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学习要点3.1电子合同的概述3.2电子合同的订立3.3电子合同的效力3.4电子合同的履行•了解电子合同的基本概念与性质。•掌握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了解要约与承诺的生效条件。•掌握电子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了解电子合同的履行。•掌握电子合同违约的处理方法。•了解电子错误与电子代理人。3.5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网上订货纠纷案我叫吴刚,于2007年2月6日在当当网订购了价值777.20元的货品,但至今未收到他们的任何货品,最为令人愤怒的是,整个过程没有一个电话向你解释原因,为此我分别四次打电话给他们。得到的结果是:第一次,我的货品缺货,所以至今没有配货,马上给我配齐。第二次,由于我的货品分属不同的地区,所以要等其他地区的货到以后才能配送。过年后我打去了第三次电话,说是我的货品已经发出,但由于过年,所有的物流公司均已经休息,所以要等到2月25日以后才能发出,说是在5天内一定可以收到。网上订货纠纷案3月5日,我再次电话确认时,他们居然说由于我的地址不详,所以我所订的货品已经退库,真是让我怒不可遏。原因是我的详细地址上没有写清楚上海什么区。我多次在当当网上订货,如果只是什么区不详,只要打个电话就可以解决,为什么连一个电话都没有?长达一个月时间都没有一个电话,即使他们所承诺的15个工作日也已经远远超过了,这样的服务简直就是令人发指的欺骗行为,我希望他们能给个说法,道歉并补偿我由于另外购买礼品所花费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同时我也有一个疑问,对于这样的网购,在没有进行实际货品交割之前,我们所下的订单和确认文档是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是,我们的法律部门对这样的毁约和欺诈行为有什么样的处理方式?讨论:(1)网站标示商品价格、网民下订单、网站确认订单,都是合同行为吗?(2)吴刚向当当网订购的货品至今未能收到,吴刚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讨论:(1)网站标示商品价格、网民下订单、网站确认订单,都是合同行为吗?(2)吴刚向当当网订购的货品至今未能收到,吴刚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电子合同的概念1合同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则更明确地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一合同概念有以下几层含义:合同是一种协议。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概念1电子合同的含义从广义上讲,电子合同是指所有通过电子技术手段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EDI)、电子邮件(E-mail)等缔结的合同。从狭义上讲,电子(商务)合同则是指在网络空间通过电子方式缔结的合同。电子合同的特征2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合同的订立过程均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电子合同生效的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电子合同订立成本低廉。电子合同的交易安全问题突出。电子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电子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确认的通过电子手段签订的以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电子合同法律关系3电子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电子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电子合同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电子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终端用户的权利与义务电子合同法律关系3电子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电子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电子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电子合同的客体包括三大类:有形商品、数字化商品或信息商品、在线服务。书面形式的普通含义《现代汉语词典》对书面的定义是:“以文字表达的(区别于‘口头’)”。词典从人类书写行为所隐含的内容推论出了文字的表达形式。从用法来讲,“书面”是个修饰词,很少单独使用,常用的搭配有:书面材料、书面通知、书面语言等。可见,书面是以固体物质为介质,作用于人的视觉器官的;而口头则是以声波为介质,作用于人的听觉器官的。这便是书面与口头二者在客观方面的区别。法律对合同订立书面形式的要求英美法系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大陆法系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我国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电子合同对传统的书面形式提出的挑战电子合同的法律认可2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促进国际贸易程序小组的研究。EDI工作组的研究。《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相关规定。《电子交易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合同订立的程序3要约承诺要约与要约邀请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概念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电子合同,即有效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内容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之债。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电子合同。当事人须履行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处理当事人纠纷的依据。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2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电子错误、电子代理人与合同效力3电子错误与合同效力所谓错误是指表意人所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思不一致。合同的订立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如果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标的、当事人的身份等发生误解,那么,这种误解会对合同的效力发生一定的影响。电子错误、电子代理人与合同效力3电子代理人的合同效力所谓“电子代理人”(ElectronicAgent)是指“不需要人的审查或操作,而能用于独立地发出、回应电子记录,以及部分或全部的履行合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的或其他自动化手段。应承认电子“代理人”订立合同与履行合同的效力。我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可见,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全面地、正确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合同履行是合同效力的重要表现,是当事人订立合同追求的目的。电子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2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电子合同履行的基本方式3在线支付,在线交货在线付款,离线付款在线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验货后确认支付货款离线付款,离线交货电子信息合同履行的方式与地点以电子传输的方式交付电子信息,是电子交易独具特点的方式。电子信息交付的随附义务电子信息合同中信息使用费的支付电子信息合同履行的验收严格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下的免责事由2在网络中,非因自己原因所引起的网络中断、传输错误或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造成合同无法正确履行,且许可方尽到了合理注意的义务,并对此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均应不承担责任。电子合同履行的基本方式3实际履行停止使用继续使用终止访问损害赔偿网上竞拍帕萨特轿车纠纷案这是一个网上竞拍的案件。上海一个叫韩斌的人,有一天他到易趣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起拍价只有10块钱,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进去参加了。几轮下来他成功地拍下了车,成交价是116块。网站也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韩斌就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与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他们也收到了网站发给韩斌的电子合同,但是他们坚决不卖,说116块钱买辆车是不可能的。现在韩斌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证据是整个交易的过程。经多次交涉无果后,韩斌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给告到了法院。但是汽车经销公司到了法庭上,他觉得这份合同是无效的。第一,他们输入的底拍价是10万块钱而不是10块钱,第二他们认为116块钱就把我们的车买了,这样一个电子合同是显失公平的。这个案子还在审理的时候,又发生了一起让韩斌感到意外的事情,这个车让它原来的车主以12.8万元给卖出去了。韩斌知道后非常生气,他想如果法院判定电子合同是有效的话,那么这辆车就是他的了。这个案子最后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然后原告撤诉了。讨论:(1)这个网上竞拍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本案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通过对本章的学习,要掌握电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从广义上讲,电子合同是指所有通过电子技术手段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等缔结的合同。从狭义上讲,电子商务合同则是指在网络空间通过电子方式(主要是数字技术)缔结的合同。电子合同作为一种崭新的合同形式,其签订过程和载体已不同于传统的书面合同,电子合同的载体、订立过程、生效时间和地点以及交易主体均与传统的书面合同存在区别。电子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