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在管理国家、处理各种公文时制作和使用的文字工具。公文从广义上来说,凡是按照一定程序和格式处理公务的行文都称之为公文,其中包括明确规定的十五种公文,以及党政、团体、事业和企业等方面的事务文书。狭义的公文,专指党和国家公文法规中正式规定的主要文种。主要文种有十五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一般国家行政机关使用的文书简称公文。一般党机关使用的文书称为文件。由此可知,文书>公文>文件。公文写作特点:受命性、实用性(工具性)、时限性、权威性、简明性、程序性、规范性、定向性。公文的作用:第一,指挥管理作用。第二,交流信息作用。第三,商洽协调作用。第四,宣传教育作用。第五,凭证依据作用。公文写作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工作。公文写作的法定作者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的国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统称为机关)。公文写作的具体任务是:掌握情况、研究问题、论证决策、草拟公文。公文的主旨是指通过公文的全部内容所表达或体现出来的行文用意、目的或意义。主旨是一篇公文的灵魂。P37公文主旨的作用:第一,对公文写作过程具有统摄和支配作用。主旨是选择材料(包括政策、理论)的依据,是组织和派生具体观点、主张的基础,一篇公文写什么与不写什么,是详写还是略写,都要根据主旨来确定,主旨起着统摄材料的作用。第二,主旨是衡量公文价值的主要标准。第三,主旨体现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文主旨的特点:第一,公文主旨反映的对象及内容是公务活动,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第二,公文主旨明白、显露。第三,公文主旨的形成具有时限性。第四,公文主旨具有直接的社会应用性。第五,一篇公文只有一个主旨。公文主旨的表现方法:第一,标题明旨。第二,开篇明旨。第三,撮要明旨。第四,分题明旨。第五,线穿显旨。公文主旨两种基本类型:第一种,是思想型,第二种,是信息性。公文主旨要求:第一,要正确,第二,要鲜明,第三,要集中,第四,要新颖,第五,要一致。公文材料的含义:从狭义上讲,材料是指为着某一写作目的,从社会中收集、摄取并写入文章中的事实和依据。公文材料的种类:第一种,是感性材料和理性材料,第二种,是现实材料和历史材料,第三种,是直接材料和间接材料,第四种,是正面材料与反面材料。材料的收集:第一,要立足于本部门、本单位。第二,要着眼于本行业、本系统。第三,关注社会的有关情况。第四,遵循适度的原则。其中,原则包括剔除意识、时效意识、整体意识超前意识和统计意识。除此之外,还需要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常用的材料积累方法:第一,笔记式。第二,剪辑式。第三,卡片式。第四,索引式。第五,微机式。公文材料的选择原则:第一,切旨性。第二,真实性。第三,现实性。第四,典型性。第五,新颖性。公文结构的含义:具体含义是指根据主旨表达的需要,合理地安排和展开材料,使文章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也叫谋篇布局,立格定居。公文结构:综合性的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介绍,一般是采取结构为:基本情况概+做法、经验或体会+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或者讲不足。通知、通报,一般采取结构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决定、规定、条例等法规性文件,一般采取结构为总则+分则加+附则。公告、通告,一般采取结构为概括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果或意见,分项列出。批复,结构单一,基本上是对解决问题的结果给予答复。公文结构的外形体式:第一,篇段合一式,一篇公文只有一段,俗称单枪匹马式。主要适用于命令、公告以及内容简单的决定、决议、函、批复、任免通知等。第二,撮要分条式,开头概括全文中心内容,然后用数码序号依次标明问题先后。这种是下行公文的基本体式。通知、通告、公告以及内容较为复杂的决定、决议、通知、通知型纪要等文种通常采取此类形式。第三,分列小标题式,将每一段的中心内容分别归纳成若干个小标题,放置在该段内容之上。通知、调查报告、纪要、决定、决议、简报、通报以及规划、纲要等多采取这种体式,俗称刀枪剑戟式。第四,全面性分块式,这种公文把全文分为几大块,相互独立。例如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以及内容复杂的决定、意见等,俗称豆腐块式。第五,转发转述式,这种公文用于批转、转发转述的形式,把下级或上级、平级的来文转印给下级单位。它的特征是以文载文,文后有文。第六,章、条、款分列式,这种公文全篇分章,章下有条,条下设款,分条列目,款项清楚,俗称下楼梯式。这类是法律、章程、规则、细则等法规性公文的基本写法。第七,条、段贯通式,全文为若干条,无标语序号,无单独的开头与结尾,或者是划分为若干段,不标序号。这一类通常是指示性通知和内容比较简单的法规性文件,以及领导讲话材料常用的体式。第八,并列句式,这以简要的文字开头,开宗名义,正文用若干句子排列组合而成,有的讲究押韵,或者类似于诗词歌赋一样,这种通常是守则、公约等文件的基本写法。公文使用的语言的基本要求:第一,真实准确无假话。其中要避免产生歧义,防止褒贬失当,排除疏忽错漏,注意措辞得体。第二,严谨庄重无虚话。而特色的庄重语系主要表现在,引用文言词汇,运用专用词汇,多用偶数音节词语,多用对偶句和排比句。第三,简明扼要无废话。认识明确,抓住实质,陈述事实,抓住关键,陈明观点,提出意见和办法,抓住中心,切合公务实际。善于概括,抓住事物特征。删繁就简,用最经济的文字表达尽可能多的内容。第四,平实易懂无大话,这是公文写作的重要特征。在公文中不要堆砌辞藻,乱用修饰词语。不要文白夹杂,故弄玄虚。不要过多的引经据典。第五,鲜明生动无套话。公文用语的特点:第一,使用书面语,一般不用口语。第二,使用一些文言词语和文言句式。第三,使用特定的公文专用语。第四,大量使用介词结构。第五,经常使用模糊词语,使公文内容得到准确表达。模糊语言是指外延不确定,内涵无指定特征的弹性语言。模糊语言具有定向的明确性、准确性,又具有伸缩性、概括性、抽象性以及严密性。模糊词语详细请见P64。公文写作的表达方式:第一,叙述。一般来说,叙述包括顺叙、倒叙、插叙和补叙等。第二,议论。议论是公文作者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阐明事物的内在联系,揭示事物本质规律的一种表达方式,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第三,说明。说明就是用言简意赅的文字,把事物的形态、性质、特征、成因、关系、功能等解说清楚,其中事物的特征、本质及其规律性则说明的主要之点。说明与叙述的区别是,说明侧重于记写客观事物的静态情状,叙述则是侧重于记写事物的动态情状。而夹叙夹议,可以说是公文写作中最主要的表达手法。组织包括政权机关、团体机关、实体机关。国务院>省政府>市>县>乡政行文规则第一,行文关系,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与受文机关之间的公文来往关系。行文关系具有双向性特点,具有行文关系的双方一般可以相互行文。第二,行文方式。