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原则和主体重点: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第十四节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与原则一、任务(一)目的与依据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任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诉法》修正案将第二条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三)评价(讨论)二、原则(一)含义与意义(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1.公检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1)法定内容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2)评价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法定内容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评价3.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1)法定内容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2)评价4.无罪推定(有争议)(1)法定内容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六十二条(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2)评价5.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1)法定内容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2)评价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第四条更改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删去第二款。第十五节我国刑事诉讼的主体一、主体的概念(广义与狭义)二、我国司法机关的组织体系(一)领导体制1.公安机关2.检察院3.法院(二)机构设置1.公安机关2.检察院3.法院(三)讨论:管理体制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三、诉讼参与人(一)当事人的概念与范围第八十二条(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其它诉讼参与人是指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三)讨论: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划分的特点复习题1.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检法三机关的权限是如何划分的?2.如何理解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含义是什么?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罪推定的含义是什么?5.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大致内容有哪些?6.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领导体制有何区别?7.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8.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代理人的含义是什么?思考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利与弊案例讨论1、某市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因涉嫌受贿与偷税漏税被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市委副书记高某在开庭审判前打电话给法院院长说,张某几年来为公司的扭亏为赢立了头功,每年纳税上亿元,希望法院在审理时充分考虑张某为本市经济发展所作的突出贡献。2、赵某因涉嫌强奸被县公安局拘留,由于无法收集到足够证据公安局只得撤销案件,释放赵某,但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公安局处理赵某。县政法委召开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议,会上公安局局长说,只要检察院敢起诉我就敢重新抓人;检察长说,只要法院敢判我就敢起诉;法院院长说,你要敢起诉我就敢判。于是赵某被重新逮捕、起诉,法院判其有期徒刑7年。3、张某、王某、高某合伙抢劫他人财物被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开庭审判前一天,县法院院长关某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叫到办公室对他们讲,此案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明天上午你们开个庭,计划后天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定案。4、村民韩某将路过本村的患精神病的妇女蒋某带回家做老婆,为防止蒋某逃跑把蒋某软禁在屋子里达7年,其间韩某对蒋某关怀备至并生有一女。派出所得知情况后,依法拘留了韩某,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韩某徒刑12年。全体村民以法院量刑过重为由告到县人大,县人大在了解情况后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