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评价标准一、资本充足状况(CapitalAdequacy)(一)定量指标(60分)1.资本充足率(权重50%)10%以上(含):100分8%(含)至10%:60分(含)至100分6%(含)至8%:50分(含)至60分4%(含)至6%:40分(含)至50分3%(含)至4%:25分(含)至40分2%(含)至3%:10分(含)至25分1%(含)至2%:5分(含)至10分0%(含)至1%:0分(含)至5分0%以下:0分注:本评级体系中所有的定量指标评分,均按照区间值均匀分布计算。2.核心资本充足率(权重50%)6%以上(含):100分4%(含)至6%:60分(含)至100分2%(含)至4%:50分(含)至60分1.5%(含)至2%:30分(含)至50分1%(含)至1.5%:10分(含)至30分0.5%(含)至1%:5分(含)至10分0%(含)至0.5%:0分(含)至5分0%以下:0分评分原则:资本充足状况任意一个指标低于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8%和核心资本充足率4%)的信用社,其综合评级结果不应高于三级;如果监管周期内任意一个指标低于监管要求且呈下降趋势,对该信用社的综合评级结果不应高于四A级,如果两个指标均不达标且均呈下降趋势,其综合评级结果不应高于四B级。(二)定性因素(40分)1.信用社资本的构成和质量(6分)主要考察资本构成的规范性、市场价值及稳定性。评分尺度:①核心资本在资本中的比重越高,资本构成越稳定,评分应越高;②分析核心资本构成的稳定性时,如果存在资本未足额到位或资本抽逃等问题,不得分;③分析附属资本构成的稳定性与增长性时,增长性越好,市场价值越大,评分应越高。分析附属资本构成主要考虑信用社的债务性资本(监管机构确认的信用社以对外承担债务形式持有的资本),包括其市值变动情况和规范性状况;④资本构成要素存在不稳定性对信用社承受风险能力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得分应在3分以下;⑤资本不实、不规范的,得分应在3分以下。2.信用社整体财务状况及其对资本的影响(6分)主要分析财务状况对资本的影响。重点考察信用社的盈利状况,是否有税后利润可供资本积累,以及信用社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判断信用社进行资本积累的力度。评分尺度:①好的盈利状况能增强或保持信用社的竞争能力,利于信用社扩充资本,评分应越高;②信用社财务状况不佳(出现亏损)并可能对信用社资本充足状况形成不良影响的,得分应低于3分;③累计亏损严重以致净资产出现负数的信用社,不得分;④检查证实信用社虚盈实亏的不应得分。3.资产质量及其对资本的影响(6分)主要分析信用社资产负债表变化的趋势和方向,表外项目的业务种类,以及对信用社资本的(潜在)影响。重点考察信用社资产的内在价值与风险状况、预计的损失程度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及其对信用社资本构成的影响。评分尺度:①不良资产呈现恶化趋势,并可能对信用社资本构成不利影响的,得分应低于3分;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不足的,得分应不高于3分,不足程度越高,得分越低;③对贷款以外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信用社得分应高于没有计提减值准备的信用社。4.通过其他渠道增加资本的能力,包括社员提供支持的意愿和实际注入资本的情况(8分)主要考察信用社筹集核心资本,保持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的能力。信用社在资本不足时,是否可以从多种渠道及时、规范增加核心资本,包括社员增加注资的可能性。评分尺度:①如果信用社社员承诺并能够实现承诺将资本充足率保持在8%以上,或者信用社通过其他方法将资本充足率保持在8%以上,并且能够充分抵御风险的,得满分;②当资本充足率不足8%,而信用社已经决议但还没有实施增加资本的,得分不能超过3分;③当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不足8%,而信用社未能形成决议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得分应低于2分。5.对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情况(14分)主要考察信用社资本的管理政策、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资本管理意识、资本管理水平。重点分析信用社制定和实施资本规划的情况,包括规划制定的程序和依据、规划实施的有效性与规范性。(1)是否建立完善的资本管理制度,是否根据理事会审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本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标规划和管理目标,并制定合理有效实施计划。(3分)(2)是否建立健全一整套程序,用于评估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总体水平,并制定保持资本水平的战略;信用社是否制定了全面的框架,用以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所有的风险,系统客观地评估这些风险和分配相应的资本;是否按照监管规定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3分)(3)是否定期评估其资本充足率水平,并以此调整业务经营,约束资产扩张;是否定期检查资本监测评估程序;是否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资本规划实施的情况,确保资本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3分)(4)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稳健、合理,是一个重要的考察因素,过度的分派红利会削弱信用社的资本金,而过低的分派红利会妨碍募集股金,吸收新股金,因此,要考察信用社盈利的留存比率是否适当,并能够及时按资本管理规划补充资本金。(3分)(5)农村信用社分红派息操作程序的合规性。(2分)评分尺度:①信用社如果缺乏明确的资本管理政策,没有建立资本约束机制的,得分应低于5分;②信用社存在历年亏损挂账或资本充足率未达到监管要求,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利润分配的,不得分;③信用社分红派息操作不规范的,得分不应高于6分。二、资产质量状况(AssetQuality)(一)定量指标(60分)1.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率(权重30%)(1)不良贷款率:3%以下(含):100分5%(含)至3%:90分(含)至100分8%(含)至5%:75分(含)至90分12%(含)至8%:55分(含)至75分16%(含)至12%:35分(含)至55分20%(含)至16%:15分(含)至35分25%(含)至20%:5分(含)至15分30%(含)至25%:0分(含)至5分30%以上:0分(2)不良资产率:2%以下(含):100分4%(含)至2%:90分(含)至100分6%(含)至4%:75分(含)至90分9%(含)至6%:55分(含)至75分12%(含)至9%:35分(含)至55分16%(含)至12%:15分(含)至35分20%(含)至16%:5分(含)至15分25%(含)至20%:0分(含)至5分25%以上:0分注:此项指标采用孰低法计值,即评级得分取两项指标得分中较低的那个分值。2.正常贷款迁徙率(权重10%)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含):100分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内:75分至100分等于行业平均值:75分高于行业平均值100%以内(含):0分(含)至75分高于行业平均值100%以上:0分3.