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矿长:郭金旺总工程师:王维锋编制人:潘勇涛编制日期: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1-目录一、矿井火灾隐患情况………………………………………………2二、成立预防火灾事故的领导机构…………………………………2三、发生火灾事故的预兆……………………………………………3四、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3五、矿井成立火灾救灾指挥部………………………………………6六、事故汇报程序……………………………………………………7七、处理事故时各成员职责…………………………………………7八、处理火灾事故的组织措施及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10九、井下火灾避灾路线………………………………………………12十、附表………………………………………………………………14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2-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在生产过程中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矿井火灾隐患情况根据2009年5月国家安全生产洛阳矿山机械检测检验中心报告,我矿五2、六4煤层均为Ⅱ级,属自燃煤层,但在实际开采48年来无发生自燃现象,因此,我矿火灾隐患主要在外因火灾方面。二、成立预防火灾事故的领导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总支书记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工会主席管理矿长成员: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办公室主任企管科长劳资科长保卫科长通风队队长一采队队长二采队队长一掘进队长二掘进队长机电车间主任服务队长运输队长平地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主任:仝要军(兼)职责:1、在组长统一指挥下,负责搞好矿井防灭火业务范围内的灾害预防工作。2、负责矿井防灭火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3、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与防灭火相关的文件指令。4、负责监督检查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及整改。5、负责解决预防火灾事故所需人、财、物,保证现场需要。6、负责组织追查、分析火灾事故,制定防范措施。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3-三、发生火灾事故的预兆(一)外因火灾预兆外因火灾预兆不明显。一般情况下有:看到烟雾或明火;嗅到着火气味;感到头疼和恶心;感到突然压力增加;发现意外的灰尘扬起。(二)内因火灾预兆煤炭自燃分准备期、自热期、燃烧期三个阶段。其中自热期又分为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级。1、煤炭自燃的准备期结束之后,便进入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段,其主要预兆有:(1)、煤体温度有所升高,但临界温度在60—80度以下。(2)、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3)、空气中的相对温度增大。(4)、CO和CO2含量增加。2、煤炭自燃超过临界值(60℃—80℃)但是尚未达到着火温度,发现明火期间,称自热后期阶段。主要预兆有:(1)火源点附近的温度增高,出雾气、煤壁挂汗。(2)出现煤炭氧气及干馏产物、CO、CO2、CH4等,空气中可闻到煤油味。(3)出水酸度增大。(4)煤温、水温空气温度有所升高。(三)井下任何人发现外因火灾预兆时,必须立即采取直接灭火措施,并报告调度室。四、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一)、地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1、矿属各单位成立防灭火领导小组,由单位正职为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抽5~15名防灭火人员。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4-2、各单位每月对本单位进行一次防灭火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3、机电车间每月对东西风井、主变电所进行一次防灭火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4、保卫科对供应科仓库、机电各工作房、锅炉房、变电所、木柿场、东西风井、更衣室、监控室、生活区宿舍等防灭火重点区域配齐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每季度负责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5、保卫科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活动。6、加强平地安全供电管理,严禁在宿舍和生活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7、以工业广场及东西风井的净化水池为地面消防水池,并配备消防泵,保证管路畅通,且池内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水量,消防管路要直通井口、煤场、木柿场等主要场所。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口房内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间。9、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焊接或切割等工作。如必须在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按措施进行。10、材料仓库、东、西风井房、绞车房、灯房等各场所要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和足量的灭火砂等消防工具。11、平地消防材料库设在木料场内,配齐铁锨、铁镐各5把,消防水管、消防桶、灭火器若干。(二)、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1、煤的自燃发火征兆:工作面或巷道内温度增加,出现烟雾,煤油味,巷道或木棚上出现水珠(挂汗)、人员接近时感到头痛、闷热、目弦、恶心、四肢无力、裸露皮肤微痛,精神不振等。发现此征兆要及时撤离,并迅速向调度室及主管矿长汇报。2、矿井编制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5-3、加强采煤工作面的浮煤清理,采取有效防止向老塘崩煤的措施,以防止老塘内的碎煤堆积自燃。4、推行无煤柱开采技术,采用沿空掘巷,取消区段煤柱。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限期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全面密闭。6、采面老塘跨落不好的地段,需要时可强制放顶,以防采空区漏风,造成老塘浮煤自燃。7、保证老巷卫生,防止积水聚热,诱发煤层自燃。8、保证矿井在用巷道的卫生,发现因巷道片帮、运输等出现的浮煤时及时清理。9、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各巷道、工作面的风流畅通,做到通风稳定、可靠。(三)、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1、建立健全防灭火制度,每季度由安全矿长组织有关科室、队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和消防管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2、各采掘地点必须建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在皮带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通风队是消防管路的管理单位,确保消防管路使用可靠。