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是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国家相继出台了《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江苏省也出台了《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每年,全省因外力过失发生施工碰线、钓鱼碰线、风筝碰线、汽车撞杆等破坏电力设施事件800多起,造成人员伤亡30多人,发生盗窃或蓄意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000多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因此,掌握电力设施保护知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不但事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而且事关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第一章电力系统概述•电力系统主要由发电厂、输配电系统和用户组成。电力系统发电厂发出的电先由升压变电站的变压器升高电压后,经输电线路送往用电地区;到达用电地区后,由降压变电站的变压器降低电压,再经配电线路分送到各用户。电力系统是由各类电力设施组成的一个大系统。电力设施电力设施是指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和电力工程建设有关的一切设施的总称,电力设施可分为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及其辅助设施。▲发电设施发电设施是指将煤、水、核能、风力等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转变为电能的设施及有关辅助设施。如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锅炉、汽轮机、燃气机等。▲变电设施变电设施是指将电压升高或降低,交流与直流互换等设施及有关辅助设施。如变电站的变压器、整流(逆变)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配电室、箱式变电站、计量仪表等。▲电力线路电力线路是指输送电能的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如架空线、杆塔、拉线、接地装置、电缆、电缆沟、电缆井、电缆桥、电缆盖板、电力调度设备场所、通信电缆等电压等级分类我国交流输配电系统的电压等级交流输配电系统输电系统配电系统特高压超高压高压高压中压低压1000千伏750千伏500千伏330千伏220千伏110-35千伏20-10千伏380/220伏我国直流输电系统的电压等级交流输配电系统±8000千伏±500千伏电压等级判别电压等级的判别,一般有三种方法:▲标号牌识别法在高压线路现场杆塔上装设有杆号牌,上面标注不同的电压等级,如10千伏、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等。▲瓷瓶串识别法瓷瓶越多,表示电压越高。如10千伏、20千伏有2~3片,35千伏有3~4片,110千伏有7~8片,220千伏有13~14片,500千伏有28~29片,放电原理▲合成绝缘子长度识别法合成绝缘子长度35千伏0.5米、110千伏1.2米、220千伏2.4米、500千伏5.37米。高压导线周围有电场,离导线越近电场强度越大。带电的高压线路在无法满足最小对地安全距离时,会把空气电离击穿导致放电,可能造成电力线路跳闸,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电力设施被破坏的几种类别为了保障您的生命安全,请务必避让电力设施,并与带电体之间保护足够的安全距离。架空绝缘导线不应视为绝缘设备,不应直接接触或靠近。▲外力过失破坏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行为造成电力设施的停电、故障和损坏等的行为。主要类型有施工碰线、钓鱼碰线、车辆撞杆、异物短路、烟火短路等。▲盗窃和蓄意破坏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用或者蓄意破坏为目的,人为故意造成电力设施的停电、故障和损坏等的行为。主要类型有偷拆、偷割、窃取、围抢、围攻、毁坏、爆炸、恶意攻击电力设施等。▲自然力破坏是指由于自然现场造成电力设施的毁损,如大风、大雨、冰雹、洪水等自然力造成的损害▲混合力破坏是指由外力和自然力共同作用造成的损害。如受力部位的塔材、拉线等被偷窃,受台风、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而发生倒杆、倒塔等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电力设施保护区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区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了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电力设施保护区。是指国家法律对电力设施实施保护的具体对象,包括发电设备、变电设施、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线路、电力调度通信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电力设施保护区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依法在电力设施周围或沿线划定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从事某些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区可分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力电缆保护区和发电设施附属管线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电力线路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级电压等级线路的边线延伸距离作出如下规定:电压等级边导线向外延伸距离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22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是指埋设在地下,水底电力电缆两侧或地面标桩两侧向外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两平行线的区域。分为地下电缆保护区、海底电缆保护区、江河电缆保护区三类。地下电缆保护区一般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保护区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内的区域。江河电缆保护区一般为线路两侧各不小于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发电设施附属管线保护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油、输灰、输水管线的保护区参照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即为地面标桩两侧距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的区域。