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会计分期与会计确认基础第一节会计分期第二节会计的确认基础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第一节会计分期一、会计假设(一)定义会计假设,也称会计核算前提,是指对某些未被确切认识的事物,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所做的合乎事理的判断。(二)内容——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会计主体——会计服务的对象,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会计主体假设,明确了会计的具体对象和范围,只有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才能作为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对象和范围。持续经营——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将会长期地以现时的形式和现有的目标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因而它将按原定的用途去使用现有的资产,同时也将按照现时承诺的条件去清偿它的债务。会计分期——会计分期假设是将企业在时间上持续不断的经济活动,人为地分成一个个相等的时间段,每个时间段称为一个会计期间,然后按照划定的会计期间定期地结算账目,编制会计报表,把会计信息传输给有关各方面。货币计量——会计要以货币计量经济现象、经济事实和经济过程,要求会计传输出以货币计量的会计信息。该假设必须有一个附带的假设:假设货币本身的价值稳定不变,即使有所变动,其幅度也微乎其微。第一节会计分期二、会计分期产生的会计问题收入和费用的业务发生期与现金的收支期不一致的问题。在会计计量上,就产生了收入、费用确认标准的选择问题:以业务的发生期为标准,还是以现金的收支期为标准。前者称为应计制,后者称为现金制。第二节会计的确认基础一、收入与费用的配比1、收入和费用的经济性质:取得一定的收入要有一定的费用相配比,付出一定的费用要有一定的收入相配比。费用体现为取得一定收入所付出努力的程度,而费用是是这种努力的结果。2、配比的方式a.因果配比——某些费用与某些收入存在着直接的、明确的因果联系,如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之间的配比;b.期间配比——某些费用难以确定与之相对应的直接的、明确的因果联系的收入,只能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例如,企业的广告费支出第二节会计的确认基础(续)二、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与归属期间1、收支期与归属期的定义: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收入收到了现款(现金或银行存款)和费用支付了现款的会计期间。特点:收付款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应获得收入和应负担费用的会计期间。特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2、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与应归属期间的关系收支期与应归属期相一致——本期内收到的收入就是本期已获得的收入,本期已支付的费用就是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收支期提前于应归属期——本期内收到而本期尚未获得的收入,本期内支付而不应当由本期负担的费用。收支期滞后于应归属期——本期应获得的但尚未收到的收入,本期应负担但尚未支付的费用。第二节会计的确认基础(续)三、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一)现金制——以现金是否收支作为收入费用的确认标准:现金制又称收付实现制或实收实付制。它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标准。凡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和未曾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现金制不存在于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的问题。现金流量表根据现金制编制的。三、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二)应计制——以业务的归属作为收入费用的确认标准:应计制又称权责发生制或应收应付制。它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也就是说,凡属于本期已获得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付出,都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其款项已经收到并入账,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其款项已经付出并入账,也不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由于它不问款项的收付,而以收入和费用应否归属本期为准,所以称为应计制。会计期末,对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要按照归属原则进行账项调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根据应计制编制。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例1——练习题一:收入和费用的确认经济业务现金制应计制收入费用收入费用(1)支付本月的水电费1500元。15001500本月支付现款使用水电——费用业务,本月已使用(2)收到上月销货款20000元。20000本月收到现款销货——收入业务,上月而非本月完成(3)预付下季度的房租3000元。3000本月支付现款租房——费用业务,下季度而不是本月租房(4)计提本月的折旧2000元。2000使用固定资产——费用业务,本月已使用经济业务现金制应计制收入费用收入费用(5)本月销售商品15000元,收款10000元。1000015000本月收到现款销货——收入业务,本月完成(6)预计本月的利息收入1000元。1000本月未收到现款利息收入——业务,本月完成(7)支付上月货款5000元。5000本月支付现款购货业务,上月完成(8)本月销售商品2000元,款未收。2000本月未收现款销售——收入业务,本月完成(9)预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3000元。3000本月未支付现款借款——费用业务,本月享受了借款的好处合计300009500180006500收入方面——计入现金制的收入为30000元,计入应计制的收入为18000元,两者差异为12000元。原因在于:计入现金制而不计入应计制的收入有20000元,计入应计制而不计入现金制的收入8000。两者差异:20000-8000=12000。费用方面——计入现金制的费用为9500元,计入应计制的费用为6500元,两者差异为3000元。