3、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胶带,且机头处前后20米范围内用不燃性材料支护。3、机电硐室和胶带运输机头要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齐灭火器、消防软管和沙箱、铁锨等灭火器材。4、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5、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按规定设置支管和阀门,在胶带机头应设置25m长的软管挂在机头附近。6、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人员入井。7、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6-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时,机电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签字批准,并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后,方可进行工作。8、井口附近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9、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10、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11、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12、掘进工作面凡发生冒顶高度超过2米或空硐体积超过5立方米时,均要刹实、堵严。13、加强电气设备管理,除安装与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正确使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保险器,一旦发生事故,能自动切断电源。14、严格按放炮制度进行放炮,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封泥要充足。禁止用煤粉、煤块或易燃物充当炮泥,严禁用明火、矿灯、动力线放炮,严禁使用变质炸药。15、做好年度反风演习工作,保证反风时系统可靠,反风风量符合要求。五、矿井成立火灾救灾指挥部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灾区人员、处理事故,尽早恢复生产,矿井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火灾救灾期间的全部组织和指挥工作。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总支书记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工会主席管理矿长医院院长矿长助理调度室主任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办公室主任企管科科长劳资科科长保卫科科长通风队队长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7-一采队队长二采队队长一掘进队长二掘进队长机电车间主任服务队队长运输队队长平地单位负责人火灾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六、事故汇报程序发生事故时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所列的人员名单顺序逐一通知,接通知人员30分钟内到救灾指挥部待命(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表)。七、处理事故时各成员职责:1、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矿处理火灾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3)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协调有利于矿井处理火灾事故的各种有效方案、措施,监督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实行。(4)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根据发生的事故规模及矿井对救灾设备的需求,在本公司范围内为矿井协调好设备的供应工作,并对矿井救灾提出指导性意见。(5)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根据矿井事故情况,预测、分析事故可能扩大及波及范围,对矿井制定的作战计划做出指导,并及时掌握、指导救灾进展情况。(6)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根据矿井事故情况,对矿井制定的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进一步对矿井救灾人员的安全工作及时指导部署。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8-(7)公司调度室:根据矿井火灾事故情况及公司领导指令,负责对公司各矿井救灾所需物资的统一调度,协助做好矿井调度工作。(8)安监部:协助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做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工作。(9)生产技术部:协助公司总工程师做好有利于矿井处理火灾事故的各种有效方案、措施,监督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实施。(10)保卫部:根据矿井事故情况,协助矿井保卫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公司范围内给予有效协调。(11)生产副矿长:在事故发生时,召集各生产区队长,对事故可能波及的地点及受危害人员进行分析、预以认定,为事故作战计划的制定提供建议,并协助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工作。(12)机电副矿长:按制定的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召集机电车间负责人制定所需相关机电设备的种类、数量,并制定机电设备的安装位置方案,时刻掌握主要通风机和机电设备的工作状况。(13)书记、经营副矿长:与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结合,确定救灾所需各种物资的种类、型号、数量,安排有关人员及时备齐到位,同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14)安全副矿长:根据发生的火灾事故及范围,预测事故规模,详细及时向所属的上级部门汇报是否支援,并结合矿长、矿总工程师制定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15)工会主席:负责事故危害人员家属的接待及安排事宜。(16)其它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抢救事故所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17)副总工程师:积极配合矿总工程师查阅事故发生地点的资料及预测周围巷道破坏情况,与抢险队人员随时接受矿总工程师的工程命令指挥。(18)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根据营救遇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灾人员的救助和永锦公司吕沟煤矿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9-事故处理。(19)调度室主任:按事故作战计划的要求,召集所属人员坚守岗位,及时传达矿长对事故处理的各项命令。(20)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