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有线电视业应对三网融合的策略研究金国钧1引言今年3月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决定在我国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并提出了阶段性目标,即2010~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2013~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其具体的工作布署是在今年1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上明确的,有5项重点工作,除涉及三网业务层面上的融合外,还涉及到业务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网络产业的政策、体制、机制、标准及网络安全等诸多方面的工作。显然,目前提出的三网融合已非早先的电话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三网融合。从电话网拓宽为电信网,似应包括所有有线和无线的固定/移动通信网;从有线电视网拓宽为广播电视网,似应包括卫星和地面无线广播电视及有线电视网;从计算机网拓展为互联网,则可泛指所有能开展互联网业务的网络。因而就竞争格局而言,将形成多元化网络的全方位竞争。从技术角度看,所提三网融合中的互联网(Internet)其实是一个凭藉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TCP/IP)进行网络连接、来传输IP数据业务的虚拟网络,它本身没有物理网,但可依托在任何执行TCP/IP协议的物理网上。例如美国,主要依托在基于DOCSIS规范建立的HFC有线电视网上,我国则主要依托在基于ADSL规范建立的电信网上。由于互联网协议(IP)简单可行,其业务扩展十分迅速,在强大的地面有线网络的支持下,网民数量急剧增长,使IP地址日趋紧缺,网络安全问题突显(IPv4原本没有考虑),于是前些年发布了新的协议版本IPv6,使IP地址和网络安全得以缓解,目前正处于IPv4向IPv6的过渡期。由此可见,我国所提的三网融合,所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网络,主要是指工信部所管的电信网和广电总局所管的广播电视网。然而,就广播电视网而言,已数字化的卫星电视和尚未数字化的地面无线电视,都是按广播方式运营的,目前几乎与互联网业务不相关;因而能参与三网融合竞争的网络主要是已有约1.6亿用户的有线电视网络,目前正处于模拟向数字体制转换、单向广播间双向传输方式变革的过渡期。相比之下,已占90%以上互联网用户市场的有线电信网(最近见到的统计2已到95%)和独占手机用户市场并正向3G过渡的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在竞争中无论在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网络规模及资本运作等诸多方面明显处于下风、弱势地位。相比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美欧主要发达国家在修改电信法后启动的三重(Tripleplay)业务的网络竞争,我国现今提出的三网融合,其涉及的范围更广、存在的问题更多,但期望的目标又更高,因而极盼有一个“实施细则”出台,以便业界操作。我国有线电视业面对强势竞争对手,是挑战,也是机遇。本文参照美欧网络业在三重业务竞争中的相关情况,作些我国有线电视业应对三网融合的策略研究,供业界参考。2实现三重业务同网传输的基本条件目前国外所谓的三重(Tripleplay)业务,是指电视、宽带(数据)和电话等三类业务,其意是三类业务同时在同一网上传输。这种提法在网络业务的概念上比三网融合的提法要清晰、确切。三重业务同时在同一网络上传输,既是各国政府为鼓励竞争以改善社会网络环境、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的策略,也是网络运营商为参与竞争以扩展网络传输功能、谋取网络最大效益的手段。最终受益的是用户,他们可以享受更多的选择,更大的方便及比以前更好的服务价值。然而,在同一网上要实现三重业务的同时传输,必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2.1政策许可2.1.1国外政策欧美主要发达国家为打破电信垄断格局,鼓励有线电视业参与数据和电话业务的竞争,其电信法的修订是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例如美国是在1996年修改的电信法,认定VoIP是一种非传统的电话业务,它是一种“InternetProtocal(互联网协议)”来代替传统的模拟系统的通信业务,从而为有线电视业实施VoIP业务在政策上提供了依据;2005年底,在HFC有线电视网上采用基于DOCSISV1.1的《PacketCable》话音系统的VoIP电话用户就已发展到590多万户,2007年底已增至1510万户。英国则为有线电视业从事数据和电话业务规定了十年的过渡期,即在十年的过渡期内,电信业不能从事视频业务。2.1.2国内政策我国类似的政策出于“国办发[2008]1号《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政策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可利用广播电视网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并纳入了今年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该政策的出台尽管比欧美发达国家晚了十多年,但对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改善社会网络环境等方面仍具积极意义。32.1.3政策倾向从国内外相关政策及WTO的相关规定看,电信业应予开放,广播业仍属控制范畴。亦即,两者的开放程度不同,相互的业务渗透亦非对等;尽管各国情况不一,但就鼓励三重业务的竞争而言,政策倾向侧重于后者,且对实时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亦属后者控制权限。由此可见,现行的政策、规定似应对广播业有利。美欧国家对有线电视业参与竞争采取了“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使有线电视业在三重业务竞争中胜出。