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及精神药品管理与应用------知识培训潘庄医院李鸿儒2015年9月18日一、培训的目的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与使用的安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二、培训的内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义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与法规单位重点管理的内容药库重点管理的内容各住院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病房重点管理的内容住院病人用药管理关键点各门诊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管理关键点急诊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医生重点管理的内容处方管理的重点内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义麻醉药品是指具有依赖性潜力,不合理使用或者滥用可以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即成瘾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或者物质,包括天然、半合成、合成的阿片类、可卡因、大麻类等。精神药品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者抑制,具有依赖性潜力,不合理使用或者滥用可以产生药物依赖性的药品或者物质,包括兴奋剂、致幻剂、镇静催眠剂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及注意的内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麻醉药品品种目录要注意: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2.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及酯、醚3.品种目录有*的麻醉药品为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要注意: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定)2.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及酯、醚(除非另有规定)3.品种目录有*的精神药品为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法规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重点管理的内容:1、组织活动以及职责与制度的落实2、召开的会议,管理与检查的考核3、相应各项档案的建全管理组织成立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组织:由分管领导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组成,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组织的任务负责审批院内各部门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措施和制度。建立麻、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讨论医院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各类医务人员培训将内容及结果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印鉴卡的申请与更换方法申请《印鉴卡》提交下列材料以及换领新卡、项目变更时注意的内容:《印鉴卡》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获得麻、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印鉴卡》有效期3年,换领新卡时,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项目变更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麻精药品的购买凭印鉴卡及申请表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的购买按照普通药品程序进行药库重点管理的内容:制度健全药品入库、出库的登记、帐物(注意数量与批号)的管理五专管理药品销毁手续数据上报制度的建立以及各项表格的填写建立完善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制度.doc根据临床需要购进药品,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验收专册登记、储存药品专用保险柜、双人双锁、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专用处方、处方专册登记、药品批号管理。见附件附表2-入库验收.xls、3、3麻精药品专用账册.doc、4附表4-出库登记.xls、5门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门诊处方登记表5.doc、6住院新建住院药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销售明细.doc回收药品与破损药品处理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药房),药房登记病人无偿退回麻醉药品登记表报药剂科储存。见附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明细表麻药销毁:对回收、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见附件表8-销毁登记表.doc药品数据上报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位,应每月通过电子信息、传真、书面等方式,将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货、库存、使用的数量,报县卫生局和公安机关各住院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制度药品基数入帐、批号管理、帐物相符药品保管人员、硬件药品发放:医嘱与处方登记册与所发药品符合的符合情况空安瓶回收销毁、药品回收手续病房检查记录病房重点管理的内容制度储存、保管(专用登记册)、基数管理使用记录交接班记录病房管理各病区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基数,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内容为: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剩余药品弃取记录)病房有关制度储存、保管(专用登记册)、病房基数管理、领取、使用、批号管理和追踪、报残损、丢失、空安瓶保管、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同时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交接班应当有记录住院病人用药管理关键点注意手术室麻醉药品使用,病人麻醉记录与处方的一致性。严格空瓶回收,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病区病人医嘱\处方\使用登记一致性。各门诊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制度基数管理窗口标志长期用药管理专册登记、药品、空安瓶回收手续处方编号管理门诊药房管理任务:门诊病人一次使用发放,长期使用发放、门诊手术室基数发放。管理:基数批号管理和追踪、专人、专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专人发放:日清日结手写处方复核审查编号空安瓶回收销毁登记、药品回收登记门诊药房窗口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发药窗口也可设调配基数但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每天结算。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管理关键点1亲自诊查患者3建立除痛病历,4签署《知情同意书》建立除痛病历病人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具有相关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拥有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的诊断权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除痛病历除痛病历首页姓名性别年龄患者身份证编号住址取药医院病历号疾病名称病人疼痛程度轻、中、重,偶发、频发病情摘要、临床检查所见、诊断:提供诊断报告医院名称:各种报告代办人姓名身份证编号等重要信息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机构建立保存除痛病历患者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患者有关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除痛病历、除通病历册以及患者户籍簿、身份证、代办人(1-2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患者在续购药品和复诊时,须出示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接诊医师将有关证件与病历册核对无误后开具麻、精药品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该患者的除痛病历中。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因疾病治疗需要转院的,转出医院要出具诊断证明,并与转入医院做好转院交接手续。转入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为患者新建除痛病历和相应病历册简化正常使用取药手续除通病历除通病历册除痛病历册-患者开药记录首页应标明患者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病情摘要、临床所见、诊断、疼痛程度以及建议使用麻精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等,还应注明首次复诊日期。同时在病历册首页背面附上诊断证明、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药品使用注意事项遵循癌痛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在规范的癌痛治疗原则基础上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在使用缓控释制剂时可同时给予即时制剂,缓解爆发痛,每天用量无限制,以缓解疼痛药品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控制阿片类药物针剂的使用,尽量避免单独使用肌肉注射方法作为止痛手段。可以采用PCA方法的替代肌肉注射方法。合理使用神经阻滞技术改善和提高癌痛药物治疗的效果急诊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任务:抢救病人用药、急诊病人一次用药。不得为长期用药患者配药管理:方法与门诊药房相同麻精药品被盗、被骗时如何报告医疗机构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防止院内套购-患者怀疑吸毒与公安联系防止套购—固定科室、医生开药,固定窗口、固定人员发药注意药品使用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注意空安瓶回收核对批号-除痛病历册回收药品给患者收据。多个部门管理防止院内套购-内部---强化印鉴卡管理,购买麻精药品院内审批,加强药剂科内部药品管理----防止回收药品流失建立完善手续----定期检查病区登记本与处方医嘱符合程度----定期检查手术室麻醉记录与处方符合程度医生重点管理的内容是否执业医师有无麻精药品培训合格证执业地点是否符合规定开具麻精药品医生的资格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资格。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学部门各调剂室应当存有麻、精药品处方权医师本人签名或印章的留样,医师失去处方权资格时,应及时注销。培训和考核内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培训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时,医院应当将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教师、学员名单等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将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具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的重点内容处方使用格式颜色是否符合要求处方开具内容是否完整处方剂量是否符合规定处方管理:专册登记、每日编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手写处方制前记: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除痛病历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名编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处方剂量门诊(急)患者临时使用麻、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院内使用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处方剂量门诊长期使用患者处方麻、精一药品注射剂不得超过3日剂量控缓释制剂15日用量其他剂型7日用量处方剂量门诊(急)患者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处方剂量住院患者处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1日常用量。电子医嘱必须与手写处方剂量相同,同时收存处方剂量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处方保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管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第二类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