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此为格式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NSCG2017X号采购项目中为预中标公司,根据本次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澄清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合同。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要求、金额见“表1”:表1:项目名称项目要求金额总报价:大写:,小写: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三.售后服务:货物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排除故障,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验收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达到询价文件要求。由甲乙双方按照通行的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验收。五.付款货款支付方式:(1)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额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付清;(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因该项目工程前期需求,部分工程已施工。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向前期施工方支付该项目前期部分施工工程款总计:(大写)(小写)¥元整。六.履约金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无服务质量问题,15天内无息退还。七.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合同附件。合同正本和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未尽事宜或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时,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残疾人联合会仲栽。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顺庆区财政局采管股各存一份十.未尽事宜以询价、报价文件为准。十一.附件: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年月