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引言一、融资租赁基础知识二、融资租赁法律概况三、融资租赁的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结语引言•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租赁形式和融资方式,是集信贷、贸易和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自1953年世界上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在美国成立以来,融资租赁业在全球范围,特别是发达国家得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朝阳产业”,现在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与银行、信托、证券共同成为金融市场的支柱,目前全球近三分之一的投资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完成的。•在发达国家,租赁成为高品流通的主要渠道。飞机船舶、工程机械、各种车辆、医疗设备、通讯和信息设备等大宗商品的租赁交易额,已占到全部交易额的60%以上。一、融资租赁基础知识(一)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由出租人提供资金向承租人选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由承租人承担货物风险的一种以融物方式融通资金的交易活动。(二)融资租赁的特征•1.融资租赁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2.融资租赁需至少签订两个合同。•3.租赁期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保险等责任均由承租人负担,在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享有独占的权利。•4.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拥有选择设备处置的权利。(三)融资租赁的形式•1.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指由出租人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并向设备制造商支付货款后取得设备,然后直接出租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方式2.转租赁•转租赁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作为出租人将同一租赁物进行再次融资租赁的形式。•3.售后回租•售后租回是指企业因缺乏资金,将所需要的外购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卖给能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再以承租人的身份向这些机构租回使用。•4.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由出租人(租赁公司)本身拿出部分资金,然后加上贷款人提供的资金,以便购买承租人所欲使用的资产,并交由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使用租赁资产后,应定期支付租赁费用。•几种模式直接融资租赁租赁合同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售后借款合同(或其它筹资合同)买卖合同出租人担保方承租人银行出卖方Ø转租赁转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售后A租赁公司B租赁公司出卖方承租人Ø售后回租申请回租审核通过后转让租赁合同按转让价支付按期支付租金租赁期满,付清租金,产权转移承租人出租人交易实质:借鸡生蛋,用蛋还租,最后得鸡。法律关系:你选我付款,质量厂家管;你租我才买,我买你必租;收益全归你,风险我无关;想要所有权,租金要付完。“融资租赁”口诀二、融资租赁法律概况(一)融资租赁相关法律法规1.规范融资租赁交易及相关法律适用的规范l《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发布)l《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2.融资租赁业管理规章l《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第5号)l《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第1号)3.会计、税收法规l《企业会计准则—租赁》l融资租赁税收方面尚未形成系统的法律规范,仅是零星的、个别的调整,主要包括:p2000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p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p2004年10月22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4.其他法律规范(二)《合同法》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层级最高《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1)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解读:承租人对租赁物有选择权;出租人只是为承租人提供融资服务。体现了“你租我才买,我买你必租”的特点。第二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解读:买受人(出租人)将“受领标的物有关的权利”让渡给了承租人。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解读:出租人(买受人)将“行使索赔的权利”让渡给了承租人。因此,承租人只能向出卖人行使索赔的权利,不能向出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2)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解读:出租人有忠实履行经承租人认可的买卖合同的义务。这与“承租人只能向出卖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是密切相关的。第二百四十二条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解读:通过设置所有权保留,有效保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融资租赁的特点和优势所在。《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3)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解读:充分保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从而实现承租人的收益权。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解读:通过出租人免责,维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融资租赁业务的正常开展。这与承租人实质占有和使用租赁物件的情况密不可分。《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4)三、融资租赁的基本流程及风险防范(一)项目的沟通(二)项目的审查和评估(三)项目的前期策划(四)买卖合同的签订(五)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六)买卖合同的履行(七)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八)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项目的沟通•1.融资租赁公司寻找承租人,进行市场开发,或者承租人向租赁公司提出租赁申请。•2.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进行初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融资租赁合同意向书》)•3.出租人和承租人对双方的资信状况进行相互审查。•出租人:关注承租人的盈利能力和信用状况。