申请人须填写清楚参训人员基本信息、申请原因、申请培训内容、期望达到的培训结果;3.2提交参训人员的部门科长签字审批,部门科长应结合部门工作安排情况、参训人员的个人条件及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签署意见;3.3提交人事科科长签字审批,人资部经理将结合参训员工部门意见、培训课程内容、费用、时间等情况,签署意见;3.4人事科提请总经理审批;3.5最终结果汇总至人事科,由人事科负责培训的协调、准备工作,并与参训人员签署《外训服务期协议》。4、培训后续管理4.1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自返回工作岗位一周内,应将培训内容整理成培训课件或资料,经人事科和培训对口部门评审通过后,提交至人事科备案;4.2培训成果的分享:参加外训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将培训内容以公司内训方式与公司其他与员工分享。4.3证件管理: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将取得的证书交由人事科保管,直到参训人员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为止。5、培训服务期约定5.1员工外派参加培训,公司可全额承担培训费用,但公司须与员工约定培训服务期,员工在培训服务期内离职的,须给予公司相应的赔偿;5.2培训服务协议的签订:外派培训申请审批通过后,人事科须与外派参训人员签订《外训服务期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员工和人事科各留存一份。5.3培训服务期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培训服务期为培训结束之日起一年;培训费用在5001-10000元的,培训服务期为培训结束之日起两年;培训费用在10001-20000元的,培训服务期为培训结束之日起三年;其它金额,培训服务期根据公司情况,酌情制定。6、培训费用6.1受训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按全额发放;6.2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前离职,则应将公司为其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用按未满培训服务期时间比例退还公司。退还费用计算公式为:退还费用=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培训费用÷服务期月份×剩余服务期月份6.3培训人员在培训期及服务期内,为达到辞职目的采取蓄意违反公司制度或消极怠工的方式,经教育不改而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应赔偿公司所付的培训费用;6.4培训人员有责任按时按质完成公司的培训任务。如因主观原因,造成考核成绩不合格,可在限期内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全额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五、培训纪律1、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2、参训人员要本着为公司负责的精神以及职业道德,对公司作出相应的承诺,并签订相关协议,否则,公司重新选派其他人员参训;3、参训人员须认真听讲,详细记录,保证培训质量,遵守培训纪律,维护公司形象。六、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人事科。七、附件《外训服务期协议》人事科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