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引例•2007年10月,甲、乙两人打算一起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文具批发和零售业务。三人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公司注册资本8万元,各认缴出资人民币4万元。甲和乙因为经济能力有限,决定分期出资,双方商定,首期实际出资为认缴资本的30%,剩余部分待公司营利后再补缴。问题•1、按照甲和乙的商定,他们的公司能否注册成立?请说明原因。•2、如果乙打算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那么他可以选择哪些出资方式?•3、如果乙因为个人原因退出,甲决定自行成立公司。这时甲成立的公司需要怎样的条件?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公司分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同异,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了解公司法概念与立法概况,股票、债券发行和转让等。•教学重点•1、公司特征、种类•2、公司法概况•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同异•4、公司人格否定制度•教学难点:•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一、公司的概念和分类•公司是指由一个以上的股东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的法人组织。我国《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着重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二、公司的特征:•1、法人性;2、营利性•3、社团性;4、责任的有限性•注意有限责任的两层性!案例解析•丁先生投资30万元在南京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从事油漆业务。2009年和朋友投资50万元注册泰兴油漆有限责任公司,也从事油漆业务。今年泰兴油漆有限责任公司欠上海B公司款20万元,上海B公司起诉泰兴公司并向法院申请保全,扣押南京A企业的油漆。请问本案是否有不合法之处?为什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喜洋洋”法人人格否认案•2002年4月,电力公司与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喜洋洋”)发生一笔果冻条购销生意,后“喜洋洋”拖欠电力公司25万元货款。“喜洋洋”拖欠理由是: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无法偿还各项债务。电力公司发现:“喜洋洋”系台商企业,1991年由被告谢某投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谢某;永昌荣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永昌荣)亦系台商企业,1993年亦由谢某投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也是谢某;且这两家公司经营地址、电话号码、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完全相同。电力公司认为,谢某掏空“喜洋洋”,将财产转移到永昌荣来逃债。为此,电力公司将谢某、喜洋洋、永昌荣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25万元及利息。案例解析•法庭查明:永昌荣设立以来,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机器设备,名下土地、厂房及汽车均由“喜洋洋”无偿使用,日常费用由“喜洋洋”支付。两公司财务账目虽分别立册计账,但均由“喜洋洋”会计人员制作,且永昌荣从未发过工资。1998年永昌荣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部分由“喜洋洋”使用,至2002年由“喜洋洋”代为还清贷款;2002年底,“喜洋洋”用永昌荣名下土地、厂房作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喜洋洋”在2002年度共从其账户转出433400元到永昌荣账户,用于偿还永昌荣贷款本息。且两家公司股东谢某在经营期间挪用、侵占“喜洋洋”财产至少在72万元以上,全部作为个人债务和交通肇事赔款。第二节公司设立•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量为2~200人,必须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50人,一人公司允许一名股东。•股东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比较有何异同?三、注册资本金•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两年之内缴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且不得分期出资,股东应一次足额缴清全部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股本总额35%,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四、出资方式•五、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章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订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习题•下列哪些可以作为珠江动画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A张某50万元现金•B李某客村一栋别墅•C王某1万欧元•D赵某两辆奥的A6轿车•E刘某动画设计专利权•F严某一套红木家具六、名称和组织机构•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有限责任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全体股东)执行机构:董事会(3-13人)监督机构:监事会(不少于3人)股份有限公司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全体股东)执行机构:董事会(5-19人)监督机构:监事会(不少于3人)习题•下列哪些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不合法:•A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4人•B长河动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60人•C香江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设有2名董事•D万里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有三名副经理七、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另外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经营范围等条件第三节股权、股份与公司债券•简要介绍股东出资三种模式,重点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规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股份仅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位股权,股票是其表现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溢价发行和等价发行规则: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同股同权规则: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重点内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自由转让规则):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过半数规则):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视为同意转让规则):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如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规则):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例题•甲、乙、丙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出资各占20%,丙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下述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的有()。•A.如甲不同意,应由甲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权•B.如乙不同意,应由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权•C.如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丁有权接受转让•D.如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取消与丁的转让协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情形:(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习题•【例题】甲上市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拟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2.5亿股,则可收购的股份数额最多为()万股。•A.250B.500C.1250D.250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基本规则:自由转让为原则,限制转让为例外。•无记名股票,自股票交付时转让;记名股票以背书或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须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新股东姓名、住所。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成立之日一年内发起人股票上市之日一年内公开发行股份之前发行的股份董事/监事/高管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内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25%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2)有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的公司债券。•(3)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四节公司治理•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1、股东会拥有11项职权•2、决策机制--股东会会议•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3、股东会表决规则•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普通决议:出席会议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例题•甲乙丙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情况为:甲80%,乙10%,丙10%。召开股东会议时,甲乙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而乙不同意修改,最终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问题:该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1、董事会11项职权•2、董事会召集规则: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3、表决规则: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习题•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包括:•A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B天天矿泉水有限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方案•C千里马服装有限公司开除公司销售员张某•D热河灯具有限公司任命杨某为财务部经理•E长江投资有限公司任命刘某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1、监事会7项职权•2、会议规则: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1、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2、经理8项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1、会议类型: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即年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临时会议:六种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3、决议规则•普通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案例解析•大众房地产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2007年底出现无法弥补亏损额7000万元。有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决定2008年4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以下议程:更换部分董事,更换董事长;更换公司总经理;就公司与另一地产公司合并作决议。本案中哪些情形不合法?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1、会议类型:例会与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表决规则:过半数规则。•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案例解析•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11名董事。董事长李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8名董事出席会议,3名董事请假。董事会讨论下列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