上行文,上行文是下级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的行文。其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逐级行文,最基本最常用的方式,下级向上级行文。(必须具有隶属关系)多级行文,即下级在必要时向上级或更高一级的上级机关行文。(必须是隶属关系,而且仅在个别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越级行文,下级在必要时越过有隶属关系的上级向更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使用越级行文:第一,请示隶属关系上级多次,未能解决。第二,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处理。第三,隶属关系的下级与上级有争议,无法解决。第四,上级机关交办,指定越级上报的事。第五,对上级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的问题。第六,询问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下行文,下行文是上级向所属的下级的行文。其中行为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达基层行文三种。逐级行文,采取逐级下达的方式,只对直属的下级行文。多级行文,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向所属的几级下级机关行文。直达基层行文,上级机关直接向最基层机关行文,这种公文是无需保密的普通文书。平行文,是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的同级机关或不属于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的行文。行文规则:上行文。原则主送上级,抄送上级或平级,不抄送下级。对上级的请示报告应得授权同意,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应直接报送上级主管。下级机关要用机关名义向上级请示事项,应当提出顺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在报告等非请示行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报送公文。受双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时,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下行文。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公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要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政府同意后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需注明已经政府同意。(简单来讲,就是党委政府对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对部门单位)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撤销。(一句话,合作未达成就下令是不正确的)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可以理解为一个学生是两个老师的助理)第三,平行文。要注意以下几点:要选准文种。因为平行文的文种相对数量较少,主要是函、周知性的通知以及告知性的意见。注意联合行文的条件。同级别机关之间可以联合行文,有各自职权范围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要注意行文的态度和语气,做到态度谦和、语气平缓。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公文审核重点:一,行文理由是否充足,行文依据是否正确。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与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合实际。三,涉及有关地区和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单位和标点符号的用法是否规范。五,其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签发是公文文件定稿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签发文件人写上自己的名字,并应注明签发的时间,便于查考。被主要负责同志授权代行签发的文件,要在签发人姓名的右侧注明“代”字。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签收。二,登记。三,初审。四,承办。五,传阅。六,催办。七,答复。发文办理主要程序:一,复核。二,登记。三,印制。四,核发。公文管理:绝密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印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本的密级按照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销毁涉密公文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销毁。法定公文的特点:第一,制发主体的法定性。第二,内容效用的权威性。第三,结构模式的程式性。第四,语言表达的特定性。其主要要求准确、明白、简洁、庄重、生动。法定公文的作用:第一,规范约束作用。第二,知照联系作用。第三,领导指导作用。第四,宣传教育作用。第五,记载凭证作用。法定公文的分类:第一,按性质和作用分类,即正式公文分为15种。第二,按行文方向分类,分为四种情况:上行文,下级向上级机关的行文。下行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行文。平行文,向平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机关的行文。中性行文,既是可上可下,还可平行的行文,具有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第三,按机密程度分类,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第四,按紧急程度分类,公文的紧急程度包括特急,加急两个等级,而以电报形式发文则紧急程度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个等级。法定公文的格式,格式是法定公文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组织约束力在形式上的表现,是区别公文与一般文章的重要标志,也是保证公文的质量和提高办文效率的重要手段。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形式。公文采取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