•承租人:关注出租人的资质及资信状况选择出租人(要求条件)•1)资金实力雄厚,筹资能力强,融资成本低,与金融机构联系广泛、密切;•2)有丰富的租赁业务经验,有较好的业绩;•3)贸易渠道畅通,熟悉市场行情,有丰富的商务谈判经验;•4)熟悉与融资租赁有关的税务、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5)信誉良好,重合同,守信用。◆项目的审查和评估•1.融资租赁公司对承租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需要承租人提供如下材料:•◇基本情况•(1)承租人的简史及基本情况介绍;•(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3)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主管等)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个人简历;•(4)组织机构图(包括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企业、控制企业及各自资本、股权比例);•◇财务资料•(1)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会计报表及附注)及相关审计报告,近三个月或半年的会计报表(原件);•(2)企业验资报告(原件);•(3)主要债务(含债权人、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情况);•(4)主要债权(含债务人、金额、期限、利率、担保);•(5)企业资产抵押担保情况说明;•◇行业情况•(1)行业近三年发展情况、中长期展望(需要较权威的研究报告及企业自己的判断,并细至企业自身的细分市场);•(2)行业竞争情况(一般情况、主要对手及实力、优势对比);•◇经营发展情况•(1)企业在行业中的排名(按业务量及其他重要排名);•(2)企业的主要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3)企业近中期经营及发展计划。•◇关于本次租赁•(1)企业决策机构关于本次租赁的决定或决议(原件);•(2)本次租赁相关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及有关批准文件(原件);•(3)租金支付资金的来源。•◇担保人方面的资料•(1)前面各项下的资料;•(2)本次担保承诺及担保人决策机构同意担保的决定或决议;•(3)担保承诺书或履约保函;•◇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承诺函;•◇出租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形成《承租人资信调查评估报告》审查承租人的资信•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来说,承租人的资信状况、签约和履约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获得相应的利润。因此,出租人在承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时,应要求承租人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收入等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来判断承租人的资信情况。对那些为人不正,违法乱纪的人和单位,最好不要同其签订合同,尤其出租物价值高,技术复杂,仪器精密的,不仅要了解承租人之资信,更要了解其操作出租物的技术熟练程度,然后才决定是否出租该物,并签订合同。2.租赁公司对项目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本次交易。•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审查并结合实地考察,对承租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能力、还款能力和担保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风险程度和可行性。•审核结果为通过、补充意见、不通过三种•如项目可行,租赁资产管理部门就开始计算租赁物残值大小,初步确定租金标准。◆项目前期策划••此阶段,承租人需同租赁机构就租金、租期等重大问题进行初步磋商,选择恰当的融资租赁方式,方案的确定要本着“经济、效率、便捷”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实际需要,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买卖合同的签订•1.租赁公司、承租人与出卖人进行谈判;•选择供货商的决定权在承租人。承租人在实际操作中侧重于从技术方面筛选供货商和设备,在承租人初步确定供货商和设备后,出租人则侧重于从商务方面与供货商进行谈判。•2.融资租赁交易中买卖合同的特点•(1)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进行谈判和签约;•(2)供货商作为买方,应当在买卖合同中确认,该货物买卖合同是根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是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提供,出租人买入该设备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3)标的物的同一性;•(4)满足特定需要性;•(5)承租人应当对买卖合同中各条款的内容进行确认,作为承租人认可买卖合同的依据。非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买卖合同的内容。◆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它是租赁业务的最重要文件。(二)融资租赁合同特征•1.包括两个过程、三方当事人•2.以融资为目的、以融物为手段•3.出租人的资格•4.诺成、多务、有偿、要式合同•如果是租赁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租赁公司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向对方解释清楚各个条款的含义,尤其是不要包含限制、排除对方权利和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三)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和特别条款•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1.租赁物基本情况条款•名称、规格、牌号、数量、性能、供货商名称、地址、租赁物使用地点、说明租赁物是应承租人的要求,由出租人专门购买后提供给承租人的。•2.租期条款•根据租赁物的经济寿命、使用年限、使用状况及经济效益等因素,一般以月为单位,明确起租日。•3.租金条款•(1)租金的构成和计算方式•(2)租金支付的货币币种•(3)租金支付方式•4.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条款•5.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与保管条款•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要求•6.租赁物的保险条款•7.租赁物期满时租赁物的处理条款•合同法第251条。•8.违约救济条款•9.争议的解决条款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别条款1.为第三人利益条款约定第三人享有的利益的范围2.租赁物交付条款实际操作中承租人向出租人发出受领证明,即视为出租人履行了交付义务。3.瑕疵担保免责条款4.禁止中途解约条款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5.担保条款(四)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主要权利:1.关于租赁物的所有权不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的,而是出租人法定的权利,是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成立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前提2.免除责任的权利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件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担毁损灭失和给第三者造成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