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三讲--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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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公司法案例思考:2006年8月,某市4家企业拟发起成立一家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大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为400万元,4家发起企业认购125万元(每股1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股。2006年10月,发起人中的3家企业以现金认购了70万元的股份,另一家企业则以其非专利技术入股,作价180万元。2006年11月,社会认股人缴纳股款200万元,发起人以大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银行抵押贷款75万元,从而募足了股款。2006年12月,在A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主持下,召开了大新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做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请问:依据我国《公司法》,大新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哪些不合法之处?分析公司与公司法的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及分类(一)定义公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基本特征、法定性: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才能取得公司资格。例:某日大牛见邻村的二狗建立的垃圾回收公司盈利颇丰,便萌生创建公司之意,一月后,大牛将卖了农田、房产的钱全部用来购买了垃圾储存仓库和垃圾处理机器,成立了牛头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公司独立的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续存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讨论:汤姆原是经营服装的独资商人。后来他把其拥有的服装店卖给了由他本人、她的妻子和五个儿子作为股东所组建的公司,装让价格为29000英镑。作为对价,公司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向汤姆发行18000的股份,其妻子和儿子各持1股,并以公司的所有资产作担保向汤姆发行10000英镑的债券,其余的款项用现金支付。汤姆是这家公司唯一的经营董事。公司成立一年后陷入破产境地,公司剩余的资产足以偿还汤姆的10000英镑的担保债券,却无法满足其余一般债权人的7000英镑债券。无担保债权人声称,汤姆和他的公司是同一个人,公司不可能欠他10000英镑的债,公司的财产应该用来清偿他们的债务。请问:应如何认识公司的法人性?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是什么?本案中汤姆的债券能否得到实现?、社团性:公司一般是由两个以上的成员组成。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特例:一人公司、营利性指公司成立的目的是通过经营获取利润。(商事公司)例:为了促进我国的外贸出口,保护我国出口商的正当利益,我国政府投资成立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行政性公司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出资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指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三)公司的分类1、根据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类型股东出资出资转让经营管理股东责任无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三类公司的比较:方式多样,可以以劳务出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人数有法定上限,不公开发行股票,出资额不分为等额股份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转让股份自由流通转让股东出资不得随意转让全体股东共同经营管理公司机关分权制衡,董事会权利日益强化公司机关设置灵活,分权制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一公司对另一公司的控制与议付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指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股票或根据协议直接掌握另一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子公司:经营虽受母公司控制,但可以独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3、根据公司的管辖与被管辖可分为:总公司(本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是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或附属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是独立法人,其民事责任只能由总公司承担。(三)公司的分类思考:中国移动公司是属于一种什么样的公司组织形式?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形式还是属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形式或者其他的形式?子公司分公司主体资格财产关系意志关系财产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法人自己财产独立意志独立责任无法人资格本公司财产无独立意志本公司承担案例分析:某国有独资公司甲于2002年在上海设立一子公司乙,该子公司自有资产1500万元,加上母公司投资的2000万元,全部资产为3500万元。后该子公司投资失误,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共有七家债权人申报债权,其中包括欠母公司货款500万元。其余债权人提出异议:(1)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母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母公司不能成为合法债权人;(2)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债务代为偿还。问:(1)这些异议能否成立?说明理由。(2)如果甲乙公司的关系是本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其他债权人的异议能否成立?、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麦当劳中国发展公司、西门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公司的分类二、公司法公司法就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及组织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公司的设立要件1、发起人也称公司的创办人即向公司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公司创始人。(发起人应认购全部股本不低于总数的35%)发起人的责任:创办人之间的相互责任创办人对股东和债权人的责任公司的设立案例分析:2007年10月,甲食品有限公司与乙饮料厂在上海共同发起设立上海双龙有限公司,双方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在公司设立登记时,双方共同委托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李某为其代理人,负责公司设立事项。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核准,双龙公司注册成立。问:(1)双龙公司的设立申请人是谁?申请执行人是谁?(2)如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乙饮料厂未缴足出资额,则发起人承担什么责任?(3)如果在公司注册成立前,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成立,而双龙公司在设立时因装修而对某装修公司所欠的债务应由谁来承担?、公司的资本指由全体发起人或股东认缴的股本总额。包括货币资本、实物资本和无形资产出资(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高新技术除外)——劳务不得作为出资3、章程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方式、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的基本法律文件。4、注册登记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不低于3万)——发起人需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东(大)会经理监事会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最高权力机构构成: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组成职权: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会议形式: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普通决议需半数股东同意才能通过;特别决议需2/3或3/4以上的股东同意方能通过。、董事会——执行机构构成:由3-13名股东组成,一般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1-2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该执行董事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可连任职权:行使公司的业务执行、经营决策和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会议形式: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要半数或2/3以上董事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经理——日常工作机构构成、职权4、监事会——监督机构构成: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3名,职工代表不少于1/3,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2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注意: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任期:3年,可连任职权:检查监督公司的财务,董事、经理的行为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案例分析:甲、乙、丙、丁、戊拟共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五人饮料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其中,甲乙各以货币资本60万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成员同意作价10万。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问题:1、五人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有违我国《公司法》?2、五人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程序:制定章程(股东共同确定,并签字确认)缴纳出资(种类、限额、验资)设立登记(申请、批准)签发出资证明书案例分析:赵某与其同事共16人共同投资45万元设立一家批发家电的有限责任公司。赵某起草公司章程,共有8名出资最多的股东在章程上盖章签字。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另设总经理1人;由于公司规模较小,不设监事会,由某董事兼任监事。该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发起人数量(2-200人)(发起人应认购不低于总数的35%的股份)法定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出资要求)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合法公司章程与创立大会(募集设立)名称与组织机构公司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的设立股东(大)会经理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董事会——执行机构构成:一般5-19人,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职权:行使公司的业务执行、经营决策和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会议形式: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要半数或2/3以上董事通过。监事会——监督机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推举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以连选连任。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立程序筹备申请报批筹资选举公司组织机构并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公告讨论课前思考:分析大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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