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与法律(ABN0031)下列各项中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的是()。A.宪法B.法律C.国际条约D.行业规范解析:法的渊源也称法的形式,是指法获得成立的方式和表现形式。我国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规章和国际条约等。行业规范不属于法律渊源,不具有法律效力。(ABN0032)甲年满19周岁,为在校大学生,由其父母抚养。甲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1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对该款正确的处理方式是()。A.由甲承担偿还责任B.由甲之父母承担偿还责任C.甲之父母负有连带偿还责任D.甲之父母负有先行垫付义务解析: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责任能力,该责任应由甲承担,父母既不负偿还责任,也不负先行垫付责任。(ABN003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多可以达到()。A.100人B.50人C.40人D.30人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ABN0034)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有限合伙是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B.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C.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外代表合伙企业D.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解析:有限合伙是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相当于无限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人由于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仅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所以不能执行合伙事务,也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ABN0035)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4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正确的处理方式为()。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解析: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51条的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本题中,丙反对丁参加合伙,则表明丁不能成为合伙人,既然丁不是合伙人,充其量是个雇佣人员,也就不必分担该5万元的损失了。(ABN0036)下列关于共同共有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共同共有也具有确定的份额B.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共有人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C.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D.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解析:共同共有没有共同份额,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ABN0037)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着在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解析:甲、乙共同继承的房屋在遗产分割之前属于其共同共有,故A项错误。甲加盖的房屋与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相互独立,甲原始取得其加盖房屋的所有权,故B项正确,C项错误。《民通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甲对其加盖的房屋有处分权,而对其与乙共同共有的房屋无处分权,但由于甲为三间房屋的登记所有人,且丙为善意,丙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返还,故D项错误。(ABN0038)甲乙二人共有一栋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倒塌造成对第三人的损害,该损害应由()。A.甲乙二人连带赔偿B.甲单独赔偿C.甲乙二人按比例赔偿D.以上答案都不对解析:对于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我国法律暂无规定,但依据民法原理,共有财产致人损害属于不可分之债,应由共同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ABN0039)下列关于债权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A.债权是请求权B.债权是对人权C.债权是相对权D.债权是法定权解析:债权是请求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对人权,标的直接指向的是行为,间接涉及物。债权是相对权,权利人只能对特定的相对人主张权利。债权是通过合同设定的,合同就是最典型的债权,所以具有任意性,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债权具有平等性而无优先性。(ABN0040)小华不满14岁,小华父母以小华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小华父母和小华之间的关系为()。A.代理B.委托C.信托D.居间解析: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权利义务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关系。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ABN0041)王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刘某,请刘某帮其销售并约定将销售价格的1%支付给刘某。刘某将该笔记本销售给赵某,在销售时没有提到王某并且告诉赵某说:“这个笔记本是我的。”刘某帮助王某销售笔记本的行为属于()。A.代理B.行纪C.居间D.委托解析: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BN0042)某机械厂收到某销售公司的订单,其中约定,如果机械厂在10天内不拒绝,就视为接受订单,销售公司将按订单要求支付货款。该机械厂未对该订单做出任何意思表示,销售公司10天后将货款打到机械厂账户上。则机械厂和销售公司之间的合同()。A.成立,因为机械厂没有表示拒绝B.成立,因为销售公司已经支付了货款C.不成立,因为机械厂没有做出承诺D.不成立,因为机械厂尚未履行合同解析: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必须有要约和承诺。本题中的机械厂没有做出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ABN0043)甲公司委托业务员乙到某地采购电视机,乙到该地发现丙公司的VCD机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与丙公司签订了购买500台VCD机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描述,错误的是()。A.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没有代理权B.乙购买VCD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C.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丙公司付款D.若甲公司受到损失,无权向乙追偿解析:本题涉及表见代理及其法律后果问题。表见代理本属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因此,本人应履行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但因代理人的行为而给本人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代理人追偿。(ABN0044)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被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父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为()。A.甲、乙和他们的生父B.甲、乙和丙C.甲、乙、丙和他们的生父D.甲和乙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ABN0045)王某具有书写能力,为了确保遗嘱有效,王某邀请了两位朋友作证,自己口授,其中一位朋友书写,一位朋友在旁边作证。该两位朋友与遗嘱继承人、遗赠人都没有利害关系。遗嘱完成后,王某和两位朋友都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了年月日。该遗嘱的效力及原因为()。A.有效,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B.有效,因为符合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C.无效,因为王某有书写能力,不能请人代书D.无效,因为王某的朋友和王某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解析:自书遗嘱不能由他人代笔。代书遗嘱中,遗嘱人口授所有内容,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代书人也可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因为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所以是有效遗嘱。(ABN0046)下列哪一项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A.继续履行B.赔偿损失C.支付违约金D.赔礼道歉解析: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等,不包括赔礼道歉。(ABN0047)下列关于民事责任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都属于合同责任的一种B.侵权责任主要是指侵犯了当事人的某种绝对权(比如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所有权)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C.各国关于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都经历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三个阶段D.民事责任的裁决大多以惩罚而不是以赔偿为主要目的解析:民事责任的裁决大多以赔偿为主要目的。(ABN0048)下列关于民事纠纷的救济方式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民事纠纷的解决包括避让、和解、诉讼外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等途径B.仲裁和诉讼是两种相互排斥的民事纠纷的解决方法C.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采取两审终审制D.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仍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解析: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ABN0049)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则按照法律规定,其起诉权将依法消灭B.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C.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D.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解析: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则按照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将依法消灭。(ABN0050)张某和李某在上海共同建立一外贸公司,该外贸公司的建立已经获得批准,目前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都已经展开,工商税务登记还在办理中,该外贸公司属于()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A.企业法人B.非企业法人C.其他经济组织D.自然人解析:该外贸公司是筹建中的法人,还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属于典型的其他经济组织。(ABN0051)下列民事行为中无效的是()。A.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接受奖励的行为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清醒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C.年满18周岁的某大学学生与他人签订的转让专利的行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赠与行为解析:民事行为能力以行为人智力和精神状况作为判断标准。间歇性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清醒期间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利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他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ABN005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缔结合同为目的,以下情形属于要约邀请的是()。A.悬赏广告B.自动售货机C.商品标价陈列D.招标公告解析:《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ABN0053)下列关于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