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版本別v.1.0(華中營運中心)機密文件Page1of3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主: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为名硕电脑北六厂新建工程之机电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组成。基本条款为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权利及义务的一般约定;特约条款则为甲、乙双方依据具体工程需求,特别协商议定之优先效力约定。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议定如下条款,并愿互相合作、互守信用,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基本条款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1条词语涵义本合同用语除另有明文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人对工程进行的监理。2.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人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3.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4.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5.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基本条款、特约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6.图纸: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应依循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7.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8.书面: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数码等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电子信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9.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协议条款约定一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和实质影响的自然灾害。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約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版本別v.1.0(華中營運中心)機密文件Page2of38本合同除基本条款及特约条款外,尚包含下列附件文件,共同构成甲、乙双方间完整之合意;所有合同文件间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双方另有明文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特约条款;2.基本条款;3.承诺书4.中选通知书;5.设计图说及明细表问题申请单;6.工程投标须知;7.工程补充说明;8.保密协议;9.图纸(含配套说明及有关资料);10.假设工程配置图及要求;11.工程标单;12.建筑工程施工说明书;当上述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甲方之解释为准。第3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及适用之施工标准、规范1.合同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有必要,得辅以其它语言文本。当不同语言文本之表述不一致时,应以中文合同文本为准。2.合同文件之解释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3.乙方应遵循甲方提供之相关施工标准、规范及国家相应的工程及材料的标准、技术及规范,甲方提供之标准、规范低于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应以国家相应标准、规范为准。乙方应于签约前仔细阅读建筑工程施工说明书(含施工规范及设备、材料规范),对其中未能全部理解或不能获得完整信息之内容及要求,应于签约前以书面要求甲方说明或补充,乙方签约前未提出疑义或要求的,视为乙方已完全清楚了解建筑工程施工说明书之全部内容及要求,并已获得国内相应的全部工程规范、技术、标准及材料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特约条款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相关施工标准、规范送交甲方审议,合約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版本別v.1.0(華中營運中心)機密文件Page3of38经甲方批准后执行。第4条图纸1.甲方应于开工日期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提供套数依特约条款之约定(含作为合同附件、施工依循及施工报建等需用套数),图纸之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重制或制作图纸。乙方需要之图纸份数如超过特约条款约定的,应主动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复制提供,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3.所有图纸的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等权利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复制或作为他用,且应于本合同终止后三日内返还给甲方。4.图纸特殊保密要求: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图纸内容之全部或部份向第三者透露。乙方应就图纸执行严格保密措施,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本工程需要且经甲方同意透露给第三人时,乙方应告知并严格监督第三人遵守保密义务,乙方并与该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无效。二、双方一般责任第5条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及工程监理1.甲方有权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甲方代表可委派具体管理人员履行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随时撤回该等委派。该等委派和委派之撤回均应提前通知乙方。3.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给乙方或乙方代表,经乙方或乙方代表签收后生效;如有紧急情况或确有必要,甲方代表亦得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应依指令执行。前述情形,甲方应于12小时内对口头指令进行书面追认,如甲方未能及时进行追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4.甲方或甲方代表应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之指令、批准、图纸或履行义务,如逾时未提供或未履行的,乙方应于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求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代表在合理期限内答复。5.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从本合同工程中撤掉由乙方提供的但甲方代表认为有渎职、不能胜任工作、玩忽职守等情形,或依其它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且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允许该等人员重新从事本合同工程之工作。乙方不得以辞退、更换合約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版本別v.1.0(華中營運中心)機密文件Page4of38工作人员为由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或延长工期。6.如本合同工程实行社会监理,监理人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特约条款或甲方与监理人之监理合同(复印件已交付乙方或已告知乙方关于监理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履行职责。乙方须配合甲方及监理机构的工作。7.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有更换,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8.甲方代表或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减轻乙方之合同义务。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价款追加减的具体金额及工期追加减的具体天数,甲方代表及监理人亦无权作出任何确认、承诺。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它乙方工作人员1.乙方应委派长驻施工场地之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各一人,代表乙方履行合约义务(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另应依国内相关法规要求于施工现场设置若干劳动安全人员,并应至少设置电脑绘图员一人,配有电脑(含AUTOCAD2000以上版本之绘图软件)三台及A3尺寸激光打印机一台、电话门号及传真门号至少各一具、高性能自动分页复印机一台。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由甲方代表以书面回复。3.乙方代表应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及要求组织施工。4.乙方如欲更换其驻工地代表,应提前7天以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更换或撤换该乙方代表。乙方代表经甲方同意更换的,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5.乙方应自行聘用数量充足的与工程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1)熟悉他们各自专业的、有经验及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作人员;(2)为使乙方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6.乙方雇用职员情况和乙方设备情况的报告(1)如果甲方代表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可能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甲方代表送交表明乙方在现场雇用的各种等级职员及劳务人员的详细报告。当甲方代表要求时,乙方还应于24小时内送交有关乙方设备的详细报告。(2)乙方应自行安排其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的报酬、住房、膳食、劳动条件、劳动保合約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版本別v.1.0(華中營運中心)機密文件Page5of38护、社会保障、保险和交通等,乙方与其职员和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转嫁其作为用人单位的义务。(3)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搭盖临时工寮及开伙(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在甲方指定之场所内者除外)。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特约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向乙方提供机电设计图、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但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不保证资料的准确性;乙方应依其专业综合分析判读资料,并就其所为判断及决策自行承担责任。本合同价款中已包括挖掘清除旧有基础、在任何性质的土壤里进行土方工程及基础工程施工至设计深度;在任何情况下合同价款、单价、计算方式都不会因土壤、地质状况、性质而改变,甲方不会因此对乙方做出任何金钱或工期的补偿,乙方须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2.于工程动工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3.组织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4.甲方依本合同列明的乙方地址向乙方发函,函件发出3天后视为乙方收到函件,乙方若未于函件发出后五日内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了解并同意函件内容。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特约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之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乙方在施工前应作好必要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除或更改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等,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提供准确测量数据,负责工地内之放线,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将工务所(即施工现场办公室)及施工场地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必须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就铺设管线所需费用及所需使用的电、水、气、油及其它服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所需使用之水、电、电讯回路由甲方供应,乙方应妥善使用、维护,并于甲方通知期限内向甲方缴交费用。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合約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版本別v.1.0(華中營運中心)機密文件Page6of38保证施工期间的各信道及干道的畅通,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承诺完全具有承揽本合同工程的资质等级,承诺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乙方全部资料(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要求的资料),逾期不提交导致施工延误或因而停工的,应按乙方擅自停工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见特约条款第11条第1款第2项)。5.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在甲方要求时,乙方需立即提供准确的施工记录报告。6.向甲方代表以书面提供年、季、月、双周、周、日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实际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不可抗力事故报告等。7.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和维修所需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现场围墙、警卫及工地标志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不论是甲方或者任何第三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8.按特约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9.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防止污染公害。废弃物的清运处理应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不得任意倾置,同时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负责提供适当的消防设备,在工程现场设置灭火设施及防火标志,乙方承担相关的费用。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以及存于工地的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保护、保管期间发生损坏、遗失的,乙方应予以修复和补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因乙方未尽保护、保管义务造成公共危险,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1)对交通和毗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