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权重5%)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含):100分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内:75分至100分等于行业平均值:75分高于行业平均值100%以内(含):0分(含)至75分高于行业平均值100%以上:0分4.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权重5%)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含):100分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内:75分至100分等于行业平均值:75分高于行业平均值100%以内(含):0分(含)至75分高于行业平均值100%以上:0分5.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授信集中度(权重10%)(1)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10%以下(含):100分15%(含)至10%:60分(含)至100分25%(含)至15%:45分(含)至60分40%(含)至25%:10分(含)至45分50%(含)至40%:0分(含)至10分50%以上:0分(2)授信集中度:100%以下(含):100分200%(含)至100%:75分(含)至100分300%(含)至200%:50分(含)至75分400%(含)至300%:20分(含)至50分500%(含)至400%:0分(含)至20分500%以上:0分注:此项指标采用孰低法计值,即评级得分取两项指标得分中较低的那个分值。资本净额为负数,此项指标以零分计算。6.全部关联度(权重10%)10%以下(含):100分50%(含)至10%:60分(含)至100分70%(含)至50%:30分(含)至60分90%(含)至70%:10分(含)至30分100%(含)至90%:0分(含)至10分100%以上:0分注:资本净额为负数,此项指标以零分计算。7.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权重30%)120%以上(含):100分100%(含)至120%:75分(含)至100分70%(含)至100%:60分(含)至75分50%(含)至70%:40分(含)至60分30%(含)至50%:20分(含)至40分10%(含)至30%:5分(含)至20分0%(含)至10%:0分(含)至5分0%以下:0分注:此项指标采用孰低法计值,即评级得分取两项指标得分中较低的那个分值。(二)定性因素(40分)1.不良贷款和其他不良资产的变动趋势及其对信用社整体资产安全状况的影响(5分)主要考察信用社不良贷款总量和不良贷款率及其变化趋势。具体分析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的升降原因,区分存量和增量因素的影响;分析不良贷款比率升降的原因,区分“分子”和“分母”因素的影响。评分尺度:①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降”的,得满分;②不良贷款余额不变或余额上升,不良贷款率下降的,得分不高于3分;③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升”的,不得分;④视不良贷款变动的具体原因调节评分结果。2.贷款行业集中度以及对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5分)主要考察贷款行业的集中程度,分析贷款集中行业的风险状况,包括行业当前整体状况,国家对该行业的政策和指导意见,行业的发展趋势预测及依据,以及风险状况对信用社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评分尺度:继续对宏观调控政策中予以限制的行业和项目给与支持和新投入资金的不得分。3.关联交易程度以及对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4分)主要考察信用社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行为,重点是考察对关联企业法人和内部人(包括信用社的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权决定或参与信用社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和所办的经济实体)的授信和授信资产的质量(主要是贷款),对信用社整体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1)是否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包括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监督和处罚等。(1分)(2)每年是否向社员代表大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交易情况,特别是对关联企业法人和内部人授信和贷款情况作出专门报告。(1分)(3)关联交易资产质量,特别是关联企业法人和内部人授信和贷款质量情况(1分)(4)关联交易中,特别是对关联企业法人和内部人交易中是否存在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情况,或存在向关联企业法人和内部人发放无担保、抵押贷款的情况。(1分)评分尺度:①凡没有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不得分;②凡对关联交易情况,特别是对关联企业法人和内部人授信和贷款情况不予以适当披露的不得分;③凡存在关联交易,特别是关联企业法人和内部人交易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或存在向关联企业法人和内部人发放无担保、抵押贷款的不得分。4.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及其有效性对资产质量状况的影响(8分)主要评价信贷决策程序和制度的完善性、科学性、有效性,包括贷款“三查”制度、审贷分离的审查审核程序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分类后的持续管理等能否有效遏制不良贷款的发生。主要通过不良贷款增量的原因分析判断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1)是否建立授信尽责调查制度及执行效果评价。是否有效识别集团客户贷款集中风险及关联客户授信风险。(2分)(2)是否建立严格、独立的贷款(授信)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1分)(3)是否成立授信审批委员会并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贷款(授信)决策,委员会成员能否不受干扰地独立发表决策意见。(1分)(4)是否建立贷后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1分)(5)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贷款(包括违反有关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或逆程序发放贷款的行为。(1分)(6)是否建立贷款责任制并严格考核。(1分)(7)贷款档案是否完整规范。(1分)评分尺度:①信用社未建立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制度的,得分应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