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C2商业服务用地与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差异说明一、性质不同C2商业服务用地为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F多功能用地为数种互无干扰的设施的混合用地,其中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为除居住之外的其它设施的混合用地。二、兼容性不同C2商业服务用地可兼容:C21商业用地、C22金融保险业用地、C23经营性办公用地、C24社区综合服务用地、C25旅馆业用地、C26市场用地、C2综合性商业服务业用地;而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在理论上可兼容除居住楼用地以外其他全部用地性质。此外,单一的C2商业服务用地地块一般只能根据控规要求兼容其用地性质中细分科目的1-2类性质;而F3类其它类多功能用地只要规划方案允许,单一地块可兼容多类性质。因此F3类其它类多功能用地的兼容性与灵活性要明显高于C2商业服务用地。三、政府收益不同F3类其它类多功能用地具有产业用地的性质,一般有产业要求且无法分割销售,因此F3类其它类多功能用地在计算政府收益时一般较低;C2商业服务用地一般为标准的写字楼或商业地产开发用地,因此政府收益部分一般较高。四、产权分割不同C2商业服务用地可正常分割销售;而F3类其它类多功能用地因其具有产业用地性质,因此只能以整栋建筑物为主体办理产权证。城乡用地分类和代号表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含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绿化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R4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R5配套教育用地中学、小学、托幼、中小学合校用地R51中学用地中学用地R52小学用地小学用地R53托幼用地托幼用地R54中小学合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RC保护区用地在历史文化保护区或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地区内,以居住为主的混合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1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1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事业单位等行政办公用地,不包括企业办公用地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事业单位等行政办公用地,不包括企业办公用地C2商业服务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商业用地综合性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品、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22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经营性办公用地写字楼或以写字楼为主的综合性设施用地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C24社区综合服务用地社区综合管理、服务等用地C25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以经营蔬菜等农副产品为主的农贸市场等用地C27综合性商业服务业用地集商业、办公、服务、娱乐等内容为一体的设施用地C3文化娱乐用地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青少年(老年)活动站等设施用地C31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用地C34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等用地C35影剧院用地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6康娱设施用地独立地段的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C38游乐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等用地C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C43经营性康体休闲用地经营性康体休闲设施用地C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1医院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幼儿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C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C53休疗养用地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C6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托幼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C61高等学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C6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C64特殊学校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C65科研设计用地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C66经营性教育设施用地不是为当地居住区、居住小区配套的私立学校以及其它经营性教育设施。私立中小学和托幼暂划入R5C67学生公寓用地用地相对独立、为大专院校配套建设的学生生活用地C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为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分类C8旅游设施用地集中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游乐设施、旅游景点以及度假、会议、休疗养、娱乐、健身等用地C9其它公共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M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M1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用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用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用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构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W仓储用地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W1普通仓库用地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W2危险品仓库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W3堆场用地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W4物流用地具有加工、存储、配送、批发、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T1铁路用地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T2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T21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T22一、二、三级公路用地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T23长途客运站用地长途客运站用地T3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T5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S1道路用地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S11主干路用地主干路用地S12次干路用地次干路用地S13支路用地支路用地S15快速路用地快速路用地S19其它道路用地除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街、自行车专用路等用地S2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S21交通广场用地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S22游憩集会广场用地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S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S31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2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U1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U11供水用地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属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U12供电用地电厂、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U13供燃气用地煤气厂、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U14供热用地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U15供中水用地中水处理厂、供中水泵站等用地U2交通设施用地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U21公共交通用地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轻轨和地下铁道(地面部分)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交通枢纽、中心站和首末站等用地,以及渡轮(陆上部分)用地U22货运交通用地公路货运主枢纽、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U29其它交通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等用地U3邮电设施用地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U31邮政设施用地邮政局所在地,不包括居住小区级以下的配套邮电设施用地U32电信设施用地电信、电话及互联网设施用地U33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设施用地广播电视基站、转播台、差转台、卫星发射和接收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广播电视制作及管理设施用地U4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U41雨水处理设施用地雨水泵站、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U42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污水泵站、排渍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用地U43粪便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U44环保设施用地环境监测站、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等设施用地U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U6殡葬设施用地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U9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G绿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地、园地和林地G1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G11公园综合性公园、以及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主题公园等专类公园。游乐公园和主题公园绿化占地比例应不小于65%G12街头绿地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设施G1E公园绿地水面公园绿地内的水面(单独划层,主要用于图纸表现)G2生产防护绿地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G21园林生产绿地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G22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和绿地,如燃气、污水处理厂、高压线、铁路等的防护绿地G2E生产防护绿地水面生产防护绿地内的水面(单独划层,主要用于图纸表现)D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含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D1军事用地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D2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D3保安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行政办公用地(C1)E水域和其它用地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E1水域江、河、湖、海、水库、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E2耕地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E21菜地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E22灌溉水田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