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乙方):甲方因与的纠纷一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以资双方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诉讼相关法律事务。二、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依双方另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确认。三、诉讼代理人办理委托事务,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四、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二)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三)甲方不得故意捏造、夸大事实、弄虚作假欺骗诉讼代理人或无故拖延、阻碍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等类似情形,否则,由此第2页共2页造成的一切损失(含乙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五、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甲方利益。(二)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三)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六、经参照国家《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相关规定,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大写元),交差旅、通讯费人民币元(大写元)。(二)其他约定:。七、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终结之日止。八、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经征得对方同意并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的可进行变更或解除。九、同签订后,非因乙方过错(包括调解、和解)而提出撤诉或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费;乙方无故拒绝代理或要求解除合同,所收律师费应全部退还。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诉讼代理人一份。委托人:受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