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2跨境电商交易流程了解跨境电商出口和进口交易的流程掌握网上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与基本过程了解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掌握缮制电子合同的方法了解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掌握电子签名的应用掌握进出口合同履行的流程掌握出口贸易需要提供的主要单证关键术语跨境电商交易流程1.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选择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通过发出询盘与信息反馈对潜在的客户进行筛选);2.选定客户后,进行实质性的业务洽谈,即进入交易磋商和订立合同阶段。交易磋商的环节包括:询盘、报盘、还盘和接受。交易双方对所洽谈的各项贸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即为交易成立,并签订合同。以上各项工作均主要通过互联网手段完成。3.履行合同。包括:备货;落实信用证(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订舱;制单、结汇。第1步国际市场调研和客户寻找跨境商务企业通常使用互联网进行国际市场调研。调研层次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领域:即对目标市场的了解;对市场中潜在客户的了解。对国际市场调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情况: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人口、收入、消费、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设施。贸易保护情况。消费习惯。宗教禁忌)国际市场调研互联网搜索寻找和了解客户的途径境外组织获取1.搜索引擎AltaVista()Excite()!/悠游()!/百度()Google()要选择好合适的关键词互联网搜索途径2.网络黄页网络黄页形式,拥有企业独立的LOGO企业网站,提供包括企业邮箱,产品动态,数据库空间,买卖信息,企业简介,即时留言,短信互动等功能。互联网搜索途径3.行业协会网站行业协会网站的信息集中反映本行业国内外生产、销售、市场状况。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所要找的行业协会的名称,即可找到该协会的网站。例如,在百度上输入文字“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就可找到该商会的网站。搜索某境外行业网站,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例如,输入“产品名称+association”就能找到相关的协会网站。互联网搜索途径4.国际展览会、博览会网站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或博览会都有官方网站,网站上有大量的世界范围的参展客户名录。上这些网站搜索信息,能够使企业的商业视野更加宽阔,并获得参展的信息和参展产品情况的信息。查询展览会、博览会网站的方法比较简单,即在搜索引擎,(如百度)中输入博览会名称,即可找到该会网站。例如:输入“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方网站”就会得到该网站的页面和网站地址(网址:)。在国外的搜素引擎中输入关键词,即可找到该网站。例如:“产品+exhibition或fair或conference”。互联网搜索途径5.我国各级商务组织的外派机构国家层面驻外机构,如驻各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地方外派的商务组织形式,如贸易办事处,商务小组,或仅仅为商务代表,如天津XXX集团驻澳大利亚墨尔本商务代表处,负责处理该集团与墨尔本之间的贸易关系包括对天津地方和墨尔本之间的商家的介绍和引荐、业务牵线和对当地信息提供咨询等工作。LOREMIPSUMDOLOR6.通过B2B/B2C等网络平台网络平台上会有很多供求信息发布LOREMIPSUMDOLOR开展国际业务的银行大都有对国外商家信誉调查的有偿服务业务。商务调研专业咨询公司也为调查委托方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境外组织获取客户信息国外商会对区内的企业情况比较了解,通过它们了解的情况一般比较客观。通过老客户了解新客户,优点是己方与老客户联系方便,极少或没有调研成本。境外组织获取客户信息直接要求国外客户发E-mail提供关于其资信方面的材料,如法人资格证明、营业证明、注册资本及法人地址等。境外组织获取客户信息第2步网上交易磋商磋商方式A磋商内容B磋商过程C网上交易磋商的方式电子邮件可随时收发;极低廉的通讯成本;能收发多样化信息载体的文件,如,照(图)片、链接、PDF格式文件等。传真与网络传真原理是通过互联网将文件传送到传真服务器上,由服务器转换成传真机接收的通用图形格式后,再发送到全球各地的普通传真机上。Skype网络即时语音沟通工具。Skype有视频聊天、多人语音会议、多人聊天、传送文件、文字聊天等功能。网上交易磋商并不意味着摈弃了交易双方面对面的交流下的各种行之有效的贸易接洽的形式,如参加各种交易会、洽谈会,以及贸易小组出访、邀请客户来访等;这些仍然是国际贸易中的磋商交易的重要方式。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通常要磋商11个交易条件,每个交易条件构成交易合同中的一个贸易条款。一般贸易条件:货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期和支付条件。保险条款磋商与否,需要依据交易所使用的价格术语而定。基本贸易条件:检验检疫、争议与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首先要对一般贸易条件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再对基本贸易条件一一商定。一旦谈判双方对各项条件达成一致,交易合同即告成立。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磋商与传统的贸易磋商在内容和过程上是一致的。网上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询盘接受还盘发盘交易磋商基本过程是指交易的一方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口头或书面发出的探询交易条件的过程。法律上称“邀请要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不是交易磋商的必经程序,但往往是一笔交易的起点。表示询盘的术语:Pleaseadvise/quote/offer…Interestedin…please…询盘(Inquiry)询盘通常由进口方发出,如“拟购中国东北大豆,请电报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有时也可由出口方发出,如“中国东北大豆3日装,请递盘”询盘时一般不直接用“询盘”术语,而往往用“请告……”“请报价……”“对……有兴趣”“请发盘”。交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购买或出售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协议,订立合同的行为。在业务中,发盘通常是一方接到另一方的询盘后发出的,但也可不经对方询盘直接发出。