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1-201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1-201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和部党组有关部署,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典型高校在就业工作和人才培养改革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地各高校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工作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立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二、组织领导由教育部办公厅、学生司、高教司、学位办、财务司、就业指导中心、评估中心七部门组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由部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高校就业主管领导、相关研究机构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专家组,承担总结宣传工作的方案设计、评选标准及工作程序的制定、申报材料初审和实地调研等项工作。总结宣传工作引入第三方社会专业评价机构,由国家统计局附件1:—5—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三、工作原则1.积极动员,广泛参与。推动各地积极组织各级各类高校广泛参与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切实推动各高校将毕业生就业工作贯穿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以就业结果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良好工作局面。2.客观公正,严谨高效。严格工作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坚持同行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现代统计分析方法,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确保推选出一批基础条件过硬、工作富有成效、经验特色鲜明的典型院校,在全国不同类别的高校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3.分类指导,科学布局。在工作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特点与特色,既有统一标准,又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对西部边远地区、高等教育相对欠发达省份和艰苦行业、特殊专业高校适度倾斜,进一步使全国就业典型高校在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上的代表性更加合理。四、组织实施总结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分为申报推荐、专家初选、社会调查、实地调研、推广宣传共五个阶段。(一)申报推荐。1.申报方式与名额。—6—坚持自愿申报与分类推荐相结合。一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申报;二是其他部委所属高校向所属部委的主管部门申报,由部委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推荐1-2所高校;三是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向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报,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组织评选后,再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推荐2-4所高校(其中,本行政区域内省属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总数共计50所以下的省份推荐2所,51-90所的省份推荐3所,91所以上的省份推荐4所)。已评选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不参加本年度的申报推荐工作。2.推荐标准。(1)所推荐高校的近三年初次就业率水平须在本省同类高校中居于前列,且就业质量较高。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近三年初次就业率水平需在同部委所属高校中居于前列。(2)所推荐高校在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中有显著成效和特色经验。(3)所推荐高校在提升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努力创新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内容、方法等方面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3.申报材料内容及报送期限。(1)申报材料正文内容需涵盖《2011-201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申报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申报材料附件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填报。—7—(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4.信息准备。所有自愿申报及被推荐的高校,须及时更新本校2011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数据库(重点是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做好相关信息准备。专家初选阶段之后,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将另行下发通知,请进入社会调查阶段的候选高校按要求提供当年录用本校毕业生的全部用人单位联系信息及已就业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作为开展社会调查的基本依据(凡数据库内容不全的,视为放弃社会调查)。(二)专家初选。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分组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初选评分。专家组依据《2011-201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专家评分参考标准》,对高校的申报材料、特色做法和就业率等进行评审赋分,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结果。根据各专家小组初选结果及分类指导原则,按照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省属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三类分别排序,从申报推荐高校中初选出80所候选高校。(三)社会调查。由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实施满意度调查。调查重点是毕业生对本校就业及人才培养工作满意度和用人单位对候选高校毕业生质量的满意度。社会调查结束后,根据抽样调查数据分别得出候选高校的毕业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分数。根据社会调查及专家初评结果,经加权后分类排序产生前—8—60所高校进入实地调研环节,其他高校按先后顺序作为备选。(四)实地调研。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分组对进入实地调研的高校开展调研。专家组以推选标准为调研参考依据,以学校申报材料和工作创新特色描述为核对材料开展实地调研工作,重点是核实就业数据,对专家初评分进行修正,帮助学校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并向学校反馈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综合各专家小组实地调研反馈及评分结果,经总结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产生2011-2012年度50所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五)推广宣传。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动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举办区域性经验交流会、组织典型学习、编纂经验汇编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50所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特色做法,引导高校创新就业工作模式,深化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