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8二0一五年三月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1.2、建设单位:******有限公司1.3、工程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1.4、工程概况:本项目分ABC三个地块,A地块为独立地块,拟建两栋写字楼,地下2层或3层;B地块拟建一栋写字楼,C地块拟建三栋住宅楼。BC地块设3层整体地下室。1.5、承包方式:包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包验收的方式;1.6、招标范围:依据甲方提供地质资料、地下室设计图纸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本项目的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支护施工图,办理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审核及专家认证,并依据该设计图纸完成深基坑支护施工。文件中所描述的承包方式与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投标须知、协议条款、规范、图纸等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承包范围与内容。1.7、投标人工作内容:1.7.1、深基坑支护设计:包含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专家认证﹑地铁集团等相关单位审核报批;1.7.2、深基坑支护的施工:1.7.2.1、项目基础施工期间深井降水所需费用;1.7.2.2、土方开挖期间基坑范围内的抽排水工作;1.7.2.3、基坑内支撑的换撑、拆除、及拆除后的清渣外运;1.7.2.4、完成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费用和进出场费用;1.7.2.5、完成基坑支护施工产生的泥浆、余土外运费用;1.7.2.6、完成全部施工所需的劳动保险、工程保险、管理费、招投标交易费以及相关的规费和税费;1.7.2.7、完成上述工程施工需修整的临时道路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基坑支护工程所需的进出车辆的清洗及洗车槽的建设及维护由各投标单位负责,在投标报价中体现;1.7.2.8、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等。1.7.3、深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开工及竣工的各项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1.7.4、为完成工作内容所需的场内清障费用不计入本次投标的总价之内。1.8、工期要求:暂定4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A地块方案评审时间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需具备土方开挖条件;BC地块方案评审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需具备土方开挖条件。1.9、质量标准:合格。1.10、保修期:地下室施工完成,土方回填完成后结束。1.1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12、付款方式:按照月施工产值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月申报进度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月合并支付;支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地下室土方开挖完毕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地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完毕、资料移交、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次付款,乙方需出具等额有效并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原件,若不按此要求出具所导致的付款延误由乙方负责。2、注意事项:2.1、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A地块;标段二:BC地块。2.1.1、标段一分为两种方案。方案一:地下二层;方案二:地下三层。2.1.2、标段二一种方案地下三层。2.1.3、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工期、投标报价均按:标段一方案一;标段一方案二;标段二;三个部分分开报送。2.2、如支护采用地下连续墙的支护形式,投标报价中仅包含用于支护用的地下连续墙费用,后期结构设计如需要三墙合一,所产生的预留预埋费用另行补充。2.3、基坑支护设计费、评估费、论证费、审查费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4、A地块施工用电负荷400KVA,BC地块施工用电负荷400KVA。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施工用电负荷,如用电负荷不够,投标单位采用自发电形式,该费用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单独报价。2.5、投标单位在考虑设计方案时,应结合土方开挖,使基坑支护实施方案能够使土方开挖连续不间断进行,确保土方开挖不受影响。2.6、本工程采用清单投标报价,报价格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详见附件一),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报价格式、招标文件、图纸、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必须对自己的各项报价提供“单价分析表”,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3、招标文件的发放、提交及招标咨询:3.1、招标会议(发招标文件,相关施工图纸和资料,踏勘施工现场等安排)。时间:2015年3月11日地点:武汉市发展大道299号武汉昌盛实业有限公司4楼;3.2、答疑及回复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3月16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15年3月18日15:30前进行招标答疑,并将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3月25日10:00前;逾期视为废标,概不接收;地点:武汉市发展大道299号武汉昌盛实业有限公司4楼;3.4、招标联系人:刘进联系电话:027—85630637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要求: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并受招标人邀请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视为具有合格资质;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踏勘现场及现场情况5.1、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招标工程现场施工条件;5.3.1、施工范围的具体位置及可交付中标单位施工安排的用地范围见现场踏勘,建筑轴线控制基点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5.3.2、施工用水提供1个接驳点,施工用电提供1个接驳点,上述各接驳点均设于施工现场边缘。要求中标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安装独立施工用水表、电表。中标单位应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每月缴纳水电费,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中标单位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6、投标费用6.1、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及随后可能的议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或支出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须知;(2)投标书;(3)施工图图纸目录;(4)投标相关附表(5)合同样本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的错漏,本可按上述方法予以更正而未能更正,导致投标人投标错误的责任,招标人不会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9.3、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格式10.1、交回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2项所述的所有文件、图纸及第11项所述的所有内容。其中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应填报完整。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应与投标书中的投标总价一致。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11.2、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证明书;11.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书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12.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2.1、投标书;12.2.2、投标报价说明;12.2.3、投标汇总表12.2.4、投标报价明细表(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12.2.5、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12.2.6、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2.2.7、单价分析表需用Excel软件另制成电子文件,并包封在商务标内一并递交。12.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3.1、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12.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书;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它有关证件;12.3.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如下:a、总目录;b、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案;c、施工组织设计;d、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e、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f、文明施工及安全的保证措施;g、与其他专业的施工配合措施;h、劳动力的配置;I、施工供水、供电需求计划,材料供应进场计划;J、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投入(需证明自有或租赁);k、“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业绩--施工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l、“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业绩--施工管理机构人员简历表”;m、“企业业绩近5年已完成类似施工项目一览表”;n、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其他建议、说明。o、应急预案。13、投标主要内容13.1、费用报价:根据设计图纸采用固定单价并汇总为包干总价报价。13.2、付款方式:除满足1.14条款外,施工单位可自行报付款形式,但必须优惠于甲方所提供方式;13.3、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13.4、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的工程项目造价结算方式按本文件合同条件的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的规定进行。(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及其它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单独装订。并分别注明“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14.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及封口处均应加盖公章,并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5.1、若投标人在交回标函后发觉有错误,可以用书面更正。只要书面更正在截止回标前交回,便可被接纳,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15.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将取消参加本公司后续项目的各项招投标工作。15.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6.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标志与密封;16.1.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投送;(五)开标评标17、开标与评标17.1、招标人将组织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开标和评标。18、评标的保密1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18.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单位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