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的流行现状及特点•定义:结核病是一种古老的疾病,有了人类不久就已有了它的存在。结核病主要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以肺脏受累为多见,称为肺结核。我国结核病疫情现状•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发病人数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印度。年发病数100万。15岁及以上人群中,活动性肺结核患病人数499万。我国结核病年死亡人数5.4万,肺结核年死亡人数5.2万。我国结核杆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TB/HIV)双重感染患者约2万;每年新发耐多药肺结核(MDR-TB)患者约10万人。我国结核病的疫情特点•高患病率全国活动性结核病患病率为367/10万。•高耐药率结核菌初始耐药率为18.6%,继发耐药为46.5%。•高死亡率结核病死亡专率为9.8/10万,每年死于结核病者达13万人。•高感染率2000年全年龄组结核感染率为44.5%。•农村疫情高于城市•壮年结核病患病和死亡比例高。结核病是怎样传染的?•当未经治疗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和大声说话时,肺内的结核病菌随着飞沫喷出,健康人吸入后便可感染。•人体初次受到结核菌感染后,90%以上的人没有任何症状,也不发生结核病。只是在进行结核菌素(PPD)皮肤试验时由阴性变为阳性或进行胸部X线体检时发现肺部有钙化硬结病灶时才知道受到结核菌感染。•是否发生结核病,主要由感染结核菌毒力大小、数量多少和身体抵抗力高低决定,感染的结核菌毒力强而身体抵抗力低下则容易发生结核病。•在受结核菌感染的人中发生结核病的概率约为10%左右,其中约70%左右的人在感染后两年内发病,其余则可在一生中任何时候在其免疫功能低下时都可能发生结核病。•环境因素,空气不流通的室内,密切接触者受结核感染的可能性增大,家庭中有结核病人,也易受结核病的传染。通风换气不良的、较密闭的环境,特别是在集体生活和居住拥挤的群体中,一旦有人发生肺结核病,常会造成结核病传染和暴发流行。结核病的传播途径•主要呼吸道感染,也有消化道感染的(带有牛型结核分枝杆菌的牛乳,可引起肠道感染)。•飞沫传播•飞沫→飞沫核形成→浮游→未感染者吸入→感染(飞沫核传染)•尘埃传播•病人咳嗽排出的飞沫,干燥后形成裸菌状态,附着于尘土上可随风漂浮于空气中。结核病的临床表现•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病,症状大多由轻渐重,由不明显到明显,逐步发展,多数早期病人症状较轻微,常不引起注意,有的被误认为是“感冒”,“气管炎”。•肺结核病的主要表现:长期咳嗽、咳痰、咯血、低热、胸痛、呼吸困难、盗汗、疲乏、体重减轻等。•如果连续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者咯血,就应怀疑是否得了肺结核病,要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如何预防结核病•病人居室开窗受阳光照射,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直射2-7小时,可杀死结核菌。•病人的衣物、被褥要经常洗晒。•病人的餐具可煮沸消毒。•有传染性的病人在隔离期不要到公共场所去活动,也不要近距离对别人咳嗽、高声谈笑,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或手巾掩口鼻,以免传染给他人。•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吐在纸上烧掉。•当家中有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时,家庭中其他成员应及时到结防机构检查,以便早发现,早治疗。尤其是老人、儿童机体抵抗力较低,容易感染上结核病。•平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新生儿及时接种卡介苗。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所指的学校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目的: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一、职责分工(一)卫生局•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考核;•会同教育局,制订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局通报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局,对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教育局•配合卫生局,制订符合我县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结核病防控的措施;•配合卫生局监测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卫生局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与学校结核病防控联动机制,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具体防控措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等业务技术指导;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向学校通报结核病疫情信息;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管理;协助教育局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报告和转诊;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结核病患者信息;在学生结核病患者就诊和治疗过程中,开展对患者的健康教育;负责学生结核病患者住院期间的规范化治疗。(四)学校•根据教育局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学校结核病常规预防措施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栏,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资料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结核病专科门诊检查确诊。•(2)落实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结核病专科门诊检查确诊。•(3)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并由学校医务室(卫生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4)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5)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局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定义:•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结核病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如果在同班、同宿舍师生筛查中新发现了1例及以上结核病病例,需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至与病例同一教学楼楼层和宿舍楼楼层的师生;同时,要对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进行筛查。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1、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例,疾控中心负责登记其信息并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2、疾控中心在学校的配合下,及时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3、符合休学的患者及时开具休学证明。•4、经过治疗确定无传染性后适时开具复学证明。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学校措施•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2.休学和复学管理。•休学管理: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定点医院的管理。•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定点医院或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结核病患者,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定点医院随访复查。•4、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疾控中心就诊。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分管该校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考虑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化措施•1、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2、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强化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3、配合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二)学校强化措施•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2、加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5、落实医疗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本方案旨在发现学校肺结核疫情后,通过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防止传染进一步扩散,达到发现疫情,及时处置,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和社会稳定的目的。•职责分工•(一)卫生局•负责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成立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疾控中心和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等。•(二)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结核病控制的组织领导以及学校结核病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三)学校•学校是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的责任主体。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肺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主管校长是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医务室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肺结核疫情预防控制以及处置措施的落实,并协助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进行疫情处置。•(四)县疾控中心•是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的主要技术指导单位。主要负责结核病控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在发生肺结核疫情时,在疫情处置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的配合下深入现场,并具体负责肺结核疫情的核实、流行病学调查、病人的管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以及出具疫情处置报告等。•学校肺结核疫情的定义:•在学校群体中,1个月内连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学校肺结核疫情的监测•班主任/学生管理员应及时了解同学健康状况,发现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及时向校卫生室报告。•校卫生室应提高警惕,对具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应及时将病人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院。•结核专报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肺结核报告病例,应立即向追踪核实人员提供病人相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