表示发盘的术语(发盘、报价、订购、递盘)offer;firmoffer;quote;supply;book;order;bid;firmbid…发盘(offer)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1)发盘应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至少应包括3个基本要素:货物、数量和价格。3)发盘应表明订约的意旨,即发盘应该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将按发盘条件承担与受盘人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而不得反悔或者更改发盘条件。如在订约建议中加注“仅供参考”、“以……确定为准”等保留条件,都不是一项发盘,只是在邀请对方发盘。如果该发盘被受盘人所接受,交易合同即可达成。发盘有效期和生效时间口头发盘,除双方另有规定外,一般当场有效,发盘的效力于谈话结束时终止。书面发盘,有效期可由发盘人在发盘中明确规定,也可不作明确规定。《公约》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发盘的有效期从到达受盘人时开始生效,直至有效期届满时为止。联合国《关于电子通信的意见》指出,在电子通信中,发盘的“到达”指电子通信进入受要约人之服务器的时刻。发盘有效期的规定方法第一种:规定最迟的接受期限。如“发盘限9日复到,以我方时间为准。Offersubjectreplyreachinghereninthourtime第二种: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间。如“发盘有效期为3天。Offervalidthreedays案例:上海某进出口公司向巴黎一家公司发盘,其中规定有效期到3月10日止。该发盘是3月1日以特快专递寄出的,3月2日上海公司发现发盘不妥,当天即用电传通知巴黎公司宣告撤回该项发盘。问:这样做该项发盘是否可以撤回?分析:该发盘可以撤回。理由是:(1)根据《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消的发盘,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于发盘送达被发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盘人即可。(2)中、法都是公约缔约国,适用于公约。(3)上述发盘就是属于“不可撤销的发盘”,因为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但只要在它尚未被送达被发盘人之前,也是可以撤回的。本案例中,3月1日的特快专递发盘,3月2日不可能送达巴黎公司,故3月2日发出的电传撤回通知能早于该发盘送达被发盘人。所以该发盘是可以撤回的。发盘的撤回和撤销撤回: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撤销:在发盘已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发盘撤销条件:发盘人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依据此规定,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发出的发盘即刻到达受盘人,发盘到达即生效。撤回发盘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耽搁了收到发盘时间,而使撤回发盘的通知先于或同时到达受盘人。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1.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2.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发盘的失效(终止)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销。被受盘人还盘或拒绝。发盘人发盘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政府发布禁令或限制措施造成发盘失效。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案例我方甲公司拟进口一批货物,请国外乙公司发盘。5月1日乙公司发盘:“5月31日前答复,报价为CFR价每箱2美元共200箱罐装鲨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甲则发出以下还盘:“对你5月1日报价还盘为5月20日前答复,CFR价每箱1.8美元共200箱罐装鲨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到5月20日甲还未收到回电.鉴于该货市价看涨,甲于5月22日去电:“你5月1日电……我们接受”。请问:合同是否达成?为什么?分析:合同未达成。因为虽然表面看来,甲后来5月22日的接受仍在乙发盘的有效期5月31日之内做出。但由于甲之前做出过还盘,而还盘在性质上是对发盘的拒绝,已导致原发盘失效,所以甲的接受实际上是在乙的发盘失效之后才做出的,当然无效。它实际上只是一项与乙的发盘内容一样的新发盘。既然甲的接受并非真正的接受,因此,合同未达成。又称还价,是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中的内容或条件而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或条件的表示。法律上称“反要约”,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又是一项新的发盘。一项发盘被还盘即失效。如“你10日电收悉,还盘每打70美元CIF纽约,26日复到”还盘(counter-offer)是指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内无条件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据此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法律上称“承诺”,一方发盘被受盘人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即告成立。是交易磋商的必经程序之一。表示接受的术语accept;agree;confirm接受(acceptance)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接受必须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出来(用声明来表示接受。即受盘人用口头或者是书面形式向发盘人表示同意发盘的内容。用行动来表示接受。由卖方发运货物或买方支付货款包括汇付货款或开立信用证来表示)接受的内容须与发盘的内容相符(只接受部分条件,或对发盘条件提出实质性修改,或提出有条件的接受,均不能构成有效接受,而只能视作还盘)接受通知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构成接受的必要条件案例我某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法国某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单价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L/C支付,限7月20日付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法国公司当日复电:“市场坚挺,价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方16日发盘,L/C已由中国银行开出。”结果对方退回L/C。问:合同是否成立?我方有无失误?分析:合同并未成立。我方19日电并不是有效的接受,因为16日的法商发盘经我方17日还盘已经失效,法商不再受约束。我方失误:1、我方接受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