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期末重点复习资料第一章城市管理概述一.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1.城市的社会管理。2.城市的经济管理。3.城市的生态管理。4.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二.城市管理的的特征:1.管理的综合性。2.管理的开放性。3.管理的动态性。三.城市管理的原则:1.需求原则2.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3.综合效益原则4.因地制宜原则5.可持续发展原则四.现代城市的管理方法:1.行政管理的方法2.经济管理方法3.法律管理方法4.资讯管理方法5.数学管理法6.城市规划管理方法7.现代城市的目标管理法五.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弊端:1传统的城市管理组织过于分散2管理法规建设不配套3城市管理投入少4城市社区管理职能较弱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缺陷:1监管合一模式2多头分散模式3综合协调模式4管理单一模式5实体管理模式第二章决策概论一.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就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二.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原则与类型(选择):原则:1合法性原则2现实性原则3连续性原则4民主性原则5效率性原则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三.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依据:1计划依据2法律规范依据3规划依据4经济技术依据四.城市规划决策结构包括:1信息系统2智囊系统3决策系统第三章行政管理学概述一.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又称政府,是国华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掌握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二.公务员的概念: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社会公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三.行政领导的特点:1行政领导具有时代性的特点2行政领导具有综合性的特点3行政领导具有权威性的特点4行政领导具有服务性的特点5行政领导再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四.测量行政效率的方法:1行政费用测量法2行政职能测量法3要建设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五.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1改革机构建立合理的行政组织2健全行政管理的法规和工作制度3提高领导者的素质和领导艺术4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5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5实行吉利原则,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第四章行政法学概述一.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及其关系:a.合法性原则的内容:1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有法设定与依法授予.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行政法律规范.3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4行政主体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接受人大的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b.合理性原则内容:1正当性、2平衡性、3清理性c.两者之间的关系: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1、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德两项基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及合法又合理。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主要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补充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必须以合法性原则为前提。合理是合法范围内的合理,任何违法的所谓“合理性“概不允许。3、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羁束行政行为,又适用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仅适用自由裁量行为。行政合理性原则只是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的行为,但自由裁量权并不全是合理性问题。4、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行政管理,又适用行政诉讼,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不适用行政诉讼。5、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合称为行政瑕疵。行政瑕疵是行政法旨在防止和排斥的行政行为,控制和纠正行政瑕疵是我国行政法的重要任务。二.行政主体的概念: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三.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2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3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4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的效果四.行政主体与相关主体的区别: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3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五.行政行为的概念(名):是指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三层含义:1从行政主体看,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能产生法律效果、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六.行政行为的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3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4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5依职权的行为与应申请的行为七.行政行为的效力(选择):1确定力2拘束力3执行力各种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共同要件主要是:1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政行为必须再行政机关的权限内3行为的内容合法4行为符合法定程序5行为符合法定形式八.行政权限的类型:1纵向权限与横向权限2层级权限与地域权限3事务权限与对象权限4平常权限和紧急权限纵向权限:指有上下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之间的权限划分。纵向权限主要的法律特征:1纵向权限的行政主体之间有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2纵向权限为同类权,而非异类权3纵向权限为递减权,而非等量权。横向权限: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之间的权限划分。其法律特征为:1行政权限主体之间没有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2横向权限可以是同类权限,也可以是费同类权3横向权限之间没有递增或递减的关系九.行政责任的概念:作为行政法学的一个范畴而存在,即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设定的一种法律责任。所谓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担任的法律责任。它是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十.行政责任的形式(选择):1承认错误2恢复名誉3履行职务4撤销违法5纠正不当6返还权益7恢复原状8行政赔偿十一.行政监督的的任务和作用:1预防作用2补救作用3改进作用第五章城乡规划法规概论一.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城乡规划法】,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二.在总结【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基站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建设部党组决定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起草【城乡规划法】三.“一法一条例”扩展为“一法三条例”。“一法”由【城市规划法】演变为【城乡规划法】;“三条例”,则是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之外,增加了【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四.2007年10月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五.【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城乡规划法】共分为7章70条。第六章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一.计划依据(选填)A,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B,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C,城市建设年度计划D,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E,批准的计划投资文件F,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批准文件G,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批准文件二.规划依据1.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成果2.城镇体系规划文件与图纸(全国、省域、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3.城市总体规划纲要4.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与图纸5.专项规划文件与图纸6.近期建设规划文件与图纸7.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与图纸或模型8.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与图纸或模型9.京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同意的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图、市政道路设计图、建筑设计图和工程管线设计图等10.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规划设计变更通知文件。三.法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文件。2.建设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3.建设部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其他部门规章和批准性管理文件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5.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定文件所指定的适合于本地条件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和其他批准性管理文件。6.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制度和工作程序7.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种建设活动许可证,包括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临时建设许可证以及其他方面的许可证件。8.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章)用地和违法(章)建设的处理决定四.经济技术依据1.【中国城市建设技术政策】2.国家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和经济技术规范3.根据国家的经济技术要求编制的地区性经济技术要求文件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经济技术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行使行政权,综合指导和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活动,并对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称之为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五.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行为则为城乡规划依法行政行为。六.行政立法1.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法规体系2.法规协调3.法规清理、修改、授权解释和废止七.行政执法城乡规划行政执法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管理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规划管理程序,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在城镇核发“一书两证”、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强制执行等方面。八.我国乡村规划管理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九.行政执法1.城镇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和乡村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行政监督检查3.行政处罚4.行政处分5.行政强制执行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制度是指依法对城乡规划进行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行政管理制度。十.城乡规划编制制度1.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城市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3.【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或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城市人民政府备案。4.【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5.乡规划由向人民政府组织编制6.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十一.城乡规划审批制度1.城镇体系规划审批制度2.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制度3.详细规划审批制度4.乡规划审批制度5.村庄规划审批制度十二.机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机构现状A.机构设置上大下小的特点。B土地规划“二合为一”的特点。2.存在的问题A.机构设置与城乡规划职能不相适应。B.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范。C.机构设置缺乏系统性。D.城乡规划管理人员不足。第七章城乡规划文本的编制一.城乡规划文本是指由城乡规划机构编制的反映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二.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法的解说,城乡规划文本包括了三种类型,即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分区规划文本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文本形式基本上采用章则条文式,即将文本内容分成“总则”、“分则”和“附录”三部分。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1城乡规划管理:组织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并依法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时控制、引导和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2城乡规划管理方法:1、行政方法2、法律方法3、经济方法4、咨询方法3.城乡规划管理技术:一是现代科技技术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应用,二是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技术手段的发展创新。第九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就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制定的城方向规划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行政的手段,按照一定的管理程序,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确定其建设地址,核定其用地范围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得行政行为。2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程序为?(1)选择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没有选址意向时,应帮助选择合适的用地;有选址意向,或在原址上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时,应根据城乡规划及相关要求确认是否同意。(2)核定设计范围并提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