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单位: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一、培养目标环境工程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1.掌握环境工程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2.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环境工程水、气、固废、噪声等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管理、工程研究、工程开发的能力;3.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环境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对象招收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生态学、城市规划、环境管理等相关电子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三、学习方式与学制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毕业的申请。四、培养方向1.污染控制生物工程;2.水污染控制工程;3.水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4.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5.环境管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等。五、培养方式1.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2.以解决实际环境问题的能力培养为导向,教学过程中加强案例教学、研讨式授课、模拟训练、情景教学等教学方法。3.重视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等。4.积极倡导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构建由校内导师和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双导师”指导体系,共同承担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至少应修满36学分,其中公共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14学分,专业选修课11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各类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一)公共课(5学分)1.公共英语(2学分)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辨证法(1学分)(二)专业必修课(14学分)1.环境科学与工程进展(3学分)2.多元分析(3学分)3.环境工程专业外语(2学分)4.大气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2学分)5.水污染控制工程;(2学分)6.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2学分)(三)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11学分)1.环境工程CAD设计(2学分)2.GIS程序设计及软件应用(3学分)3.废水处理运行管理(3学分)4.污染控制微生物工程(3学分)5.环境治理与修复技术(3学分)6.水的物化处理工程(2学分)7.环境系统工程(2学分)8.环保机械与设备(3学分)9.水处理工程施工与预算(2学分)10.环境微生物学(2学分)11.现代环境监测技术(3学分)12.废水高级生化处理(3学分)13.环境分子生物学技术(3学分)14.河流污染治理及修复-技术与案例(3学分)15.环境科研数据的统计与分析——SPSS软件的应用(3学分)16.环境管理研究方法及案例分析(3学分)17.废水生物处理技术前沿(2学分)18、危险废物管理体系与处理技术(2学分)19、城市生态修复原理与工程实践(2学分)20、污水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2学分)21、水域生态恢复与工程实践(2学分)22、资源化过程原理(2学分)(四)专业实践(6学分)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办法》:A.由各位指导导师负责联系学生实践单位,这些实践单位可以是环境相关的设计院、研究所或相关环保咨询公司或者大型环保公司(如上市公司或者环境类外企等);且该单位必须由一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职称至少为工程师及以上的人员指导,实习期满,负责填写该生实习评语;或到学校环境工程专业实习基地实习。B.实习实践为期一学期,可以选在在二年级到三年级的任意一学期;C.实习完毕必须递交五千字以上实习报告以及其它相应考核文件;D.由实习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E.实习成绩由导师和企业指导人员商议后,给出成绩,并且以企业指导人员成绩为主;F.实习合格,获得六个学分;没有获得实习成绩或实习不合格的,重新寻找单位实习,直至成绩合格为止,否则申请延期答辩后肄业。七、学位论文要求达到国家《085229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上海市学位委员办公室公布的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对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等文件中学位论文的相关要求。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各科成绩考试合格后,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各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该直接来源于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环境工程问题,具有明确的环境工程背景,主题鲜明具体,避免大而泛,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创新性。选题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来源于环境工程领域生产实际的新产品研发、关键部件研发等;(2)来源于环境工程领域的工程设计需要;(3)来源于企事业单位相关实际环境工程或具有明确的环境工程应用背景,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或工程应用前景;(4)来源于实际需求,是企事业发展中相关环境工程急需解决的相关问题;(5)来源于企事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规划与管理等预研课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的形式主要有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调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规划与管理报告等。(二)论文开题学生在撰写论文前必须进行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中递交完整的论文研究计划书(含选题的目的意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计划和研究的计划进度,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前期工作的准备或基础,参考文献资料等)。必须经过所在导师课题组答辩通过方可进行。(三)论文撰写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应定期向导师或导师组成员报告撰写进度,与其探讨和解决可能存在或出现的问题。若选择在学校参与导师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工作,由学校指导教师具体负责论文撰写指导;若选择在企业开展研究工作,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选题、开题、答辩均需校、企导师共同参与并签署书面意见。论文撰写规范,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文论撰写格式及国家相关基本要求。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需进行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主要对研究生规定课程学习的完成情况、专业实践、及论文开题、试验或设计或调研报告结果等情况进行复审。完全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另外,论文除需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且评阅成绩必须都在合格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九、学位授予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