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专题讲座讲座内容技术合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技术合同认定程序和要求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一、增值税优惠政策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1、营业税免征财税字(1999)273号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2、增值税免征(1)财税[2012]71号(试点过渡政策)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试点时间自2012年8月1日开始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2、增值税免征(2)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执行时间:自2013年8月1日起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2、增值税免征文中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2、增值税免征文中附件3: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2、增值税免征文中附件4:一、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七、(八)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等等。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因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计算机软件开发的税收规定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中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技术合同类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一)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委托开发特征:一方当事人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当事人从事研究开发。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委托开发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委托开发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合作开发特征: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具体表现为,合作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应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应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应配合完成研究工作;保守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秘密。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从标的内容看: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是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从完成技术成果情况看:1.研究开发是指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完成新的技术方案的活动,包括探索新发现、创造新发明、完成新设计开拓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方案的活动。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从完成技术成果情况看:2.提交的成果应是相对完整的可实施技术方案,是能形成一定程序上的专有权的技术,而不是可供参考,选择的建议和意见。3.开发工作和合同成果应有创新点(定性定量对比描述)。4.同一标的技术开发合同只能签一个。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从技术成果权属约定情况看:1.关于专利申请权2.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3.软件著作权4.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5.保密条款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从有无风险责任来看:探索未知可能有风险,高风险是技术开发的重要特点,风险责任如何承担的约定技术开发项目的一些类型(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二)技术改造项目(凡是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的一些类型(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八)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重要条款1.技术开发的目标、内容、范围和要求2.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3.研究开发经费及其支付方式4.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5.验收标准和方法免征增值税的研究开发费用确定1.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免征增值税的研究开发费用确定2.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对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研究开发费用确定3.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增值税的营业额内。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二)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分类专利权转让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让与人(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指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所有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包括:一般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技术秘密合同具备的条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如果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所有权归属的,不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技术转让合同重要条款1.标的的技术内容、方法、路线和要求2.技术转让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3.技术转让的转让价或使用价款及其支付方式4.各方当事人的义务及协作、技术服务事项5.验收标准和方法6.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归属及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一些形式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以按技术转让合同的形式订立;技术引进、技术进口项目;技术转让合同的一些形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与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植物新品种转让与许可生物医药新品种转让与许可技术转让相关政策规定财税[2010]111号文件中规定: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的技术转让是指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等技术的所有权转让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的行为。技术转让相关政策规定财税[2010]111号文件中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技术转让相关政策规定国税函[2009]2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规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技术转让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7、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的区别技术开发标的是待开发的技术成果技术转让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三)技术咨询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认定条件:(1)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2)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3)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技术咨询合同的一些类型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四)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认定条件:(1)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技术服务合同的一些类型1、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2、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3、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4、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技术服务合同的一些类型5、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6、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7、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8、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9、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10、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11、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技术合同认定要求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