我国广播业之所以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可能是因为相关政策的出台太晚了,致使电信业已拥有了90%以上的互联网接入用户,且至今仍掌控着互联网的国际出口和IP地址等资源的分配权;抑或是还有自身的问题,于是造成了我国的网络环境远不如欧美发达国家的局面。2.2技术支持2.2.1网络改造目前多元化网络格局的形成,源自多元化市场业务的需求;即各种网络都有其市场业务的适应性。例如地面三大有线网(电话网、有线电视网、计算机网),都因其专有的市场业务需求而生存和发展。因而,要实现三重业务的同网传输,必须对原有网络进行改造,以在保有其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扩展其它业务。这种为适应三重业务市场需求的网络改造重点,一是用数字技术来改变原来的模拟技术体制,以提高网络传输质量、拓展网络传输容量;二是用双向宽带结构来改变原来的网络结构,以增强网络传输功能,降低带宽成本。但凡参与宽带业务市场竞争的多种网络,都有其为适应市场业务的改造过程。例如美国有线电视业从1996~2007年累计投入双向HFC网的改造费用约1300亿美元,使全美家庭的宽带业务可通过率高达98%,全美家庭的HDTV可通过率达到100%。有鉴于此,参与竞争的各种网络,其网络的改造模式、过程都各不相同。2.2.2标准研制网络技术体制的转换,网络传输结构的改变,都有赖于技术标准的研制;这是因为网络改造必须在一个统一的、先进的、开放的技术标准指导下进行,并取得符合标准的相关设备的支持。目前,网络技术标准种类繁多,且大多仍在升级改版之中;但由于三重业务的同网传输被认为是原有网络基本业务的扩展功能,因而技术标准的研制仍有其适用性。例如,DSL技术标准(目前大多采用ADSL)是基于物理底层为铜双绞线的电话网研制的;CableModem技术标准(目前大多采用DOCSIS/EuroDOCSISV1.1/2.0)是基于物理底层为HFC结构有线电视网研制的;IEEE802.3技术标准则适用于物理底层为五类线(或超五类线)的计算机局域网。尽管这些标准仍在不断扩展、升级,例如ADSL可升级为VDSL(传输速率成信提高,但接入距离从3km减至300m),DOCSIS可升级为v3.0(用信道绑定方式成倍提高传输速率,4接入距离不变),IEEE802则对不同物理媒介作了系列扩展(例如802.11可用于无线局域网,802.16可用于宽带无线网);但标准仍有其适用性范围,它们互不兼容,只有同类标准才会有后向兼容特性。2.3网络效益2.3.1同网传输网络效益最大化,也许始终是网络运营商的追求,因而采用适用标准实施网络改造,以实现三重业务的同网传输,似应成为明智之举。这是因为同网传输的网络效益最好,它不仅可实现基于原有物理网络资源的多功能改造,减少网络改造的投入,还可以实现基于原有网络业务用户的多业务扩展、增加网络业务的收入;从目前参与宽带市场竞争的各类网络的适用性标准研制情况看,也都是以三重业务的同网传输为准则来谋取最大网络效益的。例如,基于HFC物理底层的研制的DOCSIS/EuroDOCSIS标准,为了满足三重业务的同网传输,其下行数据信号的传输,采用了与数字电视信号一样的包结构(MPEG)、调制方式及信道编码,两者可在同一HFC网上混合下行,亦可将数字电视信号(或其它附加业务信号)接入专设的下行会聚子层同时下行(受MAC协议控制);由于该标准是基于原有(HFC)网络资源和原有数字电视业务格式研制的,因而其系统结构简单,网络效益最好,这已被广为应用的欧美国家和国内部分城市的运营所证实。显然,像国内某些城市采用在HFC网络上叠加一个以太网的方式,或将HFC网改为EPON+LAN/EoC的方式,均已非三重业务同网传输的概念,其网络的总体结构复杂,网络效益不会很好;类似做法国外至今尚未见及。2.3.2逐步到位网络效益源于市场的业务需求,因而网络的改造,标准的选用都有随市场业务需求而逐步到位的过程。对市场业务需求的预期过高,标准的选用不当,都将导致网络改造的投入过大而难以回收。例如,我国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市场,目前几乎已被电信业(ADSL)所垄断,尽管2008年初已有相关政策鼓励广电网络参与竞争,但有限市场(例如20%或更多些)的预期目标在近期内可能已成定局,且互联网国际出口仍在电信业掌控之中。因此,为此类业务设定100%市场预期目标的网络改造方案,可能都会有失偏颇;而由此过高估计网络容量所选用的标准,可能也并非适用。国内外同行的实践表明,谋取最大网络效益的良策,是在网络改造、标准选用上逐步到位。3实现光纤到户(FTTH)为时尚早5在众多参与宽带市场竞争的现行接入技术中,光纤接入技术(包括光纤到用户前端——Fibertotheenduserpremises,光纤到家——Fibertothehome,即FTTH)通常被商家认为是所谓“光进铜退”时代最理想的接入技术,并被认定是网络改造的“必然趋势”,其理由是光纤的带宽几乎无限,而目前的价格却低于铜线。然而一种“最理想”的技术在面对市场需求、网络效益的考量时,其可行性可能并非现实;因为用户只对其所需的接入带宽付费,并非多多益善,而接入介质的材料价格也会远不及接入网改造的工程造价,说到底仍是市场需求和网络效益的问题。3.1市场驱动力不足据美国FCC统计,全美互联网接入的高级业务线(双向均200kbps)中:·快速方向速率在0.2~2.5Mbps的市场份额:2006年底为37%,其中ADSL占65%,CableModem占16%;2008年6月底为44.5%(两年增约8%),其中ADSL占34%,CableModem占10%。·快速方向速率在2.5~10Mbps的市场份额:2006年底为58.3%,其中CableModem占73.6%,ADSL占25%;2008年6月底为48.6%(两年降约10%),其中CableModem占68%,ADSL占29%。·快速方向速率≥10Mbps的市场份额:2006年底仅为4.7%,其中10~25Mbps的市场占96.8%(其中,CableModem占86%,光纤占13.4%,ADSL占0.6%);2008年6月底为6.9%(两年增约2%),其中10~25Mbps的市场占97%(其中,CableModem占77%,光纤占21%,ADSL占1.2%),而25~100Mbps的市场为2.1%,≥100Mbps仅为0.09%。由此可见,目前美国宽带接入市场的需求93%以上是在10Mbps以下(近两年来,0.2~2.5Mbps的市场在增长,而2.5~10Mbps的市场在下降),且绝大部分被CableModem和ADSL所分割;即便是市场份额仅占6.9%的10~25Mbps的市场,亦有77%被CableModem所占有。因而从近十年全美宽带接入市场的竞争统计看,光纤接入的市场驱动力尚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