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章节真题: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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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天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环球网校——中国职业教育领导者品牌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章节真题:第三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2008,1)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等进行清算期间,该法人()。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B.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C.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真题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法人清算期间的主体资格问题。以公司为例,我国《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所以公司存续意味着主体资格的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正确答案是D。【答案】D2.(2008,9)下列关于公司种类的划分中,按照公司的信用标准划分的一组是()。A.国有公司与民营公司B.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D.母公司与子公司【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公司的分类。根据相关公司法法理,信用标准在很大意义上讲的是在公司成员之间彼此的人身依附关系,人身信赖关系强的称之为人合公司,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人身信赖基础弱的称之为资合公司,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8。【答案】B3.(2008,10)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公司发行公司债权,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B.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C.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环球天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环球网校——中国职业教育领导者品牌公司董事会成员一律不得兼任经理【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相关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7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所以正确答案是B。依据《公司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而其中人数是没有规定的,所以C是不正确的。【答案】B4.(2008,11)甲公司欲将汽车租赁业务分离出去成立独立的乙公司。关于甲公司分离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是()。A.甲公司将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B.甲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C.甲公司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D.以公司已分立为由拒绝承担原甲公司债权人的债务【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公司分立中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我国《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以公司已分立为由拒绝承担原甲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是不正确的,除非债权人的同意,正确答案是D。【答案】D5.(2008,12)关于某上市公司选任和解任独立董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人选B.欲提名独立董事人选的公司股东必须单独或合并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以上C.独立董事可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受期限限制D.公司董事会可以解任经常不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环球天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环球网校——中国职业教育领导者品牌【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2001年8月16日施行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中规定:“(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所以A选项中,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人选是正确的。而B选项中,欲提名独立董事人选的公司股东必须单独或合并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以上的说法,是错误的。规定指出:“(四)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所以C选项中,独立董事可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受期限限制的表述是错误的。规定还指出:“(五)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答案】A6.(2007,8)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正确的是()。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7人B.监事会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C.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D.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可以兼任监事【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关于监事会的规定。选项AB错误,《公司法》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选项D错误,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正确答案是C。【答案】C7.(2007,9)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自2006年3月1日起公开上市交易。2006年9月1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环球天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环球网校——中国职业教育领导者品牌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06年9月1日起可随时转让B.公司董事会秘书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06年9月1H起可随时转让C.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D.接受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担保【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中股份转让的相关问题。《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选项AB错误,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是C。【答案】C8.(2007,10)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一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欲起诉李某。王某的正确做法是()。A.王某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B.若王某请求公司董事会起诉李某的口头提议遭拒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C.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公司的损失将难以弥补,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李某D.若王某请求公司监事张某起诉李某的书面提议遭拒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相关规定。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环球天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环球网校——中国职业教育领导者品牌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答案是C。【答案】C9.(2007,11)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A.15%B.20%C.30%D.35%【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条件。《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正确答案是D。【答案】D10.(2006,6)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A.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800万元B.发起人共有3人,其中2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C.某发起人以劳务出资,作价50万元D.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占出资总额的35%【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公司的设立要件。根据《公司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环球天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环球网校——中国职业教育领导者品牌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A项没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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