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池小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方案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执法检查和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决定的议案》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本校制定本方案。一、“一法一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一法一条例”的宣传不够深入,内容了解不够;部分干部群众乃至家长对“一法一条例”的内容了解不多;一些未成年人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留守未成年人、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仍是薄弱环节,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仍然突出。(二)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趋势。由于未成年人容易接受不良信息影响,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教育及心理疏导不到位,教育和管理工作存在缺陷,导致部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并呈现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形式团伙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等特点。(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投入不足。未成年人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不足,绿色网吧、公益性互联网服务场所的建设也相对滞后,不能满足未成年人业余生活的需要。农村留守学生儿童的生活、学习、心理和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农村留守学生(儿童)之家建设进展滞后。二“一法一例”的实施方案(一)、加强领导,着力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和动员社会组织和团体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以学校主管、各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社会组织和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形式多样,积极营造宣传和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采取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范围等措施,加强了“一法一条例”在学校的宣传和学习。(三)、多管齐下,有效推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通过开展家长教育培训、家庭教育指导,明确家长的法定义务和家庭责任。通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未成年人教育设施的改善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通过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体育馆、图书馆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乐园。(四)、突出重点,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相关工作。通过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健全完善孤残、流浪儿童救助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和城市青少年结对互助活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保护工作。和当地公安机关密切联系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通过积极发挥社区、关工委和各类志愿者组织的优势,认真做好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三、机构建设组长:校长白丽萍副组长:彭剑锋胡驰组员:全校全体教职员工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