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鲁迅比尔盖次袁隆平李咏周杰伦李宇春一个具体的人两大外在标志:——肖像和姓名姚志强我有肖像权2004年11月21日,出版的某报头版刊登刘翔的大幅图片,并配有中友百货的广告,之后,被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告上了法庭。什么是肖像?它有什么作用?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影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1什么是肖像?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2肖像的作用: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案例分析探究: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所谓肖像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3肖像权的基本含义:肖像权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小红让爸爸给自己拍照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4肖像权的基本内容肖像权{肖像制作权肖像使用权肖像获酬权}支配权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制作广告、杂志封面、挂历等)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3)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5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丽丽在影楼拍了一套艺术照,照片中的她光彩照人,丽丽非常满意.一个月后,丽丽经过该影楼,意外的发现橱窗里摆着自己的巨幅艺术照,丽丽非常气愤,找到影楼负责人说理.影楼负责人振振有辞地说:”让更多的人欣赏你的美有什么不好?”•该影楼的行为构成侵权吗?•丽丽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以下情况未经本人同意可以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a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肖像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学者、艺术家、运动员。b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c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研究在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思考: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行为也不构成侵权?小常识:片段一: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胖儿子,夫妇俩开心之余,却为儿子取姓名发了愁,思来想去,朴实的夫妇终于给儿子取名“寿生”,祝他一生平安,长命百岁。什么是姓名?它有什么作用?维护姓名权1.什么是姓名?——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姓名、笔名、艺名等;——姓名与某个特定人联系。2.姓名的作用:——人格的基本标志。片段二:寿生渐渐的长大,18岁的他来到了省城读高中,他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成绩优异。可最近他却不想去上学,并且向父亲提出改名换姓。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他忘恩负义。议一议:寿生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他爸爸有权阻止吗?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更改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3、姓名权的基本含义4、姓名权的基本内容姓名权{决定姓名使用姓名变更姓名}年满18周岁注意: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须有监护人代理。我知道啦: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不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不干涉他人更改姓名【案例】宋明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玩笑惹上一场官司,落得与好友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2004年9月,宋明突发奇想,到邮电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义,向远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电报,电文内容为:“家有急事,速归。”申洋接到电报后信以为真,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谁知却是一场虚惊。申洋夫妇一怒之下将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案例探究小组讨论:宋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1)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决定,使用,改变姓名)5、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同意授权,擅自实施活动,抬高身价,牟取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姓名,达成某种目的)6、加强维权意识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明为寻开心,假冒江玉姓名虚构事实愚弄他人,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宋明向申洋夫妇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共计5100元。法院判决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我有肖像权维护姓名权1、肖像的含义及其作用2、肖像权的含义3、肖像权的基本内容4、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5、增强维权意识肖像制作权肖像使用权肖像获酬权1、姓名的含义及其作用2、姓名权的含义3、姓名权的基本内容4、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5、增强维权意识决定姓名使用姓名变更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