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留镇中心卫生院请销假制度为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卫生院良好工作秩序,经院委会研究,特制订以下请销假制度。一、产假:顺产三个月,剖宫产四个月。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上班后半年内不安排夜班,超出假期不上班者,无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各类保险费用全部个人缴纳。同时按自动弃岗处理。二、婚假:七日。七日内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超出七日无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各类保险费用全部自己缴纳。三、事假:三日之内科室自行安排,三日以上十日以内报办公室备案,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十日以上扣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保险全部自己缴纳,同时按自动弃岗处理。四、丧假:直系亲属七日,旁系亲属三日,规定天数之内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超出规定天数无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各类保险全部自己缴纳。五、病假:两个月之内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各类保险单位缴纳单位应缴纳部分。两个月以上确实不能上班的,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各类保险全部自己缴纳。六、公休:七日。以后每年八月、九月两个月集中开始公休,两个月之内公休不完的,视为自动放弃公休资格。七、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每日四考勤制度,下夜班、加班、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参加考勤者,需在月底由科室主任、护士长集中上报办公室。八、无故不请假不到者视为旷工,旷工超过三日,按自动弃岗处理。备注:1、弃岗:不再保留之前工作岗位,如需上岗,则根据医院岗位需求统筹安排。2、各类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一式三份,经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分管院长签字,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各留一份。不接受口头请假,如确实不能到医院请假,由家属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处理。3、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未正常上班处理。4、本制度自2017年8月开始执行。牡丹区小留镇中心卫生院2017年8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