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农村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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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水函[2011]806号2011.7.6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1总则1.0.1为规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管理,保证验收质量,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6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川发改农经〔2005〕65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1.0.2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投资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其他资金渠道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工作参照执行。1.0.3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分为:工程验收、项目验收和复核验收。工程验收由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项目验收由市(州)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复核验收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1.0.4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l项目组织领导。政府纳入目标考核,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成立了专门的饮水安全领导机构,市级和县级水务部门设有专门办事机构,有专人从事饮水安全技术管理工作。2项目建设任务。实施范围符合有关规划和批复的建设任务,批复的建设任务全部完成。3项目建设程序。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总投资不足200万元的单项工程和分散工程参照执行。4工程质量。工程内容与批准的设计方案一致。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5资金使用与管理。设立专户专账,资金到位足额及时,资金使用和支付规范,投劳折资记录完整。6建后管理。工程管理主体落实,集中供水工程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1.0.5验收工作的依据包括: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工程有关的规划、主管部门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或有设计变更的批复;施工合同,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记录、设备技术说明书等。1.0.6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1.0.7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小组)负责,验收委员(组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或注明保留意见。2工程验收2.1项目验收前必须完成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分为工程初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2.2工程初步验收2.2.1工程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按批准的任务全部完成。2工程投资基本到位,并具备财务决算条件。3质量监督单位完成工程质量评定,有工程质量评定报告。4有关验收报告准备就绪。2.2.2初步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2.2.3初步验收的主要工作:1召开工程初步验收工作会议,审查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2检查工程建设情况,鉴定工程质量。3检查工程档案资料的准备情况。4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5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日期。6起草《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格式见附录A)。7讨论并形成“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格式见附录B)。2.2.4投资100万及以上的工程应有单独的“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投资100万以下的工程由项目业主视情况打捆编制一个或多个“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报告”。2.3工程竣工验收2.3.1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进行验收确有困难的,经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2.3.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全部建成经批准的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程项目。2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3工程初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归档的相关规定。5工程投资已经全部到位。6有竣工决算报告并通过审计。2.3.3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县(区)水务、发改、财政、卫生、环保、质量监督等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项目主管单位代表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2.3.4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作为被验收单位不参加验收委员会,但应列席验收委员会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的质疑。2.3.5项目法人应提前15天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送达验收主持单位,并在竣工验收会7天前将附录F所列资料送达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套。“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格式见附录D。2.3.6验收主持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同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后拟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等有关事宜,批复验收申请报告。2.3.7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1审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格式见附录E)和“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报告”。2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3协调处理有关问题。4讨论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2.3.8竣工验收会一般工作程序:1召开竣工验收启动会。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听取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初步验收工作组“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报告”;看工程声像、文字资料。2检查工程,走访农户。3召开竣工验收讨论会,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讨论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4召开竣工验收总结会。宣读“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在“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被验收单位代表在“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签字表格式见附录C)。2.3.9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验收委员会可采取停止验收或部分验收等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2.3.10投资100万及以上的工程应有单独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投资100万以下的工程可根据情况打捆编制一个或多个“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2.3.11竣工验收的成果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工程移交的依据。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监理等单位等有关单位。3项目验收3.0.1项目验收可按项目下达批次或按年度,由项目验收单位组织验收。一般情况下,工程验收完成之日起,2个月内应完成项目验收。3.0.2项目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建设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工程验收。2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须报经审计并有审计报告。3工程建后管理主体明确,产权清晰、管理责任落实。4工程已建立科学的管护机制,能够维持良性运行。5建设及运行管理资料齐全,并已归档管理。3.0.3项目验收工作由项目验收委员会负责。项目验收委员会由市(州)水务、计划、质监、建管、卫生、环保、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主持单位代表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3.0.4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前15天将“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送达验收主持单位,并应在项目验收会7天前将附录H所列资料送达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套。“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格式见附录I。3.0.5验收主持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后,同相关单位商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及专家组成员等事宜,批复验收申请报告。3.0.6项目验收的主要工作:1审查项目组织领导、任务完成、工程建设质量、资金管理情况。2检查工程运行管理情况。3协调处理有关问题。4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评分。3.0.7项目验收会一般工作程序:1召开大会。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听取县(市、区)水务局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查看项目相关文字资料。2根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清单”(格式见附件J)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走访农户。3召开验收委员会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K,讨论并通过“项目验收意见”,格式见附件L。4召开大会。宣读“项目验收意见”及验收评分;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在“项目验收意见”上签字;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项目验收意见”上签字(签字格式参照附录C)。3.0.8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验收委员会可采取停止验收或部分验收等措施,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3.0.9项目验收的成果是“项目验收意见”及“项目验收评分表”。项目评分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3.0.10评定为不合格的,被验单位必须按照项目验收意见限期整改,整改情况报告必须在项目验收20日内送达主持单位,主持单位可视情况再次召集项目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定。3.0.11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15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复核验收4.0.1项目验收完成后,由项目验收主持单位书面报请复核验收主持单位进行复核验收。4.0.2复核验收由主持单位商同级发改部门组织专家共同开展。4.0.3复核验收通过随机抽样进行复验,复验县不少于项目县的50%,并根据不同工程类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3处工程进行现场抽验。4.0.4复核验收的成果是“复核验收意见”。复验结果将作为下一批次或下一年度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限期整改。附录A××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封面格式)年月××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扉页格式)验收主持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竣工验收日期:年月日至月日竣工验收地点:××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言(简述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时间、地点等)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批准机关及文号、工程建设标准、批准建设工期、工程总投资、投资来源等。(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包括项目法人、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制造、监理、咨询、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单位。(四)工程施工过程包括工程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主要项目的施工情况及开工和完工日期、施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五)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工程量包括竣工验收时工程形象面貌、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批准设计工程量对比等。二概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包括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概算及调整、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等情况。三工程初期运用及工程效益包括初期观测情况,预测工程效益发挥情况。四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情况、鉴定工程质量等级。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包括工程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对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等。六验收结论包括对工程规模、工期、质量、投资控制是否按批准设计投入使用,以及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等作出明确的结论(对工期使用提前、按期、延期,对质量使用合格、优良,对投资控制使用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对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全部完成、基本完成、部分完成等明确术语)。七验收委员会委员签字表八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九附件(一)分发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目录(二)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附录B初步验收工作报告1前言。2初步验收工作情况。3初步验收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4对竣工验收的建议。附录C验收委员会委员签字表姓名单位(全称)职务或职称签字备注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姓名单位(全称)职务或职称签字备注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附录D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工程完成情况。2验收条件检查结果。3验收组织准备情况。4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附录E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1工程概况。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初设等文件的批复过程等。2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主要项目以及重要临建设施的开工完工日期、重大技术问题处理、重大设计变更以及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件等。3项目管理。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地方政府等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2)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主要反映批准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计划安排、投资来源及完成情况,概算调整的主要原因。4)合同管理。主要反映工程所采用的合同类型、合同执行结果。5)材料及设备供应。主要反映三材及主要设备的供应方式,材料及设备供应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工程完成时是否做到工完料清。6)价款结算与资金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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