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法建立本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储存的管理标准和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三、生产、采购、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采购部、仓库、车间。四、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定。1、使用、运输、存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权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2、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联络员、仓库员、使用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3、每次购买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予单位供销人员进行操作。4、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6、所购买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7、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出入库证明本上签名。8、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灌区相应罐中。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据实做好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理解报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9、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仓库讨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10、充装时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充装过满溢出时,应做好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成分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库区外,避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11、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向仓库讨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私用,否则经发现一律按违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查处。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人员岗位职责1.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负责。2.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安全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巡查)各种管道及输送泵运行情况,消除跑、冒、滴、漏,确保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4.做好操作人员劳保防护工作,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对人身造成伤害。5.负责对各种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7.负责本岗位的巡回检查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完好状态。8.使用人员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人员应将多余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送回试剂室或当费试剂处理。9.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实验室,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10.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11.采购人员不得向未取得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12.严格遵守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拒绝违法违规的指令和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其他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