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思修第八章 - 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第一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第二节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节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第一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1、法律权利2、法律义务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一、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特征: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的差异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普通权利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二)法律权利的分类01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权利02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指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指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专门享有的权利03实体性权利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程序性权利指程序法所确认权利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等04(三)法律权利与人权人权: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1991《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肯定了人权概念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地位1997年,十五大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为全党工作目标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人权与法律权利关系密切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和来源,法律权利是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法律权利只有与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和要求,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人权只有上升为法律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尊重和保障区别看待发达国家的人权保障与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二、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一种是作为:实施积极的行为。一种是不作为: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子女通过经常看望和提供财务等行为履行赡养老人义务虐待遗弃老人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2、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4、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法律义务的四个特点纳税人在不同时期纳税的金额所履行的义务随之变化遵循国家优生优育要求,婚姻法规定婚前检查义务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员因为特定是由才有搜身的权利,要不都是非法搜身债务人的还债义务会因债务的清偿或转让而发生债务义务的变化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根据。在超市购物的付款义务,要付款就要先取得购物的权利。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购房人才能行使房主权利;1、相互依存,密不可分2、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老师:行使教学权利履行教学义务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接受国家教育的义务第二节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1、政治权利与义务2、人身权利与义务3、财产权利与义务4、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5、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一、政治权利和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政治义务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3.监督权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注意:①选举权选举②哪些公民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满十八周岁;被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政治自由含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通过语言表达意思以出版物形式表达法定程序、持续性聚集在一定场所列队行进表达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2、表达权利——民主的广泛性(权利广泛性)在法律规定内行使政治自由控告权申诉权检举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3、监督权的定义和内容对其违法失职行为,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和建议: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缺点提出批评,对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申诉:公民对国家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或者受到压制、歧视等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或诉讼,请求免除、减轻处理或予以平反,给予公正待遇。▲控告:公民因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有权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指控、告发,要求依法处理。▲检举: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揭发、检举,要求依法处理。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信访举报制度新闻监督制度其他监督制度1.“诤言奖”办公室2.市长热线电话3.“市长与市民见面日4.设立“意见箱”5.听证会……我国监督制度某市级领导在人大换届选举中涉嫌贿选被依法逮捕,在法庭上,他辩护道“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也是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又是市级干部,应该从轻处罚”。周某的辩护是否合理?他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违反了什么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二、人身权利与义务1、生命健康权2、人身自由权3、人格尊严权4、住宅安全权5、通信自由权(一)生命健康权利与义务生命权包括安全维护权、防止生命危害发生权、改变生命危险环境权等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视情节轻重依法承担责任(二)人身自由权利与义务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等行为侵犯的权利(三)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四)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司法机关可以随意搜查公民住宅?(五)通信自由权利与义务讨论:偷看他们手机内的信息算不算干涉他人通信自由侵犯他人权利?通信自由包括通信秘密,指公民通过书信、电报、传真、电话及其其他通信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宪法第40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三、财产权利与义务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一)私有财产权利与义务1、公民自由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财产,排除他人干涉2、国家征收、征用农民财产须为公共利益,且依法给予合理补偿3、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应负赔偿责任4、公民不得侵犯他人财产权,否则应负相应责任。(二)继承权利与义务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四、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劳动权利与义务休息权利与义务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物质帮助权利与义务(一)劳动权利保障与义务《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劳动法》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休息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三)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四)物质帮助权利与义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国务院于2014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的文件。该《办法》分总则、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五、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一)宗教信仰权利及义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文化教育权利与义务《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第三节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1、依法实行权利2、依法救济权利3、尊重他人权利4、依法履行义务目的方式程序限度公民行使法律权利时,要形式合法并且符合立法意图和精神。不得违反宪法的基本原则,保证正当性分为口头、书面和行为方式。可同时使用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任何权利都有相应的限度,按照相关法律的限度来行使一、依法行使权利二、依法救济权利司法救济.政治与社会救济.行政救济.自力救济.根据行政、刑事、民事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在职能上占终局地位。申请国家赔偿也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部分政治救济主要是公民依法以游行、示威、结社、请愿等方式要求实现合法权益;社会救济主要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民商事仲裁等渠道通过行使听证、复议等权利要求国家机关以行政裁决的形式实现对权利的救济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救济方式近几年司法机关冤案或国家赔偿情况1、佘祥林案:1998年,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佘祥林因涉嫌杀害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但2005年3月其“亡妻”突然出现,他被无罪释放。2005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2、赵作海案:1999年河南省村民赵作海因同村村民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河南省高院认定赵作海案系一起错案,服刑11年的赵作海沉冤得雪。获国家65万赔偿。3、浙江叔侄奸杀冤案:发生在2003年5月的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于2013年3月2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张辉、张高平分别获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排除社会危害的行为某些行为貌似犯罪,但其实质有益于国家、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不属于犯罪,我国刑法称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为保护合法利益免遭危险而采取;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面临正在发生的实际危险;紧急避险的条件:刘某与胡某系邻居,共用厨房厕所,两家长期因水、电、煤气等闹矛盾。刘与家人商量,要“好好教训教训姓胡的”。家人出主意说:“先打别人无理咱们不能先动手,要想办法让姓胡的先动手。”以后,刘某处处找胡某的茬。某日,刘某在共用厨房有意将胡某的稀饭锅打翻,烫伤胡妻的脚,胡某激奋之下,用锅铲打伤刘某的头部,刘某遂将胡某打到在地,并用擀面杖猛击胡某的头部,导致胡某休克,一小时后死亡。案例:分析:不属于。正当防卫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刘某造成胡某死亡已超出防卫限度,应负相应刑事责任。问题:刘某的行为是否正当

1 / 5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