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266—2000前言本标准表1中的部分指标为推荐性的,其余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是对GB15266—1994《运动饮料》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1.增加了产品分类、原辅材料要求、感官要求、净含量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2.增加了可溶性固形物指标,调整了钠指标,取消了铁、锌指标。3.将原标准污染物和有害物质限量,微生物指标合并为卫生指标。4.原标准的附录A是引用国际奥委会禁用药物,已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是引用1999年国际奥委会新规定的“禁用物质种类与禁用法”。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医科大学运动医学研究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吉棣、徐清渠、李可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解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16批准2001—01—01实施GB15266—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运动饮料SportdrinksGB15266—2000代替GB15266-199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运动饮料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所指的软饮料。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9.2—1996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5009.28—1996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方法GB/T5009.29—1996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GB7101—1994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GB/T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GB/T12143.1—1989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折光计法GB/T12143.3—1989果蔬汁饮料中L-抗坏血酸的测定方法乙醚萃取法GB/T12390—1990食品营养成分测定方法食品中硫胺素(维生素B1)的测定方法GB/T12391—1990食品营养成分测定方法食品中核黄素的测定方法GB/T12396—1990食品营养成分测定方法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方法GB/T12397—1990食品营养成分测定方法食品中钾、钠的测定方法GB/T12398—1990食品营养成分测定方法食品中钙的测定方法GB/T12456—1990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GB/T13112—1991食品中环乙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方法GB13432—19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6322—1996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定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16批准2001—01—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16批准2001—01—01实施GB15266—2000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运动饮料sportdrinks营养素的组分和含量能适应运动员或参加体育锻炼、体力劳动人群的生理特点、特殊营养需要的软饮料。4产品分类按产品性状分为:4.1充气运动饮料4.2不充气运动饮料4.2.1不充气液体运动饮料4.2.2不充气固体运动饮料5技术要求5.1原辅材料5.1.1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选用GB2760和GB14880规定的品种,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5.1.2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T10791的规定。5.2感官要求5.2.1充气运动饮料:应符合GB/T10792的规定。5.2.2不充气运动饮料:应符合相应的软饮料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5.3净含量单件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同批产品的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5.4理化指标5.4.1可溶性固形物和营养素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目指标可溶性固形物,%(20℃时折光计法)≥5.0抗坏血酸,mg/L(kg)≤120硫胺素及其衍生物,mg/L(kg)3~5核黄素及其衍生物,mg/L(kg)2~4钠,mg/L(kg)50~900钾,mg/L(kg)50~300钙,mg/L(kg)40~200镁,mg/L(kg)20~100注1可溶性固形物和钠的指标为强制性的;抗坏血酸、硫胺素及其衍生物、核黄素及其衍生物、钾、钙、镁为推荐性的。2可溶性固形物和营养素指标适用于液体运动饮料;固体运动饮料的指标应为表中的指标乘以标签上标明的稀释倍数。5.4.2特性指标5.4.2.1充气运动饮料a)二氧化碳气容量(20℃时容积倍数):塑料瓶装产品不得低于1.8倍;金属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16批准2001—01—01实施GB15266—2000和玻璃瓶装产品不得低于2.0倍。b)总酸(以一分子水柠檬酸计):柑桔型、柠檬型不得低于0.8g/L,其他型不得低于0.6g/L。c)其他指标应符合GB/T10792的规定。5.4.2.2不充气运动饮料应符合相应的软饮料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5.4.3食品添加剂5.4.3.1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其中苯甲酸不得超过0.15g/L(kg);糖精钠不得超过0.08g/L(kg);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不得超过0.30g/L(kg)。5.4.3.2运动饮料中不得添加国际奥委会禁用物质(见附录A)。5.5卫生指标5.5.1充气运动饮料应符合GB2759.2的规定。5.5.2不充气运动饮料应符合GB7101、GB16322及相应的软饮料产品卫生标准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检验6.1.1充气运动饮料按GB/T10792规定的方法检验。6.1.2不充气运动饮料按相应的软饮料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检验。