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鲁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区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11年鲁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保平安,降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鲁塘”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不增加,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区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2、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镇“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2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3、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4、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5、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整治重点1、重点公路:省道1842线,各通村道路。2、重点路段: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3、重点车辆:建设工程运输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三轮车。5、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机动车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四、工作措施3(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五)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4(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停车秩序管理;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五小车”交通违法,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九)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村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省道、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十)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教育工程,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五、工作要求5(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62010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对象1、年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2、年内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不含化验、实验室用)的企业、使用其他危化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危化品为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三类重点使用企业”)。3、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省安监局规定的高危储存设施尚未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生产企业。4、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二、整治目标1、全面完成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换领证,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其换领证申请材料未正式受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2、年内应评价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及三类重点使用企业,100%依法开展安全现状评价。3、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省安监局规定的高危储存设施尚未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其中,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必须在换领证申请材料提交前完成改造。4、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须于5月25日前使用统7一软件完成信息填报及备案;年内,对照《无锡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三、工作措施1、明确对象,摸清底数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四类整治对象,认真组织排查摸底,锁定对应的企业名单,建立专门台账,3月25日前上报今年需换领证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名单、应开展定期安全现状评价的企业名单和需要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企业名单,4月25日前上报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名单。2、告知承诺,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在集中排查梳理并锁定四类整治对象的基础上,统一于3月25日前分别向今年需换领证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应开展定期安全现状评价的企业和需要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企业发出《危化品生产企业换领证告知承诺书》、《危化品从业单位定期安全评价告知承诺书》和《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告知承诺书》,于4月25日前向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发出《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告知承诺书》,促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3、加强监管,确保完成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服务推动和执法推动,根据时序进度的要求,狠抓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一是要全力抓好危化品生产企业换领证工作。要督促指导并密切跟踪企业换领证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严把申请材料接收关,8严格按照规定要求100%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换领证进度。对于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其换领证申请材料未正式受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对于不符合换领证条件以及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并及时办理许可证注(吊)销手续。二是要全力抓好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所有今年应评价的企业至少要提前3个月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并签订安全评价合同(协议),提供安全评价必需的所有管理及技术等资料,对安全评价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并全面整改到位。各安全评价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评价导则和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客观公正的安全评价报告。对于在法定期限届满未完成评价报告备案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三是要全力抓好相关企业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以及苏安监〔2009〕109号文的规定,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设计单位及安装施工单位,认真制定自动化改造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步骤组织验收,确保在2010年10月25日前全部完成改造,切实提高装置的安全可靠性。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一律责令其停产整改。四是要有效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要精心组织好新一轮的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锁定对象,建立台账。所有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软件填报信息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备案,其中:江阴、宜兴两市必须于5月25日前完成,其他地区及市直接监管单位必须于4月30日前完成。同时,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无锡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全面落9实监控责任。四、工作步骤(一)部署发动(3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2010年危化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开展排查摸底。实施方案于3月25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二)锁定对象(3月—4月中旬)。各地、各单位要缜密组织,反复核实,锁定四个方面的整治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下发告知承诺书,并于4月25日前将整治对象名单和下发告知承诺书的情况报市安监局危化处。(三)集中整治(4月下旬—10月)。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强政策服务和动态跟踪,强化推进落实,依法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总结验收(11月)。11上旬,各地、各单位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11月下旬,市安监局按照《2010年无锡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细则

1 / 5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