▲人口密集地区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离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规定如下:电压等级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1千伏以下1.0米1~10千伏1.5米35千伏3.0米110千伏4.0米220千伏5.0米500千伏8.5米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两种特殊情况▲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树林之间的安全距离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林之间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最大风偏距离最大垂直距离35~110千伏3米-4米4.0米-5米220千伏5.0米6米500千伏7.0米7.0米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树林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进行修剪或砍伐,或种植低矮树种,以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第三章电力设施法律保护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垂钓:根据《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规定,鱼塘经营者应在鱼塘显著位置设立并维护含有“高压危险,禁止垂钓”等内容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允许垂钓者在线路附近垂钓,一旦发现应立即予以制止。▲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不得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樊附农作物:▲不得烧窑、烧秸秆、烧荒:▲不得在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0米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不得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或抛掷物体: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不得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不得违章攀爬电力杆、塔设施,不得擅自在架空电力杆、塔上搭挂各类缆线、广告牌等外挂装置;▲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经(贸)委批准;▲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或发电设施附属管线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或种植树木、竹子:▲不得擅自在电缆沟道中施放各类缆线:▲不得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不得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管理▲《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规定,单位出售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经办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个人出售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应当建立收购台账、住址以及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来源、规格、数量和去向等内容;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收购台账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废旧物资收购的经营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区作业活动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四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管理仅限于以下六类作业活动如确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必须经县级以上经(贸)委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国;▲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在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爆破作业。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可到当地政府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或者直接到相关负责部门办理。▲汽车吊、起重机、混凝土泵车等大型吊装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操作人应事先观察施工地段上方或邻近有无高压线路。▲若发现施工地段上方有高压线路存在,应首先确认本次施工是否经过政府建设/经贸部门的施工许可,然后根据杆号牌识别法或瓷瓶串辨别法了解高压线路的电压等级,看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高压线路进行防护。必要时,要将导线用绝缘构架保护起来。●起重机械必须接地。●设专人监护。▲作业中,操作人员应时刻注意吊装机械的吊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距离高压线的最近距离不小于下表所列出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千伏)11~2035~110220500最小安全距离(米)1.52.04.06.08.5作业中,监护人员时刻提醒操作人员保持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架空绝缘导线不应视为绝缘设备,操作人员不得直接接触或靠近。▲如遇无把握施工的应及时通知供电公司有关人员,避免造成触电事故,给国家和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或生命损失。打桩、钻探、开挖作业的安全措施▲桩机、钻探机、挖掘机等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操作人员应事先观察施工地段上方或邻近有无高压线路,观察路面有无电缆标志桩。▲若发现施工地段有高压线路或高压电缆存在,应首先确认本次施工是否经过政府建设/经贸部门的施工许可,然后了解高压线路、电缆的电压等级,看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高压线路进行防护,必要时将导线用绝缘构架保护起来。●弄清电缆走向及其位置、深度,必要时进行防护。●打桩、钻探机械必须接地。●设专人监护。▲作业时,要避免对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及其基础产生不良影响,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破等,应对杆塔基础修筑护坡加固。▲在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保护区范围外取土时,取土后形成的坡面与地平线之间的夹角一般不得大于45度,特殊情况下(例如沙土地区)坡度应当更小一些。▲作业时,在电力电缆两侧1米范围内不应使用机械挖掘,在距离地面0.5米深度以下不得使用电钻、风镐等,以免损害地下电力电缆安全。▲作业时,要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严格掌握打桩或钻探地点到架空电力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该条线路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要注意打桩或钻探机具的高度,以及打桩或钻探机具一旦倾倒是否会危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以及拉线安全。▲要严格掌握打桩或钻探地点到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的水平距离,一般不得小于打桩或钻探机具高度的1.5倍。▲如遇无把握施工的应及时通知供电公司有关人员,避免造成事故,给国家和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或生命损失。第五章奖励与惩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法惩治破坏电力设备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