6.2净含量检验6.2.1液体运动饮料在(20±2)℃条件下,将样液沿量筒壁缓慢倒入量筒中,1min后读取泡沫下的体积数。6.2.2固体运动饮料用感量1.0g天平,称量单件定量包装商品,扣除包装容器的质量,即为净含量。6.3理化检验6.3.1可溶性固形物按GB/T12143.1规定的方法检验。6.3.2抗坏血酸按GB/T12143.3规定的方法检验。6.3.3硫胺素按GB/T12390规定的方法检验。6.3.4核黄素按GB/T12391规定的方法检验。6.3.5钠和钾按GB/T12397规定的方法检验。6.3.6钙按GB/T12398规定的方法检验。6.3.7镁按GB/T12396规定的方法检验。6.3.8二氧化碳气容量按GB/T10792规定的方法检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16批准2001—01—01实施GB15266—20006.3.9总酸按GB/T12456规定的方法检验。6.3.10苯甲酸按GB/T5009.29规定的方法检验。6.3.11糖精钠按GB/T5009.28规定的方法检验。6.3.12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按GB/T13112规定的方法检验。6.3.13禁用物质按权威机构认可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7.1.1应由工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在包装箱内(外)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1.2出厂检验项目7.1.2.1充气运动饮料:感官性状、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钠、特性指标(二氧化碳、总酸)、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7.1.2.2不充气运动饮料:感官性状、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钠、特性指标(按相应的软饮料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有关规定)、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7.2.1型式检验每季度或一个生产周期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2.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5.2~5.5规定的项目。其中营养素应根据具体产品所添加的营养素的品种确定检验项目。禁用物质应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检验。7.3组批同一批次、同一品种、同一条生产线、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4抽样方法和数量7.4.1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15罐(瓶、盒)。其中6(瓶、盒)用于检验感官性状、净含量[至少3罐(瓶、盒)]、可溶性固形物、营养素和特性指标项目;3罐(瓶、盒)用于检验卫生项目;其余6罐(瓶、盒)留样备用。7.5判定规则7.5.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定为合格品。如有的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指标,可加倍抽样复验不合格项目;复验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指标,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时,判定为不合格品。7.5.2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定为合格品。如一项(净含量除外)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指标,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净含量有一罐(瓶、盒)负偏过允许负偏差,或平均净含量低于标签的净含量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如复验后仍不符合允许负偏差,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卫生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16批准2001—01—01实施GB15266—20008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签和标志8.1.1运动饮料标签应按GB7718和GB13432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净含量、配料表、可溶性固形物和各种营养素含量、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必要时还应标明产品说明。果汁类运动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植物蛋白类和含乳类运动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及每箱数量。8.1.2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还应标明单件定量包装的净含量及每箱数量。8.1.3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应符合GB191的规定。8.2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0790—1989第5章的规定。8.3运输、贮存运输、贮存应符合GB/T10790—1989第6章的规定,并不得接近热源,防止冰冻。8.4保质期8.4.1符合8.3规定时,产品保质期为:充气运动饮料:金属罐装产品12个月,玻璃瓶和塑料瓶产品4个月;不充气运动饮料:金属罐装产品12个月,玻璃瓶、塑料瓶和纸塑铝复合包装产品6个月,塑料袋装产品3个月。8.4.2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规定不短于8.4.1规定的保质期。附录A(标准的附录)国际奥委会禁用物质A1刺激剂二乙胺苯丙酮Amfepramone阿米奈丁Amineptine氨苯唑Amiphenazole苯丙胺Amphetamine班步特若Bambuterol布罗曼坦Bromantan咖啡因Caffeine卡非多Carphedon去甲伪麻黄碱Cathine可卡因Cocaine巴酰丙酰胺Cropropamide巴酰乙酰胺Crotethamide麻黄素Ephedrin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16批准2001—01—01实施GB15266—2000香草酰二乙胺Etamivan乙基苯丙胺Etilamphetamine乙苯呋啉Etilefrine芬坎法明Fencamfamine苯甲锡林Fenetylline芬氟拉明Fenfluramine福莫特若Formoterol6-氨基-2-甲基-2-庚醇Heptaminol亚甲二氧基苯丙胺Methylendioxy-amphetamine氯丙苯丙胺Mefenorex甲苯叔丁胺Mephentermine美沙卡伯Mesocarb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咳喘宁Methoxyphenamine甲基麻黄素Methylephedrine哌醋甲酯Methylphenidate尼可刹米Nikethamide去烷基芬氟拉明Norfen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