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考试大纲(08年)总要求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逐步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3.掌握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民法理论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复习考试内容第一部分总论一、民法概述【要求】了解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或法律规范系统的关系。了解我国民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了解民法渊源的概念及其种类。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及其运用。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民法在时间上、空间上和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解释及适用的方法。(一)民法的概念和意义1.民法的概念及其理论分类(1)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4)民法和商法(5)公法和私法2.民法的调整对象3.民法的作用与意义(二)我国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1.民法渊源的概念2.民法渊源的种类(1)制定法法律(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民事特别法)、行政法规中的民事规范地方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的民事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习惯法3.民法的解释与类推适用4.民法的适用范围(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3)对人的适用范围(三)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意义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的原则2(4)公平原则(5)等价有偿原则(6)诚实信用原则(7)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要求】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掌握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的内容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分类,尤其要掌握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的概念、分类。理解权利保护方法。特别注意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准确识别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要素(二)民事权利的概念及其本质(三)民事权利的分类1.财产权与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3.绝对权和相对权4.主权利和从权利5.原权和救济权6.既得权和期待权(四)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1.公力救济2.私力救济(1)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2)自助行为(五)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六)民事法律事实1.概念与分类2.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三、自然人【要求】了解自然人的基本内涵。理解监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其意义;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要件、后果。理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的概念,尤其是其财产责任。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及有关制度。(一)自然人的概念(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4.无民事行为能力5.民事行为能力的变更(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1.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要件32.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五)监护1.监护的概念2.监护的设定(1)法定监护(2)指定监护3.监护资格(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4.监护人的职责和责任5.监护的终止(六)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和住所(七)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八)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九)个人合伙1.概念与特征2.合伙协议3.合伙的财产4.合伙的经营5.合伙的债务6.入伙及退伙7.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四、法人【要求】了解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了解其设立、变更和消灭的程序。理解法人的特殊权利能力与特殊行为能力。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掌握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成立条件。(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二)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三)法人的分类1.公法人与私法人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3.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4.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5.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6.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四)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五)法人的成立与法人的机关(六)法人的变更、终止及清算五、民事法律行为【要求】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类型及效力。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掌握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分类理论。4(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以及共同行为2.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3.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4.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5.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6.主行为与从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成立要件(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1.主体合格2.内容不违法3.意思表示真实(五)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条件的种类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期限的种类(六)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推定形式4.沉默形式(七)无效民事行为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点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虚构的民事行为与恶意通谋的民事行为4.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5.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6.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8.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9.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见“合同的效力”)(八)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点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3.无权处分行为(见“合同的效力”)4.无权代理(见“无权代理”)(九)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3.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见“合同的效5力”)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十)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六、代理【要求】理解代理的类型及其设定根据。掌握代理的概念与特征。理解有关代理权正确行使的规定。掌握无权代理及表见代理的概念与特征。(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1.代理的概念2.代理的法律特征(二)代理权的发生1.委托代理(1)授权行为(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关系与基础法律关系(4)代理权的范围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三)代理权的行使1.代理人的义务2.代理权的限制3.复代理(四)表见代理(五)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的概念2.无权代理的效力(六)代理权的消灭七、时效和期间【要求】了解时效的概念、种类及意义。掌握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断、中止和延长;掌握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掌握期间的计算方法。(一)时效的概念与意义1.时效的概念2.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3.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4.诉讼时效的意义(二)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2.特殊诉讼时效(三)诉讼时效的开始(四)诉讼时效的中断(五)诉讼时效的中止(六)诉讼时效的延长(七)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6(八)期日与期间第二部分人身权一、人身权概述【要求】了解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1.人身权的概念2.人身权的法律特征(二)人身权的分类1.人格权2.身份权二、人身权的种类【要求】掌握我国民法所保护的各种人身权的概念。(一)生命健康权(二)姓名权(三)肖像权(四)名誉权(五)隐私权(六)荣誉权(七)亲属权(八)监护权第三部分物权一、物权概述【要求】解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了解物权法的原则。掌握物权变动的要件。(一)物权的客体——物1.物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2.物的分类及意义(二)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2.一物一权3.物权的公示、公信(四)物权的分类1.自物权2.他物权(五)物权的变动1.不动产物权变动(1)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概念(2)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2.动产物权变动(1)动产物权变动的概念(2)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7二、所有权【要求】了解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了解相邻关系的规定;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所有权得丧变更的方式。掌握所有权的权能。掌握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一)所有权的概念(二)所有权的特征(三)所有权的权能1.占有权能2.使用权能3.收益权能4.处分权能(四)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五)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1.先占2.拾得遗失物3.发现埋藏物4.善意取得5.添附6.天然孳息之取得(六)所有权的请求权1.返还原物2.排除妨碍3.防止危险(七)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与相邻权的概念2.具体的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八)共有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2.按份共有3.共同共有三、他物权【要求】了解占有的概念、分类及效力。理解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各种具体他物权的内涵及其法律特征和效力。掌握他物权的概念及分类。(一)他物权的概念(二)他物权的特征(三)用益物权1.国有企业经营权2.农村承包经营权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4.自然资源使用权5.宅基地使用权6.采矿权(四)担保物权81.抵押权2.质押权(1)动产质权(2)权利质权3.留置权(五)占有1.占有的概述2.占有的分类3.占有的效力第四部分债权一、债的概述【要求】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债的几种主要分类及其意义。(一)债的概念和特征1.债的概念2.债的特征(1)主体特征(2)内容特征(3)客体特征(二)债的种类1.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6.主债与从债二、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要求】理解债的发生根据。理解债的变更要求。掌握债的消灭原因。(一)债的主要发生根据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二)债的变更1.债的内容变更2.债的主体变更(三)债的消灭1.履行2.解除(见“合同法的一般原理”)3.抵消4.提存5.免除6.混同9三、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要求】了解债的担保的概念、特征和意义。掌握债的担保方式及其法律要求。(一)债的担保的概念、特征和作用1.债的担保的概念2.债的担保的法律特征3.担保的作用(二)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及其法律要求1.保证(1)保证的概念(2)保证的设定(3)保证的方式(4)保证的效力2.抵押(见“担保物权”)3.质押(见“担保物权”)4.留置(见“担保物权”)5.定金(1)定金的概念(2)定金的种类(3)定金的效力(三)债的保全1.债的保全的概念2.债的保全的方式(1)债权人代位权(2)债权人撤销权四、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要求】了解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当得利之债与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一)不当得利1.不当得利的概念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3.不当得利的处理(二)无因管理1.无因管理的概念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3.无因管理的处理五、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要求】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解除。(一)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1.合同的概念2.合同的特征3.合同的种类10(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3)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4)主合同和从合同(5)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二)合同的订立1.要约2.承诺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4.缔约过失责任(三)合同的效力1.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2.我国《合同法》关于几种特殊情况下所订合同的效力的规定(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2)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所订立合同的效力(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概念2.合同履行的原则3.合同履行的内容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2)顺序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5.合同的解除(1)合同解除的条件(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效力六.合同法分论【要求】了解各类合同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