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招标文件为搞好71117部队生活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建设,依据国家和军队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根据营区综合整治建设计划安排,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总则(一)工程说明1、工程名称:71117部队生活服务中心新建工程。2、工程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县城71117部队营区。3、建设规模:共1栋。建筑面积1283.44m2。(见图纸)4、结构类型:二层,框架结构。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补充说明所包含的一切建筑、安装、装饰等工程。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中标单位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招标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标准,具备出厂及试验合格证(材料复试及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为便于整个营区统一标准,该工程瓷砖、石材、门窗、涂料,由建设单位统一选定品牌、规格、价格及标准见《图纸补充说明》。7、工期要求:2011年7月5日开工,2011年10月5日竣工,总工期:92日历天。除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如地震、洪灾等),中标单位每延迟一天工期罚款10000元。8、建设场地:建设场地在71117部队营区内,中标单位应做到文明施工,在建设单位规定的范围内堆放材料并搭设临时设施,竣工后施工场地上的建筑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外运。9、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其成员中的最低资质必须满足该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合法有效,且满足招标单位要求。为此,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下列资料:(1)有关证明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2-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取费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等)。(2)投标单位近三年来完成的工程情况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3)负责本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与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的简历、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与施工人员情况、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反映项目经理施工同类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4)提供投标单位财务证明,包括上年度经过有关部门审定的财务报表、下一年度的财务预测报告和由银行提供的财务情况证明、信誉等级证书副本等。(5)生产许可证、有关部门签订的产品鉴定书。(6)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三)投标费用1、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投标单位编制报价时,应将办理建设手续时投标单位缴纳的有关费用事先考虑在投标费用之内。本工程收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为5‰(此费用由军区工程质量监督站新乡分站收取),上述费用因素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之内,无论投标文件中是否体现上述计费,招标单位均认为本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单位的最终投标报价之中。二、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报价。(二)土建所有材料调差及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依据土建所有调差材料及安装工程未计价材参考河南省造价信息洛阳专刊2011年2期发布的价格和图纸补充说明的价格,不全者按市场价进入。(三)建设工程取费不含税金。土建工程按四类、安装工程按三类。(四)工程所有材料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依据市场价并结合市场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本工程主要材料风险系数0。(五)投标单位应到拟建工程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3-路、环境、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增项、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等将不被批准。(六)投标人应逐条、逐项,详细说明最终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七)工程报价不得高估冒算、漏项,如有漏项,视作让利,且必须按图纸完成漏项工程项目施工。(八)规费不计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税金等费用。(九)投标文件所涉及费用均为人民币。三、招标文件的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予以书面答复。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二)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限2日之前,招标单位随时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投标文件的有关说明(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汇总表。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的声明。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部人员配备及施工力量。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单位需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投标文件“副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投标人确需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4、投标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并在外包封的正反面和密封条外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三)投标有效期1、投标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8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71117部队营建办(联系人:张德凯,电话:13017630176或1803701066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部队招标领导小组认可,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的要求。投标单位接到通知后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仍然适用。(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在领取标书时应交纳壹拾万元人民币现金(¥10万元,含¥5000元图纸抵押金)做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对于投标单位未能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3日内退还(无息),发标图纸丢失或不交还将扣除图纸抵押金。4、中标单位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工程风险履约金。5、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签署合同协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五)招标答疑及勘察现场1、招标单位于2011年6月27日上午11:50分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书面提交招标方。招标方将组织有关人员于2011年6月28日上午11:50前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书面质疑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2、投标单位在2011年6月29日之前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3、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投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仅供投标单位参考。投标单位对此做出的理-5-解、判断和决策以及中标后产生的任何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概不负责。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投标书1、投标书、投标书目录2、对招标文件所表述内容认同程度声明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二)综合说明1、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2、对业主的合理化建议3、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5、投标单位对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的说明6、其它承诺、说明与优惠条件(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附件4进行报价(四)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概况2、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3、技术组织措施(含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降低成本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措施等)4、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顺序、总进度安排及总形象进度网络图等)5、施工准备工作计划(主要劳动力、材料数量及安排等)6、临时设施项目数量及总平面图7、水电用量计划(五)项目部人员配备及施工力量1、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2、项目经理简历(附资质证明)3、组织管理机构及施工力量部署4、施工机构框图5、主要人员资历表六、开标有关要求-6-(一)开标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上午9:00分,开标地点在71117指导员之家。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预算员必须出席开标会。(二)投标单位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各类荣誉证等原件参加开标会。(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废标)。1、投标书未密封的。2、未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无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印鉴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4、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无故不参加开标活动的。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6、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七、评标、定标标准及办法(一)评标招标单位将邀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招标单位领导及基层代表和营建办有关人员一并进行评标。根据以下三项内容通过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当场确定中标单位。1、投标单位的预算报价、最终报价及优惠条件(投标单位报价时要报单方造价)2、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3、施工单位的考察情况(二)定标1、中标候选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利用公共宣传栏或内部局域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并设置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招标单位根据开标情况或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确认由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标,并书面上报上级工程主管部门备案。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无故放弃中标,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所交纳的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顺延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标,依此类推。对无故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军区工程主管部门将取消其在战区内3至5年的工程-7-投标资格。八、该工程的标底价格71117部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值为155.9万元人民币。九、授予合同(一)中标通知书1、中标单位确定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十、合同有关条款(一)付款方式1、工程款按进度分期支付,即一层主体完成后支付总工程款20%,工程主体完工再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决算待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后,除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外,余款10日内一次付清。2、本工程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凡属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中标单位必须无偿及时返修,如果中标单位接通知两日内不返修,招标单位将另行委托他人维修,其费用从中标单位保修金内支出。(二)工程质量要求1、本工程施工质量按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验评标准和军队验收评定实施办法,由军区工程质量监督站新乡分站负责监督与验收,施工期间双方必须按分项工程逐项进行严格检查评定。分项工程未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2、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3、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得影响工程质量等级,出现质量问题,招标单位有权让中标单位重新施工,其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4、若个别分项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无能力达到质量标准时,招标单位有权委托其它单位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5、施工中的变更和材料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