原因在于:计入现金制而不计入应计制的费用有8000元,计入应计制而不计入现金制的收入5000。两者差异:8000-5000=3000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一、应计项目:归属期在前,收支期在后凡是本会计期间已赚取的收入及已发生的费用,虽因尚未收付现金而平时未予记录,但在期末应予以调整入账。(一)应付费用:——定义:应付费用又称应计费用,是指本期已发生(耗用)而尚未支付现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租金、应付利息等。——分析:①费用业务已发生=费用增加(借方)、②现款未付,未来要支付=现有义务=负债增加(贷方)——账务处理:①确认费用时:借记“××费用”,贷记“××负债”②清偿负债时:借记“××负债”,贷记“银行存款”等例2:农信公司2006年7月1日向银行借入期限为1年的贷款100万元,按借款合同规定,利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年利率为6%。则农信公司将在9月份末支付利息15000元,但在7、8月份不必支付利息。分析:按应计制的要求,虽然7、8月份没有支付利息,但必须承担因使用该贷款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因此在7、8月份末都须做如下账项调整:①确认费用时:借:财务费用5000贷:应付利息5000②清偿负债时:9月份确认当月利息费用和支付这一季度利息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息10000财务费用5000贷:银行存款15000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续)一、应计项目:归属期在前,收支期在后(续)(二)应收收入应收收入又称应计收入,是指本会计期间已实现(赚取)而尚未收现的各项收入,如应收利息、应收租金、应收佣金等。——分析:①收入业务已发生=收入增加(贷方)②现款未收,未来要收取=现在权利=资产增加(借方)——账务处理:①确认收入时:借记“××资产”(××应收债权),贷记“××收入”②债权收现: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资产”(××应收债权)例3:农信公司于2006年7月1日出租一套商品房,租赁合同约定每月600元的租金,至年底尚未收到。分析:按应计制的要求,虽然半年的租金尚未受到,但应该因转让商品房使用权所产生的收入。因此应在年底做如下账项调整:①确认收入时:借:其他应收款3600贷:其他业务收入3600②债权收现——待收到租金时,做会计分录为(假设已收存银行):借:银行存款3600贷:其他应收款3600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续)二、递延项目:收支期在前,归属期在后——所谓递延,即推迟确认已收现的收入或已付现的费用。——会计处理应包括两方面:1、递延项目的确认2、递延项目的实现:预收收入或预付费用成为已实现收入或已发生费用(收入的确认或递延费用的摊销)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续)二、递延项目——收支期在前,归属期在后——递延确认收入与费用(一)预付费用保险、租金及办公用品等项目,通常须预先支付,然后才有享用的权利。此项交易一般在现金付出时记作资产,随劳务的享用而逐渐转化为一项费用。程序1:确认“预付费用”——分析:①现款支付——资产减少(贷方)②现款支付,好处未享受=取得“未来好处”的权利=资产增加(借方)——账务处理:借记:“××资产”(“预付账款”或“长期待摊费用”),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注释:新准则不设“待摊费用”科目,原计入“待摊费用”科目的,现应计入“预付账款”。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续)二、递延项目:收支期在前,归属期在后(续)(一)预付费用(续)程序2:预付费用的摊销——分析:随着“递延费用/资产”的使用,使得费用增加(借方),资产减少(贷方)。——账务处理:借记“××费用”,贷记“××资产”(“预付账款”或“长期待摊费用”等)例4:2006年12月1日,农信公司因租赁一个经营部预付12个月的房屋租金36000元。①确认“预付费用”——将预付的成本应视作一项资产,只有在货品或劳务耗用时才能列为费用。年末调整分录如下:借:预付账款36000贷:银行存款36000②“预付费用”的摊销——由于此笔支出使公司拥有在以后12个月内使用房屋的权利,因此,按应计制原则,公司至本年底为止应承担一个月的房屋租金费用3000元,未耗用的33000元仍应列为资产。年末调整分录如下:借:销售费用3000贷:预付账款3000注释:经此调整后,“预付账款”的余额为33000元,在以后再转作费用,而“销售费用”账户发生额期末应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中,以确定盈亏。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续)二、递延项目:收支期在前,归属期在后(续)(二)预收收入程序1:预收收入的确认——分析:①收到现款=资产增加(借方)②现款收到,对等的服务未提供——承担“提供未来对等服务”的义务=资产增加(贷方)——账务处理:借记“××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贷记“××负债”(“预收账款”等)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续)(二)预收收入预付费用(续)程序2:预收收入的实现——分析:随着对等服务的提供,使得收入增加(贷方),“提供对等服务的义务”即负债减少(借方)。——账务处理:借记“××负债”(“预收账款”等),贷记“××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例5:农信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预收将于9—10月份销售的一批商品定金200000元,①确认“预收收入”: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200000贷:预收账款200000②“预收收入”的实现——9月份发出售价为100000元的商品时,假设该商品成本为60000元,则做会计分录如下:a.确认收入借:预收账款1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b.确认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贷:库存商品60000注释:经此调整后,负债账户“预收账款”尚有贷方余额100000元,将递延至下期再转作收入,而收入账户将转至“本年利润”账户中,以确定盈亏。第三节期末账项调整(续)三、估计项目除上述应计和递延账项外,为使成本与收入更能密切配合,以正确计算利润,还有一些账项需要调整。这些账项调整与前述调整的不同之处在于调整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在计算此类金额时,常须考虑未来的事项作为计算依据,故此类账项称为估计项目,比如现行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无形资产的摊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