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2014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为确保全镇2014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加强村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民选进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完善村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选举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组织、宣传、教育和引导,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严格依法选举,实行直接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记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2-利。(三)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实行“X+1”模式。村委会妇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在具体操作上实行“X+1”模式,以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妇女当选。(四)加强选举监督,确保依法依规。依托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五)立足节省简便,降低选举成本。按照选举法规要求,精心制定选举方案,缩短选举周期,因地制宜布置选举会场,厉行节约,降低选举成本,高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有关要求1、科学确定选举方法。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按照先选党组织,后选村委会的顺序进行。全镇各村都按有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不搞一票制直选。全面实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再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2、村党组织选举全面推行“两推一选”。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和村民代表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在“两推”基础上由村党组织委员会确定考察人选,报镇党委组织考察,最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成员。3、实施“设岗定位”。根据村干部的职数,合理设置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职位。村党组织原则上设置3名,其中书记-3-1人、副书记1人、委员1人,不设副书记的设委员2人。村委会按“3、4、5”设置职数,800人以下的村配3个村干部,801—1500人的村配4个村干部,1500人以上的村配5个村干部。职数为3名的,设主任、财经治保委员、妇女委员各1名;职数为4名的,设主任、副主任(兼治保委员)、财经委员、妇女委员各1名;职数为5名的,设主任、副主任、治保委员、财经委员、妇女委员各1名。有4个及4个以上职数的村,提倡有一名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干部。选聘生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4、拓宽选人渠道。要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善谋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贯穿换届选举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坚持“三有三带”,推行“九优先”,不拘一格选贤任能,要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积极参与村“两委”成员竞选。5、建立村级选举监督组织。村级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提倡将驻村乡镇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教师、村民代表和有威信的党员、退职干部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参政能力的村民选入村选举监督委员会。6、建立村“两委”选举观察员制度。在实施选举过程中,聘请县、镇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观察员,重点对可能出现家族、宗族和派别势力干扰选举工作的村进行观-4-察、监督和信息反馈,使选举工作更加透明。7、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其报告事项分为:限时报告、及时报告和定期报告。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重大冲突和人员死亡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到上级党政部门群体上访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告;对有媒体介入可能导致误导性报道的事件、暴力或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事件应在3小时内报告;对牵涉范围广,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和影响换届选举的突发性事件应在6小时内报告。8、推行“四项承诺”制度。要在村“两委”选举中,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推行竞职承诺,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面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推行创业承诺,候选人要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任期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推行廉政承诺,候选人就当选后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承诺。推行辞职承诺,候选人承诺如当选后出现履职能力差、工作作风差、党员群众满意度低、上级组织考核不称职、没有履行好竞职、创业、廉政承诺事项等情况的,主动提出辞职。四、方法步骤2014年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4年8月20日开始,到11月23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20日至10月7日)。-5-(一)成立机构(9月26日至30日)。镇委、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选举工作,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派选举工作指导组。(二)调查动员,部署工作(9月10日至30日)。镇指导组对各村有关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现任村“两委”成员履职情况和思想动态,征求群众意见。召开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全镇的换届选举工作。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三)搞好宣传发动(9月12日—10月7日)。分发《致村民的选举公开信》,张贴《关于查处打击破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悬挂标语横幅,举办工作专栏,营造浓厚的选举工作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宣传,不断增强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使他们充分了解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认真行使民主权利,按照自己意愿依法参与选举。要重点加强对今年换届选举工作的一系列新规定、新办法、新要求的宣传,使干部群众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操作办法和要领。(四)财务审计,民主评议(9月24日至10月7日)。-6-配合做好财务审计工作。召开第八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第八届村委会全体成员和支部成员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审计结果和评议结果进行公示。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0月8日至11月23日)。(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步骤(10月8日至10月23日)1、成立监督组织(10月8日—9日)。成立村党组织选举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镇党委提名,党支部大会通过,提倡将驻村的镇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县以上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参政能力的党员、村民代表提名加入党组织选举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村党组织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主任一人主持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报镇党委备案,并在村党务公开栏内发布公告。党组织选举监督委员会同时可作为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2、搞好民主推荐(10月10日—11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民主推荐实行“两推”。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不超过10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不超过10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3、确定考察人选(10月12日—13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7-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4、进行组织考察(10月14日—16日)。镇党委根据村党组织上报的候选人考察对象,组织力量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年龄、文化水平、工作能力、社会关系和身体状况等。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考察后,镇党委将考察情况以文件反馈到村党组织。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0月17日—19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备案。6、组织投票选举(10月20日)。候选人确定之后,村党组织应制定选举办法,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流程》中规定的五种情形不计入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在选举进行前,以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的名义,将候选人选提交全体党员进行酝酿和讨论。正式选举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8-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和重新选举的时间在选举大会后的7日内进行。7、报告批复(10月21日)。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镇党委将及时作出批复。选举大会选举出的党组织书记报镇党委批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大会选举出的村党组织委员报镇党委备案。8、搞好建章立制(10月21日—22日)。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镇党委要帮助村党组织成员明确分工,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村“两委”班子工作协调和议事制度,用制度规范村“两委”班子的行为、协调“两委”关系,形成科学、民主的管理和决策机制,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9、完善选举档案(10月23日)。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对选举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步骤(10月18日至11月23日)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组织培训(10-9-月18日至10月20日)。(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10月18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可由党组织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一11人组成。原则上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民主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2)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会议(10月19日)。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村选举委员会推选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共同主持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1人主持工作。发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一号)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公告(第二号)。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选举日、投票地点,并发布公告(第三号)。讨论通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选民登记办法,确定选民登记员,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并公告(第四号)。(3)培训骨干(10月20日)。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选民登记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政策法律规定,熟悉选举工作的程序,掌握具体的操作方法。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审核发证(10月21日至11月13日)。(1)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0月21日至10月29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宣传引导参加选举的村-10-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电话联系外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